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小鹏子
这样一来,丁鹏一定能够获得极其丰厚的奖励的。
不论从哪个角度上讲,丁鹏都必须拿下她。
丁鹏来到仁德女中,看着四周洋溢着青春气息的学生妹们,那一张张满是朝气的笑脸,冷他的心情瞬间变得极其愉悦。
天底下,没有比看着朝气蓬勃的女学生,更令人高兴的了。
她们内心的喜悦阳光,是可以感染到人的,令人只觉得,这个世界,简直太美好了。
来到校长办公室,校长安排了一个代课老师,带着丁鹏去熟悉教室。
今日的第一堂课,便是国文课。
这个代课老师,有些年轻,穿着一身绛色长衫,手里拿着两本书,看起来文质彬彬的。
不过,当两人走出校长办公室之后,他便立即十分热情的与丁鹏攀谈了起来,问东问西的,似乎对丁鹏很感兴趣。
“丁老师,听说你是《雨巷》和《教我如何不想她》的作者?是真的吗?”
当得到丁鹏的肯定回答后,他连连惊叹道:“天啊,丁老师,你真是太有才华了,你能来我们学校教书,一下子便拔高了我们学校国文水平……”
丁鹏谦虚一笑,没有作答。
他不喜欢说太多废话。
来到教室门口时,他听见教室内,女孩们都在议论纷纷:
“你们听说了吗?我们班要来一个新的国文老师呢!”
“听说,这个老师大有来头,是个大诗人,最近传的人尽皆知的《雨巷》,便是他写的。”
“是的是的,我也听说了,听说这老师极有才华,我真是很期待,不知道这位浪漫诗人,究竟长成什么样子?是不是跟他的诗一样,温柔浪漫多情……”
“我也好想知道,这么有才华的老师,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
看来,姑娘们都很期待看到他本人啊!
丁鹏整理了一下衣冠,随后在代课老师的带领下,进了教室。
“同学们,欧阳于坚老师,因故被调到了其他班级,现在学校给你们请了一位新老师,今后他给你们上国文课。”
“这位国文老师可不简单,他前不久在报纸上发表了两首诗,引起了全国轰动,你们以后可要好好跟着这位有才华的老师,学习诗文,知道吗?说不定,你们还能成为女诗人呢。”
代课老师刚说完,女孩们全都哄笑起来。
当看见丁鹏走进来时,女孩们连连鼓掌,教室内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看来,女学生们对他十分热情,十分欢迎啊。
这样的环境,是丁鹏最喜欢的,如此愉悦的环境,上课也变得轻松有趣多了。
他微微一笑,对着教室内的女孩们说道:“同学们好啊,我叫丁鹏,你们可以称呼我为丁老师……”
第九十八章 冷清秋问问题
女孩们全都坐在椅子上,一边鼓掌,一边乖巧的喊道:“丁老师好。”这个年代的女学生,还是挺有素养的,放眼看去,一个小太妹都没有,都是规规矩矩,过来上课的。那一张张清纯的脸蛋,犹如没有被污染的清泉一般,纯洁干净,只需看一眼,整个心神都被净化了。他数了一下,整个教室,有八排,每一排,六个人,算起来,一共有四十八个女学生。这些女学生,全都穿着素淡的灰蓝色短衫,黑色的长裙,大多头上梳着两条长辫子,或者一头长发,只有两个,留着短发,似乎是妹妹头。放眼看去,在颜值上,还是冷清秋最为出挑,一脸清纯的样子,令人看一眼,便觉得有所好感。每个学生,都用着老式的木头桌子,桌子上放着一本书,一个长方形的木制盒子,盒子里放着毛笔和墨水。在民国初年,人们大多都用的是毛笔写字,只有留洋回来的人士,才会用钢笔。直到民国后期,钢笔才大面积普及,人们这才改为用钢笔写字。丁鹏一眼便看见了坐在教室靠右边窗户的冷清秋,此时她也正呆呆的看着自己。发现丁鹏对着她微微一笑,冷清秋有些害羞的低下了头,回避了眼神。丁鹏知道她性子内向,也不在意,他站在讲台中央,身穿一身黑色西服的他,看起来文质彬彬,潇洒帅气。