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水果不水
“我才用了那点东西,你们就扣我那么多钱?”
“先生,我所有的东西都是明码标价的,绝对没有多赚你一分钱。”
美女前台露出职业性的微笑。
“你说没赚就没赚,你们分明就是店大欺客。”
黑衣男子重重地拍了拍台子。
美女前台道:“先生,这是公司的规定,我们也只是按程序办事。”
“按程序办事?哼。”
男子冷哼了一声。
这时,林子安走到一旁,递上身份卡片,解围道:“麻烦一下,帮我开一间最好的套房。”
“好的先生。”
美女前台感谢的看了林子安一眼,接过卡片,问道:“请问您需要住多久?”
“先定个一周吧。”
林子安随口道了声。
“一共是五枚银鹿币。”
美女前台对他眨了眨眼。
林子安笑了笑,从储物空间中取出了银鹿币,递了上去。
这时,旁边的黑衣男子神情忽然一变,目光直溜溜地盯着林子安的手腕。
“法海先生,您的套房在十八楼。”
美女前台把身份卡片和房卡递了出去,笑道:“需要我叫服务员为您带路吗?”
“不用了,谢谢。”
林子安接过两张卡后,走入了一旁电梯。
美女前台看着林子安的背影,心中动起一丝涟漪。
又帅,又有钱,还有实力,如果他是我男朋友就好了。
突然,她看见黑衣男子离开了前台,走向电梯,连忙道:“先生,你不退房了吗?”
“不退了,我再住一天。”
黑衣男子迅速走入电梯。
第一百六十一章 城市猎人
电梯内。
林子安刚按下八楼的按钮,就见刚才那名黑衣男子忽然窜了进来。
“几楼?”
他的手还放在按钮,问道。
黑衣男子抬起头看了一眼按钮,说道:“十八楼。”
林子安放下手,等待着电梯上去。
对方不说话,他也不是一个喜欢说话的人。
电梯运行到楼层中间,林子安忽然心念一动,透过前面的金属板,不着痕迹地看向黑衣男子。
三十岁上下,身形有些瘦弱,低着头,有些看不清表情,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异常的地方。
林子安之所以会关注这人,是因为他刚才在这名男子身上发现了一道法力波动,随即就感觉到自己身体被一道隐藏极好的法力扫过。
似乎是一道探测术,用来检测他人的实力。
林子安想起在酒店前台时,对方那隐隐有些不正常的神情,眼睛微微眯了起来。
看自己又要被迫走上惩奸除恶的道路。
没办法,你不去招惹人,总有人要来招惹你,不管是哪个世界都有这么操蛋的人。
一路无声,很快就到了十八层。
见黑衣男子没有动静,林子安率先走了出去,按照房卡上的房号,找到了自己所在的房间,随即刷卡进入。
在关上门的那一刻,他见到黑衣男子正从门口经过,似乎正在望着他。
林子安装作没有发现,关上了房门。
对付这种人,不宜主动出手。
他更喜欢看到对方在动手后,表情从喜悦,到惊愕,再到绝望的样子。
这一年半间,他已经亲眼见到过几次这种表情变化了。
每次见到,都觉得很趣极了,简直就是百看不厌。
可以说那是枯燥的斩妖除魔道路上,用来解闷的绝佳调料。
进入卧室,林子安随手脱下外衣,躺在床上,便睡了过去。
连续奔波了两个月,怎么也应该好好休息休息。
门外。
“1803。”
黑衣男子记下了门牌号,随后神情镇静地乘着电梯,回到了自己所在的楼层。
进入房间后,随即拨打了一个号码。
电话一接通,黑衣男子便迫不及待道:“王业,我这有一笔大单子,做不做?”
“多大的单子?”
王业的声音有些迟疑。
“保守估计,不下于十颗上品鬼珠。”
“点子扎手不?”
“我专门用了一张探测符,他最多只有二阶修士的实力。”
“二阶修士就这么有钱?赵志,你该不会是想骗我吧?”
“废话,三阶的话,你觉得我们对付得了?”
黑衣男子赵志没好气道:“要不是担心那人有什么底牌,我一个人就能干这一票了。分成按老规矩,你就说干不干吧?”
“干,怎么不干,老子在外面拼死拼活几年,也不过赚个一两颗上品鬼珠,现在不过是解决一个二阶修士就能得到最低十年的收益,傻子才不干呢!”
王业说着,又问道:“什么时候动手?”
“不急,他要在这里住七天。”
赵志回道:“不过谨慎起见,明天动手,今天先好好准备准备!”
“没问题,就这样定了,明天我来哪找你?”
王业问道。
“费斯酒店。”
赵志挂断电话,随即拆开房中一包需要付费的零食,神色轻松地吃了起来。
“这种年龄,这种实力就拥有储物法器,而且似乎还没有隐藏的意思。”
赵志一边吃,一边猜测:“不是家族够强,就是有奇遇。”
“不过,不管是哪个,这票我都做定了。”
赵志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灿烂。
明面上,他是一名在野外狩猎妖鬼的自由大修士,但实际上却是一名“城市猎人”。
顾名思义,在城市中猎人。
相比在外边拼着性命猎杀妖魔鬼怪,他更愿意在城市中猎杀那些性价比更高的人。
只要动作够快,就没有危险,收益又大。
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时不时地要隐姓埋名,换个地方。
不过与收益比起来,这点小小的缺点几乎可以略微不计。
他这身三阶大修士的实力,便是劫杀了几个二代后,用他们的资源提升上来的。
否则真要靠自己慢慢磨,恐怕现在还在二阶修士境苦苦挣扎,根本摸不到三阶的边。
此时,莆战也接到了林子安入住酒店的事情。
“去?不去?去?不去?”
房间中,莆战来回走动着。
连走了几分钟,他忽然停下脚步,问向自己的亲信雷鸿朗:“你说我该不该现在就去拜会法海前辈呢?”
雷鸿朗迟疑了一会儿,说道:“最好还是不要,法海前辈一来到我们巨鹿城就直奔酒店,想来应该是沿途奔波劳累,现在恐怕在休息,如果城主现在贸然去拜访法海前辈,可能会让他有些不喜。”
“没错,就是这样。”
莆战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又道:“那就明天吧,明天再去拜会法海前辈。”
“现在想想,拜会法海前辈怎可没有礼物,这一天时间刚好可以用来准备礼物。这样,鸿朗你去把我宝库里那几样珍藏取出,然后去副城主府上,把他收藏的袈裟换过来。”
“这……”
雷鸿朗大吃一惊:“那可是您最喜欢的宝贝啊,您不是说就算自己用不了,以后留给孙子用吗?”
“比起送给前辈的礼物,这些东西可有可无。而且只要我想找,就算找不到更好的,也能找到差不多的。”
莆战继续说道:“最主要的是,如果不早点把袈裟换过来,等再晚些时候,副城主也发现了法海前辈,肯定不愿意交换袈裟。”
上一篇:Moba:当混子成为魔王
下一篇:我,聊天群,没有群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