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祗时代:我有一个聊天群 第176章

作者:云巅之游鱼

叶黑:“?”

朱家太子:“?”最强男人的副手:“虞怎么了…为什么你们

这么震惊的样子使?”叶黑:“槽!那可是虞姬啊。我至少有五成把握,她是那个时代的天命之女。毕竟是项羽的老婆嗯?这么一说,我在思考那位大汉的皇后算不算天命

之女……然感觉她的性格很恶劣的样子。”大秦祖龙:“哼,何须你五成把握?只看那上天异象,姬如千泷与虞姬身上尤为浓郁,神…便能

够看出,她们二者大概率便是天命之女了。”大秦祖龙:“至干其他几人……不算天命之女,也必然背负着大气运。正是因为如此,所以上神才会

赐下惊世神恩,真正正的恩泽众。”

第140章_神:世界升格,吾举手可至!(六更)

叶黑:“羡慕,我也想……哦,我世界好像本来就是仙侠世界,那没事了。”

最强男人的副手:“恐怖。”

桃花岛少:“啊……手里的第三次工业革-命的资料顿时就不了。(泪水不争气的流下.jng

陈小玉:“神上神大人,您能告诉我们,如何精准地辨别天命之女?”

陈小玉:“我其实也很想要您赐下神恩,这般的改造世界……嗯,那个,如果这个问题涉及到某种隐秘的话,那就算了。”

苏寒神色变得微妙起来,他想了想,在聊天群里发言了。

神:“汝便是!”

陈小玉:“?”

朱家太子:“???”

咕哒子:“可以,这很强势。”

叶黑:“秀得我头皮发麻!建议下一次祭祀把自己摆祭坛(手动滑稽.jng)”

咕哒子:“……其实我还真的动过这个心思。毕竞当时实在是被逼到了极致!(哭笑.jng)”

神:“世界升格,吾举手可至!然,世界升华后,对干吾之主祭者,要求甚高!”

神:“凡界化仙,吾之主祭者,当将修炼之权利,下放给吾每一个信徒,全了人人为龙,人人化仙之念!”

苏寒终干找准机会,发表这段话。然后将嬴政往这个方向引了……人257人修仙,人人变强才是最重要的。

若是所谓修仙变强,只是把握在少数人手里,无法普及化,平民化……那他未来能获得的信仰之力还爆发个锤子!

最强男人的副手:“!!!”

陈小玉:“原来如此…将世界提升等级,原来要求这么高啊。那我这边还是算了吧…”

陈小玉:“想一想,我们这个世界未来十几亿甚至更多的信徒,他们都成仙,根本难以想象那种画面。”

叶黑:“有一说一,修仙需要花费大量的资源……这也就限制了,修仙只能是少数人的修仙!”

叶黑:“如果世界上所有人都修仙的话,我强烈怀疑资源跟不。”

叶黑:“可能到时候直接把世界抽空了…然后进入末法时代。当然,秦始皇那边人少加起来才几千万,这个资源应该勉强顶得住。”

朱家太子:“啊,但是我这边的世界和秦始皇那边的世界相似!我应该也有化界为仙的可能。”FЕi(s)(h)(a)(n)(z)(w).(c)(o)М (0中文)

朱家太子:“而日,我也愿意让我的世界人人为龙啊!”

朱家太子:“嗯,我现在继续想想,我们这个世界有什么天命之女……唉,算了,现在还飘在海上呢,说这话又有什么用?”

咕哒子:“为何我觉得太子一直是在海上?

叶黑:“海运就这样……可以预见的,三个月以内的未来,太子估计都是这样。除非他碰到什么意外,又或者是他狠下心来,以自己强悍至极的修为,推着船走。”

最强男人的副“想了想太子爷位高权重,却为了早点踏上陆地…下海推船,就不由得有一种很滑稽的感觉。”

声小

大秦祖龙:“原来如此真人明白了。”大秦祖龙:神,神大人,寡人回夫之后便开始着手开垦荒地,市灵谷,将湖修炼法门部都聚集干咸阳中,统一编撰为基础的修炼方法,然

后推广出夫。”大秦相龙:“全民修仙,全民变强!若是我大秦资源不足以供应千万信徒踏上仙路,那大秦便扩张,将日月之下的每一寸十地全部占领,全部化为灵谷耕

种之地。”

叶黑:“嘶!感觉一下子燃了起来。”

刘培强:“这份霸气…是龙啊。”刘培强:“话说,我其实一直很奇……为何加入聊天群的祖龙,对干扩张的欲-望并不高?明明他

在历史上统一六国,不仅目标坚定,而日速度极快大秦祖龙:“因为国力不允许。之前,战国之中的其他国家都在大秦附近,而月他们都是我炎黄苗裔

!非是蛮夷。融合难度有,但是并非是绝望级别!”

叶黑:“楚:我,蛮夷也!”

刘培强:“特么……你这是故意抬杠吧?!”

大秦龙:“…”赢政在短暂沉默后,无视了叶黑的话,继续发言大秦祖龙:“然而远在天边的罗马,以及南亚非炎黄苗裔,亦距离甚远,寡人吊有征服之念,却需

要根据实际情况。”刘培强:“……原来是这样,全民修仙的话,这

方面的顾虑就能够一扫而空。”刘培强:“毕,一个人人都是修炼者,人人都(adai)能够轻松打起十几吨乃至干更多重物的国家……一个人人都能够炼化神火,从而锻造出各种

各样精密仪器的国家…”叶黑:“嘶……等等,我怎么觉得,全民修仙后

……大秦的综合牛产力直追甚至超越现代了?”叶黑:“也是……也只有这种民众组成的国家,也只有这种级别的国力,才能的起全球范围内的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