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威严的鲜红幼月
“你在想什么?竟然直接撕开卷帘门就出来了?”
感觉很娇弱很废物的韦伯不满地抱怨起来:“虽然现在是晚上,但是还是注意点吧,这里可不是两千年前,现在遍地都是人啊……”
躲在草丛里的御主越说越生气:“为什么不像进去那样,用灵体的方式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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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从早上停到晚上,整整十五个小时——你他妈有本事给我把水电气一起停了啊!经常停电,还就停我们这一小区,王八蛋!
我忽然发现一个很奇怪的现象,有的人喜欢在序章说和辰妹的书好相似,的确很相似,前面序章的创意就是来自那本书,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有些人边看还要边做比较,还对我“呵呵”,学母猪叫,我一定要写成陈昂那个样子吗?我是写不出来的,至少现在。
有些人啊,看一些全是语病,满篇满篇小学生作文的小说都看得津津有味,我这个至少比高中作文要强一些吧,他反而觉得这点不行,那里逼格低——你逼格高,去看贾平凹啊,估计连这三个字怎么读都不知道吧。
……神经病。
第106节 第一百零二章 这样的女儿好不好?能不能干?
亚历山大像是在看一个智障,拿着地图的手晃了晃:“我要是灵体化,能把这个带出来吗?”
披着一身红色大氅的壮汉爽朗一笑,露出白森森的牙齿:“萌大奶!你那样鬼鬼祟祟,就像个小偷一样。”
韦伯神情气愤,两个小拳头……握在一起,感觉他在展示自己的愤怒……啧啧啧,可惜颜值不够:“你这和偷有什么区别!”
大帝可不喜欢这句话,粗粗的眉毛皱起来:“小子,趁夜逃走是匹夫之夜盗,如果凯旋离去的话……”
说着用粗粗的大拇指戳了戳自己的胸,一脸的豪迈:“就是征服的掠夺!”
……不是政府的掠夺,你们不要强行膜蛤。
“不不不,我觉得你这种行为比偷盗还要严重一些,偷东西最多进局子捡几天肥皂,而且现在的法律把小偷保护得很好,抢劫就不一样了,抢劫是要坐牢的你知道吗?”
韦伯不耐地拿过他手上的地图和书籍,一脸的傲娇:“无路赛!你快点给窝消失掉!立即消失!海雅克!”
征服王不在意这个家伙的大吵大闹,直起腰,心里埋怨你长得这么矮干什么,说个话都要低头弯腰,老子堂堂一个帝王,感觉跟个太监似的。
“那好吧,剩下的就交给你!”
说完就灵体化,徒留韦伯一个人留在原地苦恼地搔头发抓狂:“啊啊啊啊,怎么会这样呢!亚历山大不应该是个小矮砸吗?虽然现在看起来更魁梧,但是我忽然好没安全感啊……”
“说真的,他的那件红披风真心难看……”
“而且,那双鞋子……啧啧啧,是木屐还是草鞋?真是low爆了。”
“而且,毛发也太旺盛了吧……”
……………………
高冠羽衣的道门真人此时褪去了所有的,属于修道人的淡漠冰冷,气息变得极为鲜活。
这是属于人间的气息,属于人类的气息。
现在的他看起来完全不像个道士,更像一个在玩cosplay的阳光青年。
寒冷的晚风中,似乎有号角吹响,征战杀伐之气若隐若现,召唤阵中,黑色的光华越来越亮。
他眼中的温和也越来越盛,就如同夏季清晨的露珠。
“唔……”
光芒中,一个娇小的人影,从英灵殿中跨越而来,缓缓睁开眼睛。
这是一个女孩子,那张脸与亚瑟王和罗马暴君差别不大,只是在瞳孔上的颜色有些不同。
身材嘛,凹凸有致,虽然不如尼禄和白姬,但再怎么样要比亚瑟王要大一点……
原来Saber酱不知不觉就成了一个标准了啊。
纯黑色的盔甲,盔甲的样式规格和亚瑟王身上那件白色的一模一样,除了颜色。
她喜欢黑色,喜欢和某人对着干,天生就充满着叛逆的意味。
黑色,是不是也代表着绝望的人生?
