大秦之全能红包系统 第515章

作者:起舞弄清影

关键还是六国的上层统治者脑子歪特了!他们认为大秦不可能在这一代,进行统一,甚至也有着一群人认为,哪怕是大秦统一了,依旧还是会进行分封制,到时候,他们依旧可以得到分封,当初周朝的时候,不少商朝王室也同样得到了分封。

到时候他们依旧可以过着贵族生活,大不了将宗主国从周23王室变成秦王室,过个几百年,秦王室也会变得弱小,他们依旧可以称王称霸,不得不说,这些王室成员的美梦做的是极好的,脑子也是十分的不好用的,人家辛辛苦苦打下的江山,又凭什么要来便宜你们这些亡国之臣?

不过,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对大秦还是有着极大的功劳的,若非是因为他们,大秦也没有如此轻松的统一六国。

只可惜,在大秦统一之后,并没有进行分封,反而实行了郡县制,哪怕是子歌这般的存在,如今也依旧还只是洛阳君,若是在一般的情况下,子歌恐怕早就被封王了。

曾经嬴政也不是没有想过要先给子歌封一个越王当当来着的,只是在斟酌了一番之后,他还是没有封王,毕竟有些事,牵一发而动全身,当时帝国刚刚建立,不能够封王,一旦子歌被封王,其他的一些人,也都会按捺不住。

哪怕是现在也不断的有人在劝说着嬴政进行分封,可以想象,一旦子歌封王了,那些人绝对要爆炸,就是老赢家的宗室也会如此,人总是自私的,像是现在的他们可以保证自己这辈子享受着荣华富贵,但是日后呢?谁又知道,自己死了之后,子子孙孙又是如何?

为了自己的子孙,哪怕是再怎么忠心于大秦的人,恐怕都按捺不住。

这是一个对人性的考验,不过,从长远来考虑,废除分封制那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当然,这也仅仅是在中原地区!

世界那么大,其他的一些人,总是要分封出去的,这种手段被子歌称为“一国两制”!

李牧听到子歌的话语之后浑身便是一凛,他也没有想到子歌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打量了子歌好一会儿后才开口道:“其实,你的军事能力也十分的不错,我曾经研究过你的带兵特点,如果只是带领骑兵的话,我比不过你!”

这倒不是李牧的谦虚,亦或者是他的妄自菲薄,而是李牧真心实意的话语,人空闲下来了,总会去想一些他曾经不会去想的事情。毕竟隐世的日子也同样十分的无聊的。

这倒不是李牧的谦虚,亦或者是他的妄自菲薄,而是李牧真心实意的话语,人空闲下来了,总会去想一些他曾经不会去想的事情。毕竟隐世的日子也同样十分的无聊的。

他的确是有研究过子歌的战略,他发现,子歌当时在赵国以及楚国所用过的骑兵的战略和他自己的带兵方式十分的相似,甚至在一些方面上,他甚至还不如子歌。

承认他人的优秀其实并不难,特别是到了李牧这个已经看透了世间的年龄。

“是吗?”子歌不置可否的笑了笑,他能够感知到李牧所说的都是真话,只是他哪里有算得上是军事能力出色?自己有几斤几两,他还是知道的,当初如果不是有着蒙恬帮助自己治军,军队早就乱了,他就是一个靠着金手指以及强大的感知能力和对方奔袭战罢了。

在某些理论上他还是相当不错的,但是真要他率领兵马治军,抱歉,他只是一个嘴强王者,哪怕他也看过兵书,带过兵,但是真的实施起来,这也是十分的困难的,像是赵括那般纸上谈兵,更不是一般人所能够做到的。

而且赵括也算不上是垃圾,如果他不是在第一战就遇上了白起,如果不是赵国的国力在当时也已经支撑不住了,赵括也不会成为一个笑柄,其实赵括也还是十分不错的,在绝粮的情况下,赵括手下的兵马也依旧没有出现叛变的情况,如果不是这一战让赵括出师未捷身先死的话,可能战国四大将将会变成五大将,甚至赵括还有可能踩着白起的身上上位。

