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开局一颗吃吃果实 第11章

作者:芜湖起飞了

  带上两三个手下,程咬金骑上高头大马,朝着安平县而去。

  谁想到在路上,居然刚好碰到了跑步训练的程处默。

  程咬金脑袋冒出好几个问号,不禁问道:“处默,你在干啥呢。”

  “爹,是行军训练,陆庄主安排我们每一天早晚得跑长安到安平县两个来回,”程处默道。

  “处默,你身为校尉,怎么能跟士兵一样受训,我让人分给你一匹马,你骑着回去吧。”程咬金嚷道。

  “爹,我虽然想偷懒,但不行啊,陆庄主会知道。”程处默无奈道。

  “他难不成一直派人跟着你们?”程咬金往后一看,但后面基本没什么人。

  “陆庄主的手段怎么会如此简单,爹,说了你也不懂,你别管我,不说了,爹你先行一步吧。”程处默道。

  看着自己儿子默默奔跑,程咬金心想待会说说那个陆庄主不可。

  程咬金没有等自己儿子,骑马加快了脚步。

  十几里的路程,如果是跑步的话差不多要一炷香,而骑马的话用不到半柱香。

  跟人打听了陆庄的位置后,程咬金很快找到了位置。

  但是看着排着长长的队伍,程咬金傻眼了。

  每一个排队百姓,手上都拿着一袋蝗虫是准备换取粮食。

  要是按照规矩排队,今天晚上都不一定能轮到他。

  程咬金打算等处默跑完回来,问问他怎么办,正好先看看是不是真能蝗虫换粮食。

  他仔细查看,果然发现一个接着一个百姓,眉开眼笑的拿着一袋袋的粮食从陆庄出来。

  正好看到陆庄的一个下人在门口似乎在维持队列,他眼睛一转,似乎有了想法。

  “小哥,陆庄里能用蝗虫换取粮食,是真是假呀。”程咬金笑着道。

  “当然是真的,你也想换粮食吗,但看你的穿着不像是贫困百姓吧。”李二狗奇怪道。

  “呵呵,俺是想换点好吃的尝尝,也不知道能不能行。”程咬金看似心眼较粗,但很多人被他外表骗了,其实他精明着呢。

  “应该能吧,其实主要看公子的心情。如果他愿意给你换,美味的佳肴会让你把舌头吞下去不可。”

  “小哥认为,俺应该换什么比较好。要是能换成功,俺出来分给以两斤。”程咬金阔绰道。

  “此话当真?”

  “自然,你看俺像说话不算话的那种人吗。”

  李二狗双眼一亮,殊不知傻乎乎被程咬金给套话成功。

  “我感觉可以换酒,茅台酒香醇而浓烈,光闻着酒香,已经让人罢不能了。”

  至今为止,李二狗没能尝上一口。虽然陆修变出来分量很多,但全部被李渊他们几个喝完。

  “酒居然也能换?”程咬金咕哝一声,肚子里仿佛酒虫在作祟。

  “谢谢小哥了,只是排到今晚不知道能不能轮到我。嘿嘿,要不小哥网开一面,让我排在前面一些?”

  “我怎可自己坏了公子的规矩。插队是万万不行的。”

  “真不行吗。”

  “咳咳,也不是不行,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你可以问问排在前面的百姓,能否用钱买下他们的位置。”

  “哈哈,原来如此,俺明白了。”

  程咬金心满意足的笑了出来,如果是钱能解决的事,那根本不算事。

  他派人上前,问了排在二十名左右的一个老叟,出价三十钱买了他的位置,顺便是以三钱一斤的价格买下了他手上的十斤蝗虫。

  老叟自然答应,虽然陆庄能换粮食,让出一个位置凭空得来的三十钱,怎么可能会拒绝,甚至排在前面的十几个人,争相想把自己位置卖给程咬金。

  另外他也不用重新排在后面了,因为蝗虫以上好粮食的价格,同样卖给了程咬金。

  其实对于他而言,即使没有卖位置的三十钱,用蝗虫换钱比较好。

  虽然蝗虫能在陆庄换取同等重量的上好粮食,但是相同的价格,在长安能换到三斤的劣粮。

  他们主要是为了一家几口填饱肚子,而不是考虑吃上好粮食。

  所以刚刚从程咬金那里一共得到六十钱,能让他买六十多斤的粮食,够他们一家六口吃十天了。.

第25章

  从李二狗的口中套出了很多有用消息的程咬金,用钱收买了排在前面的一个老叟,很快轮到了他。他也见到了陆修,另外加一个他最不想见到的人,太上皇李渊!!

