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天机老夏天
这是一个单纯的人,没有多少的心机,典型的老好人。
从汉子身上的衣物,李和风可以看出,这是一个生活贫困的人。
没多久,李和风便看到了一处茅草屋,还真是一处茅草屋,大小不过三四十平方,一共两间,看起来极为的落魄。
在茅屋的旁边,有一块不大的田地,里面种着一些野菜,一名粗布的妇人正在田间忙活。
“娘子,我回来了。”还不待走远,汉子便高声喊道,脸上一脸的喜色。
那田间的妇人,却是这汉子的老婆。
妇人的长相并不好看,四五大粗的,不过看那汉子的表情,看来两人很是恩爱。
那妇人听到这家老公的话,也是抬起头来,看到汉子时脸上也是露出了一丝幸福的笑容。看到李和风,表情也是一愣,显然是有些意外。
古代有名有姓的人都是很少的,和这汉子回来的时候,李和风只知道他姓石,却没有字,因此,李和风称呼他为石叔。
“这是?。”
“这是李公子,来我们家借宿的。”石叔看了李和风一样,对他的老婆解释道。
“什么李公子,婶子叫我小风就可以了,冒昧打扰,还往勿怪。”
李和风毕竟是生在二十一世,长在红旗下的人,在他的内心,人都是平等的。更何况是石叔这样的忠厚汉子,李和风自然不可能拿自己的身份和实力去欺负这样的人。
别人待他客气,他待人,自然也是客气的。
那妇人看李和风一脸真诚,也知道李和风是一个没有架子的人。
“那好,我这就去把主屋收拾一下,晚上你就睡我们那里吧。”
“不用不用,我睡地上就可以了。”李和风连忙摆手道。
最后,还是李和风百般拒绝,两人方才打消了这个念头,在外物给李和风摆了一张草席(稻草)。
随后,那妇人便去做饭去了。
因为李和风的到来,妇人还特地把石叔前几日打的一只野兔给炖了,倒是让李和风不好意思。
毕竟,他吃过的美食实在是太多了,但这野兔,一看就是他们最珍贵的食物了。
除了野兔之外,便只有一盘青色的野菜,味道极为的苦涩,还没有味道。(炒菜在秦朝的时候是没有的,但是在天行九歌中却是存在的,毕竟,秦时明月中庖丁做的便是炒菜。)哪怕是野兔,烧的也没有丝毫的味道。盐这东西,可不是一般百姓能吃的起的。
两人有一个孩子,不过六岁大,因为两人不识字,便给他取了一个石头的名字。
“家里面没什么东西,小风你别建议。”
“哪里,对于我来说,有的吃就不错了。”李和风也不管好不好吃,一个劲的吃野菜,至于野兔肉,偶尔去碰一两下,而且他夹的大部分都是骨头。
李和风把一个大兔腿夹起来,随后把他放入了一旁流口水的小石头碗中。
“小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需要多吃一点。”
李和风微微一笑,说道。
“谢谢哥哥。”
“哈哈哈。”石叔看在眼里,也是满脸的笑容。这是他这一生,第一次被人这么尊重的一次。
第二天一早,石叔刚刚起来,便发现外屋内的李和风已经不见,而李和风原本睡过的草席上,却是多了不少东西。
除了十枚金锭之外,还有十多件衣物,男的女的都有。
看到这一切,石叔一愣,但是随即反应过来,这应该是李和风留下的东西。
但是李和风来的时候,身上根本没有这么多东西才对啊。
不过不管他怎么疑惑,这些东西出现在这里却是真的。
“娘子,你快出来看,我们有钱了。”
震惊了一会儿,石叔直接对里面的老婆喊道,十枚金锭,已经够他们一辈子所用了。
甚至,他还可以用这些钱送小石头却私塾里读书。
对于李和风的恩德,他怕是一辈子无以为报了。
不说石叔一家。
另一边的李和风,走了差不多一个时辰,终于是看到了巨大的城池。
隔着老远,李和风便看到城池上的大字,咸阳城。
秦国的都城,咸阳,哪怕还没有进城,李和风便一家看到城门口络绎不绝的行人。
“不愧是大秦的帝都,果然繁华。”
看着近二十米高的城墙,李和风忍不住赞叹道。
“看来,这咸阳倒是没有来错。”李和风哈哈一笑,随即抬脚便向城门口走去。
城门口,数十个身穿黑色战甲的士兵整齐的站在两旁,几名士兵则是站在城门口,负责检查来往的行人,防止有其他国家的内奸进入咸阳。
他们手握长戟,腰配利剑,站姿统一,具是身高八尺(秦朝时一尺为23.1CM)的大汉,显然是一支精锐之师,难怪秦能灭六国,不止是因为他们聪明,更加是因为他们的大军是精锐之师。
“站住,什么人,进城干嘛。”李和风刚刚才走过去,就被拦了下来,英俊的样貌,加上衣着不凡,一看就不是什么普通人。
李和风也是一愣,没想到自己会被拦下来。
看着旁边的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