子歌的外挂的确是让他有着成为绝世名将的潜质,哪怕是韩信恐怕都不如他,只是子歌可没有心思去研究这些,不过如果给他安排一个蒙恬这般的将领的话,那么他便是无720敌的。

哪怕是王翦在自己的面前,子歌都敢直接怼。毕竟在双方没有开打之前,子歌就已经知道地形以及对方的布局,这样的情况下,有着蒙恬辅助,要是能输,这才是怪事!

“之前担心蒙恬中计,想要过来看看,没有想到你到了,你们也看破了匈奴人的计划,看来是我多虑了!”李牧见到子歌的模样,又继续开口解释道。

“多谢李将军!”子歌再次对着李牧行了一礼。

李牧却是摆了摆手:“李牧虽是赵人,却也是华夏人,要是让这些狼族成功南下,恐怕整个华夏危矣!”

子歌闻言轻轻的点头,不愧是自己的偶像李牧,和自己心目中的李牧很相似呢!李牧曾经也有很长的一段时间,都在镇守着赵国的北疆,同样也和匈奴人不断的对战着,这些年更是生活在这附近,他的眼光同样是没有错的。

“所以这一次我们要将匈奴的问题彻底的解决!”子歌的脸上洋溢着无尽的自信,历史上蒙恬的确是大败了匈奴,但人家却没有真正的伤筋动骨,在中原内乱的时候,匈奴彻底的起来了。.

第743章 封狼居胥

“解决匈奴?”听着子歌的话语,李牧的眉头不由的蹙了起来,他的确是十分的认可子歌的能力,甚至他感觉子歌是一个不逊色于自己的将领之才,但是想要解决匈奴,这何其的艰难?

以前他和匈奴作战的时候也不是没有击败过匈奴,只是作为一个草原民族,匈奴往往都是打不过就跑,然后等差不多了,你懈怠了,他们就会来继续攻击你,至于你想要去攻击匈奴,抱歉,这真的很难,草原实在是太大了,对于游牧民族来说,我大不了换一片草原放羊就可以了,等到你们离开了,这草原依旧还是我们的。

哪怕是李牧,也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彻底的解决匈奴,哪怕解决了匈奴,之后还依旧会有新的游牧民族产生,除非中原的大秦能够将这片土地彻底的占领,只是这似乎又有些不可能,毕竟北方不应该是用来放羊的吗?他们不可能长期在一个地方放羊,因此建立城池是一个不太合适的选择。

“是啊!解决匈奴!”子歌轻笑了一声,羊毛衫这个概念,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是一个陌生的概念,但是对于子歌来说却不一样,在这个时代,羊毛都是被扔掉的,而且羊毛上面有着怪味,根本不可能被用来做衣服,但是对于子歌来说却是不一样。

在他提出羊毛衫这个概念之后,紫女又让人研究了一番,如今羊毛衫依旧可以制作出来,这对他们来说是一个极好的消息,只要等到匈奴一灭,在草原上建立几个城池,然后在这些城市变成商业城市,用来专门制作羊毛以及贩卖羊毛,这便是新的商业城市,这些城市可能不会特别的大,毕竟哪怕是在子歌后世,在那片地方也没有出现过人口上千万的大城市(﹁﹁)~→,但是这依旧可以让北方安定下来。

子歌貌似也听说过所谓的什么羊毛贸易,对于具体的如何实施,子歌并不是特别的懂,但是他知道,只要他这么的做,北方的游牧民族不会被饿死,甚至会过上不错的生活,在这样的情况下,谁又会喜欢打打杀杀?