他看向全班学生,热情的微笑道:“同学们好,好了,为了更好的认识你们每个人,现在老师开始点名了。”拿起名册,丁鹏说道:“陆小曼。”“到。”“陈曼华。”“到。”“刘亦平。”“到。”……这个年代的名字,也很有讲究。一般读书人,有文化的家庭,给子女取名字,都是三个字的。如果只有两个字,便说明这孩子大半出生在贫民家庭,家里可能连一个识字的人都没有。丁鹏一路点名,四十八个女学生的名字,都是三个字的,没有一个是贫民出生。毕竟,能够上女校的,家里的条件不会太差。“冷清秋。”点到冷清秋时,她缓缓站了起来,说了一声“到。”丁鹏笑道:“多情自古伤离别,最那堪冷落清秋节,冷清秋,这个名字,取的好有诗意。”冷清秋知道丁鹏才华横溢,满腹诗书,因此对方能够一下点出她名字的出处,一点也不意外,她清秀的眼眸看了丁鹏一眼,随后便默默的坐下来。作为一个安分守己的乖乖女,冷清秋有些沉默寡言。对方不搭理自己,丁鹏也不在意,他对着全班女生说道:“同学们,我是第一次做代课老师,讲的不好的地方,还请同学们多多担待。”女孩们见丁鹏这么和气好说话,不由渐渐胆子大了起来,坐在冷清秋前面的一个女生看着丁鹏,笑道:“老师,听说《雨巷》是您写的,是真的吗?”丁鹏点了点头,道:“不错,这首诗,是我刚回国,游历江南的时候,有一天在一处小巷子里,遇见了一个美丽的姑娘之后,写下来的。”年轻少女们,最喜欢打听这些情情爱爱的事情,听说丁鹏是写的一个美丽的姑娘,她们顿时来了兴趣,连连问道:“老师,后来呢?”“后来?你们是不是想问,后来,我跟这位丁香花一般,结着愁怨的姑娘,有没有发生点什么?”丁鹏笑道。女孩们连连点头,一脸期待的看着丁鹏,想要听听后来有没有发生什么浪漫的事情。丁鹏摇头道:“很可惜,让你们失望了,我与那姑娘,也不过匆匆一瞥,我至今连她叫什么,住在哪里都不知道,仅仅只是擦肩而过,以后应该不会再见到了。”“好了,看你们对于诗文这么感兴趣,今日我便给你们讲讲,中国诗文吧。”“中国的诗歌,产生于文字发明之前,是人们在劳动中逐渐形成发展起来的,而我国第一本诗歌总集,便是《诗经》……”丁鹏直接开始侃侃而谈,把诗歌的发展历程,简略的讲解了一遍,整个过程,他一气呵成,仿佛这么多的知识,早就镌刻在他的脑海之中一般。四周的四十六个女学生,全都听呆了,她们还是第一次见到,一个老师,不用对照课本,便能一口气讲这么多,这么丰富的知识内容的。此时,她们心里纷纷暗道:“这位老师的学识,也太渊博了吧!”“天啊,好有才华啊,不愧是能够写出《雨巷》这么优秀的大诗人!”……丁鹏的学识,得到了在场所有女学生们的认可,她们都觉得,这个新来的老师,果然不同凡响。冷清秋酷爱诗词,此时她认真的听讲着,时不时,还把自己不懂的地方,做起了笔记,学的非常认真。而相比之下,其他的女学生,则像听故事一样,双手托腮,听着丁鹏精彩的演讲。此时的女校,说实在的,并不算太正规,大多没有晋升空间。话句话说,这里的女学生,毕业之后,便差不多嫁人了,因此她们并没有什么考试压力。她们的父母,之所以把她们送过来上学,不过是希望在她们嫁人前,能够认得几个字,习得一些诗文,提升一下自身的文化素养,不至于被夫家嫌弃罢了。这个年代,女人的最终归宿,终究逃不过嫁人这一条途径,除此之外,别无其他的出路了。正因为如此,女校的教学任务,非常轻松,校长根本连考核一下丁鹏的才学都不用,便直接让他上岗了。下课铃声响起,今日这一堂课,便算是结束了。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丁鹏拿起稿纸,开始写着《啼笑因缘》的稿子。既然是女中的老师,便需要坐班,有上下班时间,而他们老师的工作时间,是从早上九点,到下午四点,中午有一个时辰的休息时间,非常轻松。丁鹏正写着,门外突然传来一阵敲门声。“老师,我可以进来吗?我有些问题,想要问一问。”是冷清秋的声音……
