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威:小狼崽在诸天升级 第76章

作者:狂鬼归来

先不说情报局的伙计全家没了,众人没有想过要帮着报仇,别说报仇,就算是连新闻都没有。

弗兰克·卡斯特全家没了,居然抵不上一个花花公子的侄子受到的惊吓。

连篇累牍的报道都是吉米的事儿,居然没有一点儿弗兰克·卡斯特家的事儿。

连弗兰克·卡斯特的死,都是一个很小很小的报纸,里面有那么一点点,报道的是他的事儿。

说实在的,连旁边出租仓库的广告,都比这篇报道要丰满一些。

你这让让弗兰克·卡斯特怎么不心寒?

不过,现在一切都和吉米无关,吉米可是要下副本的,尽快升级才是正理。

吉米也仔细想了,如果想下副本,还是要去原始森林好,这样在里面藏个把月,没人知道你是在里面野外生存还是消失不见。

环境越复杂越好,越复杂吉米就越容易甩掉跟踪。

很快,吉米定了一张机票,前往世界之肺~亚玛逊丛林,继续完成上次未完成的旅行。

……

“这个叫吉米的又走了,看飞机票是前往亚马逊的,咱们用跟过去看看吗?”

科尔森随便看了一眼:“不用,成本太高,要求人员素质也太高,他并非重点观察对象,稍稍注意就好。”

“是!”

科尔森根本不知道,他刚刚错过了什么……

……

吉米下了飞机以后,稍事休整,就顺着亚马逊河顺流而下,进入了亚马逊丛林……

……

这已经是吉米深入亚马逊丛林的第七天了,荷鲁斯飞在天上确定了没被跟踪以后,吉米点燃了篝火点开了属性面板~

罗大根/吉米·豪斯特。

人物等级:15(17%)

年龄:2。

X基因:2

能力:超级自愈、狼性感知、敏锐嗅觉、徒手格斗精通、刀爪类武器精通。

能力二:吸收(残破)

装备:记忆埃德曼合金。

经幼龙火焰灼烧,闪电淬炼,攻击自带龙毒火灼烧特点,长时间连续攻击,会产生闪电麻痹效果。

黄宝石:(未装备)等级:12。

融入武器效果:1-22闪电伤害。

融入盾牌效果:22%抗闪电。

身60

协调60

灵55

可用点数:0

技能点数:1

(每十级一个技能点,可用于开发X基因或开启隐性X基因。)

功法:无。

武技:八极拳、八极刀。

称号:开裆手吉米。

随机副本开启卷轴:1。

抽奖次数:1。

孤山锚点:1。

变种人位面坐标:1。

吉米搓了搓手,点开了副本开启卷轴~

……

“叮,已到达维斯特洛大陆,请完成主线任务,在不影响剧情的情况下,宰了夜王!(一块老冻肉也敢称王?宰了他,一定要宰了他!)

主线任务二:在不影响剧情的情况下拯救狼家!奖励按拯救程度发放。

(同样是狼,怎能见死不救?备注:狼獾也是狼。)

备注:维斯特洛大陆有神仙打架,请注意一定要苟住,有血条的神你能宰,但是,他们现在没血条啊!”

吉米……

难道真的按照我写的来了?第二个果然是权力的游戏,吉米穿好铠甲,把刀挂好,从赫拉迪克方块里面拿出几枚金币,食指和拇指一捏,上面的花纹图案被捏平。

看着林子外面的路,自言自语道:“现在最主要的是看看自己在什么地方!

荷鲁斯,去天上看看,附近哪里有村庄或者城池什么的!”

“好的,我去去就回!”