最为关键的是,这些人都是大秦的百姓,而不是匈奴人,哪怕这些人之中有着匈奴人的血统,那也只是因为他们的母亲可能是匈奴人,至于纯种匈奴人,子歌是不打算留下了,成年的男子,这是多么出色的奴隶以及苦力啊,修路以及修铁路还需要你们呢!

李牧很清晰的感受到了子歌身上那一闪而逝的杀意,他有预感匈奴这一次恐怕是要倒霉了,遇上这样的一个对手,恐怕谁都不会好受。匈奴人的战斗方式的确是很无赖,但是当他们遇到子歌,那么他们注定悲剧。

对于这一点,李牧有着极大的自信,他对自己的军事能力有着自信,至少在与北方游牧民族战斗的时候,他就是一个大行家,或许这个时代也没有人是他的对手,子歌的战斗方式和他极为的相似,而且他估计子歌的感知能力极为的出色,否则哪怕有着出色的斥候,子歌也不可能如此的料敌先机,当时那些对子歌进行围追堵截的人,也不可能每一次的都碰壁。

这样的人,真的很适合带兵打仗呢!

如果子歌真的想要找匈奴的麻烦,然后一路烧杀抢掠过去的话,或许整个匈奴还真的可能要完蛋。

“我现在可是有一个小目标,那就是封狼居胥呢〃ˇ!”子歌轻笑了一声。

“我现在可是有一个小目标,那就是封狼居胥呢〃ˇ!”子歌轻笑了一声。

“封狼居胥?”李牧的眼眸之中闪过一丝疑惑,抱歉,他不懂子歌的意思。毕竟这个时代也没有狼居胥山这个概念,狼居胥山是汉武帝的大将霍去病出兵漠北与匈奴打仗时所封的一座山名,现在还没有狼居胥山,哪怕李牧对匈奴十分的了解,也没有听说过狼居胥山这个概念。

“那是一座山,也就是匈奴的王庭!”子歌突然想起了这件事,连忙解释道。

貌似根据考察,狼居胥山就是蒙古国肯特山,这已经是极为遥远的地方了。

以现在大秦的军力以及筹备,想要一路打过去,多少还有点压力。不是说匈奴有多么的强大,而是想要消灭一个民族的压力真的很大,无论是军力以及粮食都是一个极大的消耗。

汉武帝很牛掰,但同样也是一个历史上赫赫有名的败家子,他的父亲和爷爷所创造的文景之治,给刘彻留下了丰厚的家产,汉武帝之后打仗打的很爽,只是他爽了,底下的那些平民百姓却是不爽了,因为他的南征北战,到汉武帝末期,全国人口至少削减了三分之二。

这便是代价,现在的匈奴肯定没有汉武帝那时候的匈奴强大,如今的大秦也不会比汉武帝那时候弱,甚至更强,只是大秦处于内忧外患之下罢了。

比打仗,大秦在华夏历史上都是数一数二的存在,大秦是建立在军功之上的王朝,只要有战争可以打,那么大秦就是所向睥睨的存在,但(了诺赵)若是没有打仗,那么大秦将会出现问题,恩,至少历史上的秦朝是如此的。

没有一个比大秦还要好战的王朝了,这也和思想有着莫大的关系,如今的大秦是支持法家思想的,西汉其实一开始延续的也是秦朝的政策,后来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不过即便如此,汉朝依旧十分的强盛,只是从东汉开始就不一样了,位面之子刘秀靠着世家大族的力量得到皇位,之后开始那些士人的地位开始猛增,读书人的地位更是如此,慢慢的,华夏开始变得擅长内斗,但是对外打仗却不行了。

这多少都与儒家有着莫大的关系。

(最近无聊看了几本火影的小说,为什么每次看到毁灭木叶是这么的爽。).

第744章 子歌的野望

“你是要?”李牧难以置信的看着子歌,貌似子歌的野心比他想象的还要大呢,不知道为什么,他在听到子歌的话语之后,并没有怀疑子歌是否可以做到的这些,这个男人一直以来都给人带来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