第九十九章 丁鹏的小说引起白秀珠的兴趣
冷清秋是真真正正想来女中学习的,对知识非常渴望,今日,在听了丁鹏所讲述的诗歌的发展史之后,她感慨良多,有些不明白的地方,她趁着午休的时间,过来请教丁鹏。冷清秋的问题,对于【语文知识】达到顶级的丁鹏而言,都是一些小儿科的问题,他很轻松便全部解决了。听着丁鹏详细的解答,冷清秋恍然大悟,顿时,之前一直没有弄明白的地方,她全部想明白了,豁然开朗。“谢谢老师,”冷清秋真诚的说道。对于丁鹏的才学,她已经佩服的五体投地了,觉得对方的文学素养,的确渊博,仿佛无所不知。丁鹏微微一笑,他突然拿起冷清秋的本子,赞扬道:“冷同学的字,写的可真漂亮啊,不像我的,简直一塌糊涂,有时间,冷同学可否教教老师,怎么写好一手毛笔字?”作为一个现代人,丁鹏写字,大多都是打键盘完成,已经很少用手写了,一手钢笔字本就写的稀烂,更不用说毛笔字了。听丁鹏对自己的字,大为赞赏,冷清秋心里很是开心。谁会不喜欢得到别人的赞赏呢。更何况,这赞赏,看起来合情合理,并没有丝毫夸大。因为,冷清秋的字,娟秀无比,的确相当漂亮。教老师写字,而且还是教这么一个才华横溢的老师,这令冷清秋有些新奇,在丁鹏强烈的要求下,她勉强答应了。冷清秋就是这样,保守而又被动,你必须主动出击,主动主动再主动,她才会慢慢接受你。一旦让她爱上了你,对于她而言,便是一辈子的事情了。多好。丁鹏搬了一个椅子,让冷清秋坐在自己身旁,随后两人开始练字。她让丁鹏写一两个字让她瞧瞧。没有任何例外,在看了丁鹏犹如狗爬一般的毛笔字之后,冷清秋一阵头大,她不由皱眉道:“老师,难道您在国外读书,不用写字吗?”丁鹏从口袋里掏出一根钢笔,说道:“我们在国外,都是用的这个。”“这是钢笔吧?我听说,一些留过洋的学生回来,都喜欢用这个,”冷清秋满眼好奇的看着丁鹏手中的钢笔,说道。丁鹏把钢笔递给冷清秋,道:“你也试试,看看这笔用起来怎么样?”冷清秋正是少女时期,最是天真浪漫的时候,对于所有新鲜事物最是好奇,她拿起钢笔,满脸新奇的在白纸上划来划去,因为从来都没有用过,她握笔的姿势,和握毛笔一样。丁鹏笑着帮她纠正了握笔的姿势,又教她一笔一划的,写着钢笔字。就这样,时间在两人一个教钢笔字,一个教毛笔字中缓缓渡过,这中间,两人都闹过不少笑话,逗得两人都不约而同笑了起来,气氛轻松而又愉悦。愉悦的时光,总是过的特别快,转眼,午休的时间便已经过了,下午的课程要开始了。好在,女中的教学安排,比较轻松,而且没有考试压力,远比后世的高中生要轻松太多。不睡午觉,对二人而言,没有太大的影响。送走冷清秋时,两人约定,以后在午休的时候,相互教对方练字,并且,如果她有任何疑问,也可以顺便问他。冷清秋没有拒绝,点头答应了。看着冷清秋离去的倩影,丁鹏能够清晰的感觉到,两人之间的距离,似乎拉近了不少,变得有些熟悉了。就像亲戚之间,需要经常走动,否则会生疏一样,所有感情,都是处着处着,慢慢深厚起来的。丁鹏能够感受得到,冷清秋跟他相处时,明显变得放松了不少。这可是一个好兆头。长此以往,两人必定会变得更加熟悉。果然,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中,两人相处的越来越融洽,冷清秋也越来越放得开了,脸上经常挂着笑容,时不时的,还对着丁鹏说两句玩笑话。与此同时,在两人相互学习之中,丁鹏的毛笔字,冷清秋的钢笔字,都得到了一定的提升。而且,在丁鹏详细的解惑下,冷清秋的诗文素养,也在逐渐提升,以前不太明白的地方,她现在基本全都弄懂了。正是因为对诗文了解的越深刻,冷清秋对丁鹏的敬佩之情,与日俱增。