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变化无穷
“啊!那太好了,李先生,求求你一定要帮我!”潘金铃赶紧道:“我不想成为那样的贱人,可是,这事情具体要怎么做?”
其实李辉也不知道具体要如何才能击破这个梦境,但很明显,击破梦境的关键是要破坏原有的历史事件,把事情导向一个更完美,更健康的结局,否则这个梦境法阵是不会破的!他还依稀记得在青州救出李全时体会那的那种感觉,梦境中其实含着一段深深的遗憾,是某个人在历史上的某一个时刻,心中留下了强烈的悔恨或者遗憾!不将那个问题解决,是不可能回去的。
他想了一会儿,然后道:“我想,要击破这个梦境,最关键的问题应该是阻止西门庆勾搭上潘金莲,呃……我想想……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直接找到潘金莲,一刀子捅死,一了百了,我就不信死人还能和人通奸。”
潘金铃立即点头道:“有理,前世的我太不像话了,那种不要脸的女人,一刀子捅死就最好,走,咱们赶紧去捅死她。”
李辉大汗,MDZZ,从来没见过有人义愤填膺想要弄死自己,还巴不得赶紧去,你丫的到底是不是潘金莲啊?别搞错了人?
不过李辉仔细一想,这样做未必靠谱!还记得上一次回宋末元初,夏全一火药枪崩死了他自己,但是等李辉回了现代之后,历史书上分明又记着一个夏全跟随李全夫妻南下投宋,由此来看,历史人物未必杀得死……杀了他只是一时爽,说不定等李辉离开梦境回到现代,那人又复活了,然后又做出同样的事情,结果就是历史没变!然后妖雾很不爽地又一次打开梦境迷阵,他又得回到这里来。
李辉认真地想了一会儿,道:“不行,一刀子捅死她治标不治本,我们要做的还是尽量阻止潘金莲勾搭上西门庆,我来想想……根据前几次回到梦境迷阵中的惯例,妖雾总是会将我送到历史事件马上就要发生前的一刻,让我刚好来得及去改变历史。而据《水浒传》记载,潘金莲在家门口用竹竿叉帘子,不小心手滑,竹竿打中了西门庆的头,然后两人就因为这个事情勾搭上了。所以,我们首先要做的事情是找到武大郎和潘金莲的家,阻止她拿个竹竿去叉西门庆!等阻止了这件事之后,再拿着棍棒刀子等物,和潘金莲讲讲道理,也许事情就会解决了。”
“是吗?太好了!既然事情还没发生,那我就还不是贱人,咱们赶紧去阻止我吧。”潘金铃激动地跳了起来。
这句话听起来为什么怪怪的?李辉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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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三八章 挥金如土的大官人李辉
第十一更!战个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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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要进阳谷县城去找武大郎的家了,李辉和潘金铃两个人都是“奇装异服”,是肯定不能在北宋年间的县城里乱走的。
李辉还好,他白衬衫加西裤,虽然看起来和古人格格不入,但男人嘛,最多被人说是神经病,不会怎滴。但潘金铃就不行了,她上半身穿的短袖衬衫,露出雪白的藕臂,下半身穿的是女式西装的短裙,肉色的丝袜。
用现代的眼光看她,当然是没半点问题,但用古人的眼光看她,这女人露胳膊露腿,简直就是典型的淫娃荡妇!说得难听点,大宋年间的妓女都比她穿得保守,她这样子走在街上,是要被人抓去见官的。
李辉皱起眉头道:“你这身衣服,咱们进不了城,我得想办法给你弄套衣服来穿着先。”
潘金铃奇道:“衣服要到哪里去弄?”
“这个嘛……”李辉眼睛一尖,看到潘金铃的别头发用的发夹,笑道:“把这东西给我,我拿去换衣服。”
“啊?这……这是地摊货……”潘金铃脸色微红,有点尴尬地道:“9块钱买来的,劣质塑料,哪里换得到衣服?”
“啧,这个你就不懂了,你这发夹在北宋年间,绝对是顶级珠宝啊!”李辉一脸笑容:“换个千儿八百万不成问题,把它给我,你去那边树林里躲一会儿,我去给你弄衣服来。”
潘金铃乖乖取下发夹交给李辉,然后钻进了城外的小树林里躲起来。
李辉拿着发夹,慢吞吞地走进了阳谷县城。
阳谷县城虽然只是一个县,却并不是一个小县,是个人口上十万的大县,这里距离府城不远,人口稠密,城里车水马龙,行人如织,李辉走在这古典的街道上,看着许多长衫大褂的人在街上晃荡,倒也觉得颇有意思。他第一次回大唐,是在皇宫里,一直打打杀杀紧张得不行。第二次回到宋末元初,到处锋烟战火,也没看到正经的人文风情。
这还是第一次回到古代和平时期的小县,感觉很不错,有一种在丽江古城旅游的味道。嗯,不对,比丽江古城更有韵味,更爽!看,那边居然有个“怡红院”,哇,是真正的古代妓院啊,合理合法地用钱玩女人的地方,门口两个红姑在招揽客人,老鸨婆满脸笑容,不停地讨好着进进出出的有钱人!