充满了野性,就像是乡下的野丫头一样,黑色的骑士猛然睁开眼,黑色的,遗传自父亲瞳色的瞳孔中还有些迷茫,看向这一次将她召唤出来的御主。
“请问你——”
话语说到一半便说不下去了。
那个温和的男人在看着她,那个男人——
虽然气质不太一样,但是她小时候烙印在记忆最深的东西告诉她,这个男人的确是她的生身父亲。
叛逆的骑士小姐死死地咬着牙关。
两仪要温柔地看着她,看着她眼里的倔强和压抑,心里越发的愧疚和宠溺,最后在一片无声的沉默里还是轻声叫出了那个在记忆中尘封了很多年的名字。
“……莫妮。”
………………
一千五百年前,灰蓝色的天空。
广袤的平原上,镜湖广照蓝天白云,湖水清冽,临岸却有淡红腥味。
数十个骑士,残骑裂甲,风尘仆仆,每个都是满脸血污,全身护甲也破破烂烂,不知道经过了多么残酷的厮杀。
他们眼神疲惫,有的刚下马就昏倒在地,再也起不来了。
贝狄威尔用头盔装了点清水给那个倚靠在一棵大树旁,身着纯白盔甲的少女洗干净脸上的血污。
精致而秀丽的五官,因为闭着的眼睛而显得比平时要柔和得多,苍白的小脸更惹人怜爱,一头金色长发染着一些已经干涸的血污,本来亮丽的秀发此时已经黯淡无光。
她的战甲也在一连串的厮杀战斗中裂痕累累,满是污渍,就连手上的手甲也破了几条口。
贝狄威尔痛苦而怜惜地看着他的王。
不列颠的红龙。
圆桌骑士之主亚瑟王。
阿尔托莉雅·潘德拉贡。
“王……”
一双清冽中带着凛凛威势的眼睛张开,让直视她的人们下意识忽视掉那双眼睛的颜色。
亚瑟王沉默地接过头盔喝了口湖水,看了看近处的几十骑士,心中悠悠叹口气。
她的人生很简单,拔出石中剑,击退萨克逊和高卢人,反抗罗马最后的暴政,统一不列颠……
她是贤明的王,高洁的王,没有一点污点,没有一丝瑕疵,但是为什么……
为什么所有的人,所有的人都在说,亚瑟王,不懂人心……
格尼薇儿,兰斯洛特,高文,甚至……莫德雷德。
到底,做错了什么?
亚瑟王看着手中的剑,怔然不语,很久之前她可以询问她的老师,但是那个人已经去了一个她永远都去不了的地方。
忽然心中一震,抬头远望,远方天空本是碧蓝一块,转瞬烟尘蔽日,长枪林立,万马奔腾,似乎大海狂涛直扑过来。
铁蹄铮铮,战旗招展,几十名骑士漠然地站起来,拿起了自己的武器。
他们的脚下都能感觉到转微颤动。
数千人马黑压压一片,来得极快,行军中却是急中有稳,错落有致,丝毫不见凌乱。
“……莫妮领兵有方。”
虽然心中痛恨,却让她不得不赞叹自己女儿已经青出于蓝,已经可以算是兵法大家。
人如虎,马如龙。
相比之下,自己这边的人马已经筋疲力尽,毫无斗志可言。
亚瑟紧握手中的黄金剑,眼神一如过去的坚定,沉默中有可怕的锋芒。
领兵而来的人和她长得几乎一模一样,区别只在于亚瑟眼中是坚定,是万年不磨的磐石,而这人眼中满是孤傲和叛逆,是恣肆不定的海洋。
两人默默对视,端坐马上的人心中默默一叹,百味陈杂,只是眼中的叛逆依旧。
她终于可以这么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看着自己的母亲(不是父亲),她终于可以大声告诉她自己不再是个小孩子,可以大声地告诉她自己有资格与她抢父亲。
只是,期盼中的骄傲和激动现在已经化作了痛苦和悲哀。
“莫德雷德!”
……………………
和上辈子的女儿谈恋爱应该不算踩线,是吧?
……是不是!!!!
嘛,最近再去买个广电的锅吧,家里的锅坏了。
第107节 第一百零三章 这就是极其典型的家庭教育反面例子
一千五百年前,不列颠王储莫德雷德趁亚瑟远征罗马之际篡夺了卡梅洛城的控制权。
久战之后拖着疲惫身躯归国的亚瑟王,反而被千夫所指,众叛亲离。
王身边的骑士贝狄威尔一声高喝,让她移开目光。
“身为王储,却行叛乱大逆之事,莫德雷德!你可有悔意!”
莫德雷德对她身边所有的骑士都没有任何的好感,轻蔑一笑:“悔意?何来?”
亚瑟王拦着自己的骑士,看向她的女儿,看向那一片不敢与她对视的人们,举剑指着马上的人,大声怒喝:“不列颠从此四分五裂,甚至有灭国灭种之祸,你可知罪!”
声音冷冽威严,其中那一丝疲惫却是怎么也遮掩不住。
莫德雷德策马往前走了几步,她低着头,小声回答:“我知罪。”
亚瑟嘴角忽然有了一丝笑意,随即再次高喝:“战乱四起,民不聊生,你可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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