她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丁鹏的知识,是有多渊博,远超她学校的所有老师。渐渐,不知不觉间,冷清秋对丁鹏,生出了一丝崇拜之情。在与冷清秋相处,越来越顺利的同时,丁鹏的《啼笑因缘》,也在《快活林》上彻底大火了。与诗文不同,,尤其是言情的受众,更为广泛,而且,因为中的故事情节,缠绵悱恻,荡气回肠,此时,他的《啼笑因缘》,以及他的大名,在一些有闲阶级的深闺小姐中,疯传着。这一日,金家三太太王玉芬,打电话给白秀珠,约对方到家里来打麻将。白秀珠欣然同意了,因为,到了金家,她便能看见她一直魂牵梦绕的金燕西哥哥了。可惜,当她过来之后,才发现,金燕西早就出门,不知道到哪里去野去了,王玉芬叫她过来,纯粹是缺一个打牌的。打了几圈牌之后,白秀珠觉得索然无味,打的没精打采的。她原本就不是很喜欢打牌之类的消遣,相比之下,她更喜欢窝在房间里看书。她看见金家八妹金梅丽一直抱着两张报纸,像是在反复看着什么,不由笑道:“梅丽妹妹,看什么呢,这么入神?”此时的白秀珠(刘亦菲饰演),不过十八岁而已,满脸的胶原蛋白,看起来粉粉嫩嫩的,就像一个青涩的瓷娃娃一样。她眉目如画,非常清秀,在颜值上,甚至隐隐高过冷清秋。更不用说她那纤细的身段,白到发光的娇嫩肌肤,简直犹如脂玉一般,光滑细嫩。整个人看起来,简直完美,柔柔软软的,令人喜爱。而金梅丽如今不过才十五岁而已,是金家八个子女中,最小的,俗称八妹。八妹(舒畅饰演)长相可爱,一张娃娃脸,非常清纯,那双乌黑的眼眸,透着满眼的纯真和懵懂。听见白秀珠询问,金梅丽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我在看一本连载,叫《啼笑因缘》,最近我有不少同学都在谈论这本,说里面写的太好看了,因此特意找来看看。”“啊?”相比起打牌,白秀珠对于缠绵悱恻,情意满满的,更为感兴趣,她不由问道:“是什么,给我讲讲呗。”金梅丽挑了一段自己喜欢的,给白秀珠念了一段。听着里面那一个个浪漫多情的词汇,尤其是男女主见面时的浪漫场景,令白秀珠一阵浮想联翩,此时,她脑海中,浮现的是金燕西的身影,仿佛,她是女主,而金燕西是男主,两人双手紧握,深情款款的看着彼此……“写的真好,好妹妹,可不可以给我看看?”白秀珠对这本产生了兴趣……
第一百章 这个作家好有才华
白秀珠找了一个人替她打牌,随后迫不及待的凑到了八妹的身前,两人一起看报纸。或许是觉得四周搓麻将的声音太过庸俗,又有些吵闹,白秀珠提出,两人去花园里,一边赏花荡秋千,一边欣赏佳作。作为北洋政府下的顶级豪门,金府内部非常豪华,深宅大院,不仅有各种名贵的西洋沙发、古董字画等等,还有大片的花园、草地、假山,犹如园林一般,此时白秀珠和八妹金梅丽小手牵着小手,来到了金府后花园中。此时正值上午,阳光明媚,灿烂的阳光透过树缝,照射在草地上,留下一片片斑驳的光影。后花园中一片翠绿,地上铺着一层层的绿草,四周种满各种高大的树木,更不用说各种藤蔓、鲜花点缀其中,咋一看去,犹如置身森林之中,就连四周的空气都变得甜美许多。两个女孩在这片清新的园林之中玩闹了一会儿之后,便来到一处秋千处,两人并排坐在一起,一边荡着秋千,一边看着报纸上的,《啼笑因缘》。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男人,和三个女人的故事。男主,是一个书生,青年才俊,而三个女主,则身份各不相同。一个,是江湖卖艺的女子,沈凤喜。一个,是部长千金,何丽娜。最后一个,是能文能武的完美女侠,关秀姑。白秀珠的身份,与其中的何丽娜,有些相似,两人都出生名门,家庭豪富,家中也有一个做高官的亲人,因此白秀珠更为感同身受,每次看到何丽娜出场时,看的尤为仔细。男主与何丽娜初遇时,相互之间并没有产生感情,反而彼此有些厌恶。