李辉好想进去见识见识,看看古代妓女懂些什么姿势,这年头十八般模样有没有普及呢?仔细想想,二十四桥明月夜和洞玄子三十六式都是古代人发明出来的词汇,可见这个年代十八般模样都已经是小儿科了,只能算入门极,李辉必须祭出大江户四十八手,才能稍胜古人一筹!
当然,这种事只能想想,现在的他一穷二白,身上没有半两银子,一幅进了妓院也得被人赶出来的穷屌样!
李辉找路人问了问当辅的地址,然后职高气扬地走进了当辅里,当辅掌柜见他穿着奇装异服走进来,一双眼睛顿时就亮了,因为李辉身上的怪东西实在太多了,别的不说,就他衬衫上的塑料纽扣,在古代人眼里看来全是宝物。那双擦得蹭亮的皮鞋也尽显高贵,王候将相穿的皮靴也没他的亮。还有他腰上的金属皮带扣子,上面“雕刻”着的花纹,一看就是出自能工巧匠之手,简直巧夺天工。当然,最霸气的就是他背在背上的那张分体式反曲弓,那东西一看就是宝弓啊!价值连城啊有木有!千金不换啊有木有!这样的装束,一看就是达官贵人。
掌柜差点就给李辉跪了,一个长揖作了下去:“大官人有何指教?”
李辉也不多说废话,手一甩,一个9块钱的地摊货塑料发夹扔在了柜台上:“这东西卖给你们,不用开当票了,直接报价吧。”
掌柜拿起塑料发夹一看,差点就给跪了,这……这是什么宝物?生平见所未见!它整体呈现一朵花的样子,不知道是用什么奇怪的材质制成,有点像琉璃,又有点像琥珀(其实是塑料);这朵花上面点缀着无数闪闪发亮的小宝石(其实是有机玻璃小颗粒);花芯里居然有两枚巨大的五彩珍珠(其实是塑料珠子),那上面的金属卡扣不知是何材质,堪比顶级好铁(其实是薄钢片);那做工,简直精巧得无法用语言形容(其实是模具里喷出来的)!
这东西是个顶级的宝物啊,就算是皇室贡品也有所不及。
掌柜用颤抖的双手拿着那发夹,哭道:“大官人,这东西太过名贵,价值连城,把小店卖了也收不起啊。”
李辉露出一脸豪爽大方,挥土如土的表情:“没关系,我就当送你一个富贵,你把家里现存的金银都给我,我就把这东西卖给你,你拿着它赶紧进京去献给皇上,他一定龙颜大悦,肯定会给你封个大官儿做的。”
掌柜老泪纵横,今儿个真是碰上一场大富贵了啊,其实他看到这东西的第一眼就在想这个问题了,以他鉴宝多年的眼光,一看就知道这不是凡间宝物,如果能把它献给皇上,绝对是封官袭爵的节奏!可惜他却买不起,也不敢想着抢,能随手拿出这种宝物的大官人,不是他惹得起的。
但是,这位大官人居然肯用一点区区金银俗物就把这宝物卖给自己,天啊!一场富贵从天而降!
掌柜二话不说,冲进后院,几分钟后,扛了一个箱子出来,打开箱子,里面有两锭巨大的金锭,还有一大堆银锭,他噗通一声将箱子扔在李辉面前,大声道:“大官人,这是我全部的身家,都给您……全都给您,如果您要这间房子的房契,也一并拿走吧。”
“切,鬼才有兴趣要你的房子。”李辉其实很喜欢房产,但梦境里的房子带不回去啊,只好装出豪爽的模样,大大方方地一挥手:“房契你自己留着玩吧,这些钱我就拿走了,拜拜!”
掌柜感动得大哭,大官人真是有钱任性!
李辉扛着一箱金银走出当辅,掌柜还在后面跪着挥手,目送他伟岸的背影消失在街角,然后,赶紧用手帕将发夹包好,对着家人大吼道:“来人啊,收拾东西,咱们进京献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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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下一更在19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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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三九章 古代情报机构
第十二更!很明显,今天要破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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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辉有钱了,首先是买衣服。
旁边不远处就有一家成衣店,李辉给自己买了一套书生服,为啥要买书生服呢?士农工商!士是排第一的,古代最尊重有学问的人。尤其是大宋,重文轻武古今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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