  太上皇李渊,一直不待见他们几个陛下眼前的重臣,或许认为玄武门之变有一部分原因是他们煽风点火才引发的吧。

  “老哥,你想换什么。”陆修问道。

  “请问陆庄主,俺抓来了好几十斤的蝗虫,什么都可以换吗。”

  “摆在院子里的都可以。”

  程咬金一看,院子里摆着成堆的面粉和麦子,主要是五谷杂粮。

  但是他特意派人抓蝗虫,然后大费周章跑来陆庄,不是为了那换一点粮食。

  虽然说两年来干旱加上蝗灾,但对于拥有上千亩封地的程咬金来说,粮食他不缺。

  “俺想换几斤美酒,不知道可不可以。”程咬金按照李二狗的指示说了出来。

  “你想换酒?”陆修重新打量了对方,从穿着来看不差钱,一身的锦罗玉衣已经别人百姓一年也赚不到的财富了。

  也不知道是谁传了出去,居然会有人换酒。陆修想着,不由看向了身旁的李渊一眼。

  “哼。”李渊扫了程咬金一眼,认出他后,李渊的脸色带着几分不爽,“别看老夫,不是老夫说的。”

  “我可以换给你,但酒的兑换价格是两斤蝗虫换一斤。另外乘酒的容器,你得自己准备。”陆修道。

  “嘿嘿,那全部给俺换成酒吧。”程咬金让人把两大麻袋的蝗虫扛了上来。

  一共八十斤蝗虫,陆修给他换了一大桶的酒。

  香醇的茅台酒,散发出香醇的酒香,单单闻着酒香,让程咬金快流出口水了。

  陆庄的那个小厮果然没有骗他,从酒香上来看,确确实实是难得一见的美酒无疑。

  他全换成了四十斤的美酒,甚至忘了想要换几只帝王蟹的想法。

  程咬金一手提着几十斤的酒桶,完全没有半点吃力的样子。如此美酒,他怎么可能会让手下帮忙拿,万一摔下来怎么办。

  出了陆庄大门,李二狗早已等候在那,眼巴巴的看着程咬金。

  程咬金也履行了承诺,拿着李二狗准备的舀子,分了一大舀给他,装到了一个水壶里。

  李二狗早已眼馋,二话不说立即朝着自己嘴里灌了一口。

  “咕噜。好香,但好像有一把火从嘴里一直烧到了肚子里,原来这就是酒的味道吗。”李二狗白净的脸蛋,瞬间如同火烧一般。

  “俺也来尝尝看。”程咬金本来想回去再喝的,但看着李二狗在自己面前品尝瞬间被破防了。

  程咬金用舀子当做容器,闷头下去喝了一大口,满脸的胡渣也因此沾了不少。

  “好烈!!”

  程咬金来不及细细品尝,浓郁而香醇的酒香,强劲的酒力同时爆发了出来。

  “痛快。好酒啊,跟它一比,俺以前喝得是水吧。”

  大唐的酿酒工艺,能酿出十几度的酒来算不错了,而眼前的茅台酒是五十三度,没有蒸馏根本酿造不出来。

  尽管烈酒劲头很大,可是程咬金一口接着一口,没一会儿居然自己喝了半斤。

  “爹,蝗虫全部用来换酒了?”刚从长安跑回陆庄,看见自家老爹在门前从桶里一勺接着一勺往自己嘴里灌。

  本来不明白老爹要喝那么多水,但当闻到酒香,程处默终于明白是什么了。

  “嘿嘿,处默啊,没想到居然能有如此美酒。”程咬金脸颊已经全红了,说话也带着点结巴。

  “爹,能不能给我也来喝几口。”程处默眼巴巴的说道。

  “来来,陪我喝几杯。”程咬金将木舀塞到处默的手上。

  程处默虽然看过几次陆修他们品尝,但一直没机会喝到,此次没想到自己老爹居然那么聪明,知道用蝗虫换取美酒。

  他正好跑了三十几里的路,口有点渴了,所以直接往嘴里灌。

  “咳咳。”谁想到喝下去如同火烧一般,强烈的酒力,让程处默不禁咳嗽了出来。

  “哈哈哈,好喝吧,俺第一次喝到那么烈的美酒。第一次喝的话,别喝那么多,一点点来才能体会到它的美妙。”程咬金乐道。

  “爹,你不早说。不过喝下去后,让人回味无穷,特别是酒香。爹,让我再喝几口吧。”程处默啧嘴道。

  “滚,剩下的俺带回去慢慢喝。你人在陆庄,以后还怕喝不到。”程咬金瞪了自己儿子一眼,接着护犊子一般,将水桶盖好。.

第26章

  骑马回去的程咬金自然也没能忍住,居然一路上喝着回去。

  虽然说他的酒量不错,但他是第一次喝那么烈的酒,再加上一共喝了三四斤的茅台,所以程咬金那货喝醉了!!

  甚至是在现代酒量惊人的酒鬼,要是让他们在短短一个小时里喝几斤茅台估计也得醉得不省人事吧。

  茅台的度数有五十三度,属于酒精度很高的烈酒。

  一般喝高度酒,哪一个不会配上许多下酒菜,慢慢喝慢慢吃。一顿饭下来,如果按照程咬金所喝的分量要吃三四个小时才行。

  当然,喝醉酒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只是奇怪的在于是程咬金,喝醉了以后,竟在长安城里发酒疯!!

  本来嘛,程咬金一辈子也没有醉酒的体验,大唐所酿制出来的低度酒,基本很难喝醉的。

  如同很多人喝啤酒一般,喝上一箱十几支啤酒,基本跟没什么事一般。

  在很多人看来,喝啤酒跟喝白水没什么区别。

  …………

  “启禀陛下,刚刚收到了很多御史的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