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想当BOSS 第654章

作者:彦是我女人

  面对马灵儿的质问,无天大笑着反问。

  反问过后,无天又看着马灵儿,道。

  “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做我的敌人的。”

  “起码,你没有。”

  “只有小铃,才是我认可的敌人。”

  “不管你是不是愿意把身体还给小铃,我相信,最后和我进行战斗的,一定会是小铃。”

  无天说这话的时候,言语之中,自信十足。

  “马灵儿,我们应该不会再有见面的机会了。”

  无天说着,对着马灵儿轻轻挥了挥手。

  马灵儿的身体,转眼间就消失不见。

  等到马灵儿消失之后,女娲走了进来。

  她走进来的时候,顺便评价。

  “真是一个不知所谓的女人。”

  刚才这里唯一的一个女人,就是马灵儿。

  女娲所评价的女人,自然也是马灵儿。

  “仅仅因为一种感觉,就让自己的子孙后代,都不得安宁,千百年来,同一位无法战胜的强敌纠缠。”

  “这么任性的女人,可真是难得一见。”

  无天听到女娲的话后,看着女娲,笑而不语:这么任性的女人,我的面前不是就有一位吗?

  女娲的任性,和马灵儿比起来,那可谓是犹有过之。

  而且,女娲的破坏力,也要远远超过马灵儿。

  “你在笑什么?”

  女娲注意到无天的笑容后,对着他问道。

  “我以后再也见不到马灵儿那个烦人的女人了,当然要笑。”

  无天的脸上保持着笑容,理直气壮的说道。

  “你似乎很相信马小铃?”

  女娲有些奇怪。

  无天现在,分明是笃定,马小铃一定会夺回自己的身体。

  所以,他才会说,再也见不到马灵儿了。

  但是,马小铃和马灵儿比起来,真的是太嫩了,女娲并不看好马小铃。

  “马小铃的资质,也许无法和马灵儿相比,但是,论及心性,马小铃才是真正的强者。”

  无天的眼神,望向窗户,似乎遥隔着无数虚空,看到了马小铃。

  (PS:今晚写书的时候,心情一直挺乱的,难以集中,写几个字,就容易想到白天落水的事情,然后一阵后怕,这件事都没敢和家人说,毕竟事情过去了,和他们说了,也是让他们凭白担心吧。然后感觉头也有点疼,按理来说不是着凉,当时落水后,作者根本没有感觉到水凉,也可能是只顾着害怕了。)

第一百一十三章我为爱而战

  无天所说的真正的强者,女娲其实一点都不了解。

  但是,她有耐心慢慢观察,她倒要看看,无天口中,这所谓真正的强者,究竟是怎么回事。

  马灵儿从马小铃的身体上苏醒过来之后,她以为自己对这具身体拥有绝对的控制。

  无天赶走她之前,说以后应该不会再见到她了,她的心里虽然稀奇,但是,也根本没有当一回事。

  直到,她发现自己的身体,开始不受控制的时候,她才开始明白,无天当日的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马小铃饮下忘情水之后,没有苏醒,不是因为她自己醒不来,而是她不愿意醒来。

  她想要看一看,马灵儿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毕竟,马灵儿是驱魔龙族马家的祖先,也是马家女人悲剧的缘头。

  而且,救世的压力太大,而马灵儿又是一位十分强大的女人,马小铃也有意,将救世的压力,推到马灵儿的身上。

  只是,事实证明,马灵儿只是一个女人罢了,不过是碰巧拥有了强大的知识和力量。

  这样的一个女人,是有极限的。

  所以,马小铃决定重新掌控自己的身体,也就是在这个时候,马灵儿开始察觉到身体不受控制。

  两个女人,开始进行身体的争夺战。

  马灵儿是一位强大的巫女,马小铃则是被无天给专门培养过。

  如今争斗起来,马小铃那是一点下风都不落,甚至,还要胜过马灵儿一些。

  “马灵儿,凭你的器量,绝对无法成为将臣的敌人,把我的身体还回来。”

