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之镇世明皇/大明之旷世武帝 第96章

作者:云中君

当今的大宋帝国,固然是卧虎藏龙,隐藏着的高手不知凡凡,然而在明面上,风头最盛的,无疑是这么几个人。

一宗、双璧、三老、五绝。

一宗,指的是大宋朝廷之中的镇廷国师黄裳大宗师,他是数十年前成名的超级高手,当他成名之时,已然古稀之年。

那个时代,他傲啸苍穹,在大宋帝国书下自己的辉煌传奇。

虽然之后的数十年里,他隐藏皇宫,再也没有出手过,不过,他的威名,却丝毫没有被人遗忘,甚至,愈发响亮。

因为,他亲手所著的《九阴真经》秘籍,已经流落于江湖之中,更在三年前,引起了天下五绝在九华山的一场惊世决斗。

那一场决斗,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中神通五人,皆显露出震惊世人的实力,一战成名,在江湖上成为了响当当的人物。

如此人物,还要争夺黄裳大宗师的《九阴真经》,那么,黄裳大宗师本人的实力之高强,也就可想而知了。

可以说,五绝的【九华山论剑】,其实是在替黄裳造势。

黄裳之下,双璧、三老、五绝,皆是先天绝顶之境的顶尖高手,因为并未真正地决斗过,是以关于他们孰强孰弱,江湖上一直争论不休。

不过,江湖上还是将他们大致的分了一下。

双璧之中,北乔峰乃是当代丐帮帮主,一手降龙十八掌冠绝天下,无人可摄其锋芒。五绝之中北丐洪七公的降龙掌法虽然炉火纯青,但是和乔峰相比,却是隐隐输了一筹,这一点,是洪七公亲口承认的。

有了这个参照,在江湖上,双璧隐隐凌驾于五绝之上。(此五绝,为第一次论剑后的五绝,还未达到巅峰状态,故定位略输乔峰,双雕迷勿喷。)

另外,北乔峰早年得少林玄苦大师授艺,传授正宗少林心法,后又拜入丐帮,精修“降龙十八掌”的绝学,利用少林刚猛内功真气,将降龙十八掌“至刚至强”的特效发挥到了极致。

少林玄慈、丐帮汪剑通,都曾经承认,乔峰的武功,已经青出于蓝,超越了他们,是以“北乔峰,南慕容”在江湖上,已经隐隐有了“盖世之下无敌手”的风采。

“北乔峰,南慕容”,此二人自成名开始,便齐名而立,江湖中人,皆喜欢把北乔峰和南慕容相提并论。南慕容名气愈盛,乔峰威名也愈大;乔峰武功越强,慕容复在江湖传闻里,也愈有实力。

二人之中,乔峰喜欢练功喝酒,切磋武功,而慕容复则更喜欢在江湖上招揽人心,积攒名望。

双璧虽然齐名,但是慕容复出手对战高手的次数,的确不多。和乔峰赤子之心,只好喝酒练武,武艺精进速度一日千里相比,慕容复的心思,却并没有过多地花在习武之上。他为大燕国鲜卑后裔,一门心思都在复国之上,武功,只是他达成这个目标的工具。

不诚于心,不诚于武,所以,慕容复的武艺,从一开始和乔峰旗鼓相当,一步步落下,到如今,已经远远地比不上乔峰了。

这一点,江湖上知道的人不多,甚至连慕容复自己都不知道。

当然,即使慕容复真的知道,恐怕也不会在乎,在他的心里,乔峰一直就只是一个莽夫,江湖上几乎所有的高手,在他的心里,都只是莽夫,是他招揽来,复国的工具。

慕容复想要的,从来就不是江湖上的名声,他要的,是一个乱世,一个能让他大展宏图的乱世。

如今,摆在他眼前的,就有一个绝佳的机会。

屋子里躺着的,正是大明帝国派遣到大宋帝国出使的“太子”,而且是大明帝国唯一的太子。一旦这个“太子”死了,必定会引起整个天下局势的动荡,就算不会立刻导致天下大乱,也能让三国之间原本稳固的局势,产生缝隙。

而慕容复擅长的,正是在这丝缝隙之中求生存,并将这丝缝隙扩大,最终从中开辟出一个新的大燕国来。

所以,在一品堂里,他收到了这个消息后,立刻自动请缨,向赫连铁树要到了这个任务。

并非慕容复沉不住气,实在是这件事,他只有亲自出手,心里才会觉得踏实。

幸好,现在的一切进行得都很顺利,慕容复假扮成店小二,轻松地瞒过了那个太子的两个护卫,来到了朱厚照的门前。

悲酥清风混合着迷魂烟,已经被扇进了朱厚照的房间,等药力发作,区区一个太子,绝没有任何抵抗的能力。

悲酥清风,可以让人的内力被制,但是中毒者还能发出声音呼救;迷魂烟,可以让人昏迷,但是很容易以真气将其逼出。

这二者,单独使用,都不适合用来暗杀,但是,配合着使用,却堪称无解。

虽然请报上说,大明国的太子殿下,是一个连十二正经都没有填满的武道废材,但是事关重大,慕容复还是决定,稳妥为上。

毒烟已经吹进去了,过了片刻之后,慕容复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得意的笑容。

“迷魂烟是江湖上便用的迷药,悲酥清风更是无色无臭,自一品堂研制出来起,从未对外使用过,而且极易挥发,片刻之后,就会彻底消失,神不知鬼不觉。”慕容复推开门,走了进去,激动道,“这次杀了这个废物太子,一定能让三大帝国和诸多小国之间风声鹤唳,到时候,我大燕国定能趁势崛起。”

他手中的剑,出鞘了。

光如惊蛰,直射床上的那个身影……

第0120章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不对,这不是刺入人体的感觉!

任何一个见过血的武林高手,都会牢牢地记住,那刀光、剑锋,刺穿人体表皮、肌肉,穿透人身体的感觉。

只因为那种感觉,那种特殊的满足感,绝不是刺穿其他东西,可以替代的。

杀戮,本来就是一种容易叫人沉迷的享受,若非如此,江湖上,也不会掀起那么多的血雨腥风。

作为一个枭雄人物,慕容复自然不是没见过血腥的温室花朵。

七岁的时候,慕容复就在慕容博的强迫下,和野狼关在一间屋子里,和它厮杀,最终狼死,他活。

八岁的时候,慕容博抓了强盗,让慕容复手执长剑,将其击杀,否则,便没有饭吃。

十岁的时候,慕容博“死了”,但是,慕容复的心,变得更加硬,更加坚定。

慕容复杀过很多人,所以,他很清楚,宝剑刺穿一个人,该是什么样的感觉。

那种感觉,绝不是这样的,慕容复条件反射地收了剑,隐藏在黑色面巾下的脸色大变。

“糟糕,”慕容复一把掀开船上的被子,果然,自己刺中的,只是一床空被褥,“受埋伏了。”

慕容复是个当机立断的人,一击不中,远遁千里,他很清楚这个道理。

但此时,他想退已经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