荷鲁斯拍打着翅膀升空了……

刚起来,荷鲁斯就落下来了:“不用看了,后面来了一个商队,规模不小咱们可以混入其中。”

吉米……

就我这一身,混入其中还不得直接被当成拦路抢劫的砍了也说不定。

你说你是商人,怎么着也得有商品吧,你……

诶,不对,自己好像有商品,吉米从赫拉迪克方块里翻出二十三把带着剑鞘的长剑,这是吉米闲暇时候打造的。

也不知道是谁说的,打造这东西能让人凝神静气,吉米就信了。

结果,剑和匕首都打造了不少,但是凝神静气的效果一点儿没有。

二十三把长剑捆成一捆,被吉米拎在手上,朝着商队前进的方向前行。

荷鲁斯落在吉米的肩膀,梳理着羽毛。

过了一会儿身后传来的喧哗声,吉米站到路边看着车辆掀起的烟尘。

“停下!这位骑士你是来自高庭吗?你的盔甲花纹……”

吉米看了一眼自己铠甲上用来顺水的花纹,好像还真和藤蔓有些相似,怪不得人家会误会。

“哦,不是,我只是一个商人,来自潘托斯,船没了,好不容易带着货物上岸以后,交了税,结果龙石岛的大人居然买不起我的货物。

甚至我想买一匹马用来代步,都没有,所以只能去别处碰碰运气了……”

刚才吉米远远的就听见里面的议论了,那几个人正在大声的说着龙石岛的穷公爵,恐怕穷的就剩下一个名头了。

他们可受够了龙石岛那连面包都带着咸鱼的味道。

吉米这么一吐槽,立刻引起了这群人的共鸣,但是吉米的身份还是有待查证。

“你是商人?卖什么的?你这身铠甲……”

“如你所见,现在我只剩下二十三把剑可卖了!至于为什么穿铠甲~你应该听说过,潘托斯的商人嘛,不穿铠甲的早就没命了。”

第九十二章买卖

"

吉米这一番话虽然有漏洞,但是在这群没见过世面的小商人里面,还是可以蒙混过关的。

至于吉米怕对方认为自己是拦路抢劫的~这个倒是多余了,因为这里再走一会儿,就到玫瑰大道了。

临近君临,安全问题还是可以保证的。

“卖剑?我能看看你的剑吗?”

一个骑士?年轻、五官粗犷,看起来并不英俊,穿着闪亮的新盔甲,不过,看样子是样子货。

就这种盔甲,在战场上除了让所有人目光集中过来,让自己死的更快没有任何用处。

吉米都怀疑他的这身铠甲到底能不能挡得住强弓。外面罩着一件儿蓝色斗篷,斗篷的边缘饰有新月的标志。

这人的身后还有几个穿着皮甲的侍从,有两个骑在马上,四五个跟在身后。

“卑贱的商人,和你说话的乃是峡谷高贵的修夫爵士!说话前请注意你的措辞。”

修夫?我就知道修勾!修夫是什么鬼?一点儿都不出名,不过,既然叫爵士了,那就应该有点儿东西吧!

还有,他是爵士,用得着你强调一遍吗?他是爵士,你什么都不是吧?和我这么说话?这个仇我记下了!

吉米把剑放在了地上,双手剑和单手剑都有:“请问,高贵的修夫爵士想要看什么剑呢?双手的还是单手的?

双手剑要十个金龙,单手剑八枚,看在爵士的面子上,您要是买两把,只需十五枚金龙。

不要嫌贵,这可是我从一位锻造大师那里求了好久才买下来的,整船的商品就剩下这点儿了,也只有这点儿东西最值钱。

我现在是着急脱手,要不然就这一把双手剑,没有二十金龙想都别想。

这么说吧,除非和瓦雷利亚钢硬碰硬,它和任何武器碰撞败的都不是它。”

修夫皱了皱眉头,他只是一个平民骑士,手里虽然有些来路不正的脏钱,但是要维持一个爵士的体面,剩下能拿出来的并不多。

如果,按照吉米所说,他所要的价钱何止是不高,简直是低廉到底了。

如果按照他所说的,这价钱至少翻上五倍都不止。

“我不擅长使用双手剑,拿一把单手剑。”修夫皱着眉头说道。

看到双手剑就想起一个令自己讨厌的人,修夫可不想模仿他的穿着。

……

要说修夫也是够倒霉的,他并非吉米所想的那样不出名,而是很关键,很出名,只不过是背地里很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