  马小铃决心已下,拼尽自己的全力,要把自己的身体夺回来。

  ……

  世界末日的期限不断逼近。

  女娲肉身所化的五彩石,眼看着就要回归地球了,这种时候,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消灭女娲元神。

  而要消灭女娲的元神,将臣是必须要打败的敌人。

  正如无天所预料,他和马灵儿不会再次见面了。

  况天佑,马小铃,还有世界各地的奇人异士,在同一时间,对通天阁发动了突袭。

  女娲手下的五色使,更是纷纷反水。

  可以说,整个人间,只有无天,是站在女娲这一边的。

  况天佑喝过活人的血,在饮下魔星的血后,自身发生了进化,至于马小铃,更是进化成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新型殭尸。

  女娲的元神,不具备什么战斗能力。

  所以,来袭的敌人,大部分都要由无天来应付。

  无天站在通天阁前,真可谓是一拳一个小朋友,到了最后,只有况天佑和马小铃还站在那里了。

  为了拯救世界,况天佑和马小铃,那是一点都不敢大意,拼尽全力,对着无天出手。

  不过,无天尽管把自己的实力,压制在了普通的二代殭尸的层次。

  他对战全力出手的况天佑和马小铃的时候,仍旧是处于绝对的上风。

  毕竟,无天的本体是世尊。

  世尊本身就是天道,更有化身无数,在大千世界历劫。

  那些世界中,有仙侠世界,有武侠世界,世尊在每一个世界,都会站到巅峰,对那个世界,也会有着充分的了解。

  所以,无天的战斗经验就非同一般。

  就像是《连诚诀》之中,血刀老祖大战南四奇的时候,落花流水四大武林高人,正面单挑的时候,都未必会输给血刀老祖,但是,这四人中,有三个是因为血刀老祖而死,最后活下来的花铁干,也是被血刀老祖给吓破了胆子,向着血刀老祖跪地求饶。

  这就是因为战斗经验的差距。

  马小铃和况天佑只会打架。

  而无天的一招一式,都精妙无比,这也是他手下留情的缘故,否则的话,马小铃和况天佑,一早就败在了他的手上。

  尽管如此,以旁人的眼界来看,也可以看出,无天同时对抗况天佑和马小铃的时候,明显是游刃有余。

  因为,况天佑和马小铃出手的时候,拼尽了自己的每一分力气,无天同时对抗他们两个人,却还有闲情逸致和他们聊天。

  “小铃,天佑,你们知道殭尸最强大的力量,来自哪里吗?”

  无天左手对付马小铃,右手对付况天佑,同时对他们两人说道。

  “人血?”

  况天佑趁机后退了一步,换了一口气之后,回答无天的问题。

  以前,他拒绝杀人吸血,所以都是喝医院血库里面的过期血。

  但是也因为这样,他根本无法发挥出二代殭尸的真正力量。

  他能拥有现在这么强大的力量,主要是吸了新鲜的人血,还有魔星的血,这些血液,给了他力量,让他发生了进化。

  自己身上的变化,就是最好的证明,所以况天佑听到无天的问题时,首先想到的答案,就是这个。

  无天注意到况天佑趁机调息,到是也没有追击。

  马小铃这时,也后退了一步,给出了答案:“仇恨!”

  昔日,王珍珍被堂本静所杀。

  在极度的仇恨之下,况天佑,还有刚变成殭尸的司徒奋仁,都表现出了爆种一般的战力。

  马小铃那个时候,就注意到,仇恨可以最大程度上,激发殭尸的潜力。

  “殭尸要吸血为生,吸足够的血,就可以变强。”

  “强大的仇恨,确实可以在最大程度上,激发殭尸的潜力。”

  肯定了况天佑和马小铃的话后,无天又用一种笃定无比的语气,道。

  “但是,殭尸最大的力量,绝对不是来自于人血和仇恨。”

  “而是爱。”

  “爱?”

  不止是况天佑和马小铃愕然,就连站在通天阁顶层看热闹的女娲,这个时候,都露出一个讶然之色。

  无天,还真是出人意料。

  “不错,就是爱。”

  无天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