男主厌恶何丽娜生活放荡奢华,每天游走在各种交际场所,一年光买衣服,都要花数万大洋。而何丽娜,从小深受西方文化影响,浪漫纵情,对于自己喜欢的人,大胆追求,不管不顾,而男主身上的传统而又保守的气息,令她不爽。但是命运就是这么奇妙,后来,何丽娜竟然爱上了男主。至于原因,书中有一段很经典的解释:“一个人的性情都是这样,常和老实的人在一处,见了活泼些的,便觉聪明可喜。但是常和活泼的人在一处,见了忠实些的,又觉得温存可亲了。”何丽娜的身边,追求者不少,但是这些人,大多都是一些好色之徒,游手好闲的富家公子,庸俗无趣的很,她早就厌倦了,而当勤俭自律的男主,闯入她的视线时,她渐渐被对方身上少见的气质吸引住了,以至于慢慢爱上了,最终无可自拔。白秀珠看到这里,便戛然而止,她叹息一声,怔怔的看着眼前的青草地,默默不语。她发现,她也有些喜欢男主的气质。因为男主的品性,与她所见过的纨绔少爷,大不相同,是个真正有本事的,相比之下,她的金燕西哥哥,更像是一个绣花枕头,外貌英俊潇洒,可是没有一点事业心,整天游手好闲,飞鹰走狗,不干正事。恍神中,她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这个世界上,有像男主这样的青年才俊存在吗?年轻有为,专注事业,才识过人……”突然,一道闪光打在她的脸上,吓了她一大跳,她抬头一看,原来是她一直想念的金燕西哥哥。这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回来了,此时正手里拿着一个相机,刚刚给她们拍了一张照片。此时的相机,技术与后世无法相比,有很强烈的闪光,非常刺眼。金燕西穿着一身白色西装,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看起来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在卖相上,他远胜丁鹏。八妹见是七哥,不由意外道:“七哥,你怎么在这里?”白秀珠则满脸都是惊喜,笑的非常灿烂,此时的她,一颗真心都放在眼前这个男人身上,爱的死去活来的。她喜悦道:“吓了我一跳,你什么时候来的?”金燕西抱着相机,随口道:“刚来的。一来便看见你们两个情同姐妹,笑嘻嘻的,在聊什么呢,这么开心?”八妹把报纸上的文章递给了金燕西,说道:“我们在聊这个呢,《啼笑因缘》,最近最火的。”金燕西拿起报纸,随意看了一眼,嘴里念道:“丁鹏?这个名字很陌生啊,是最近刚出来的家吗?”说到丁鹏,八妹立即来了精深,说道:“七哥,你竟然不知道他吗?最近关于他的讨论,可是传的沸沸扬扬,有不少文坛名家,都曾经点评过他呢。”“哦?这么有名?他都写过什么?怎么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金燕西好奇道。白秀珠也露出一脸好奇。她平日里,喜欢宅在家里看书,听歌,或者去电影院看电影,很少关注时政,自然也不会买报纸了。因此对于丁鹏这个人,她也是第一次才听说。八妹见两人都没有听说过丁鹏,不由把那首《雨巷》从头到尾,念了一遍:撑着油纸伞,独自彷徨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我希望逢着一个丁香一样的结着愁怨的姑娘……金燕西点了点头,道:“倒是有几分婉约派的气质,写的很好。”他虽然是个纨绔子弟,不学无术,但是毕竟出自总理家庭,耳濡目染之下,基本的文学素养还是有的。他不会写诗,但是品鉴一番,还是不成问题的。白秀珠那双秀美的眼眸一阵失神,随后点头道:“的确写的很好,很美,很感人,也很浪漫。对了,八妹,他还写过什么,你可以推荐给我看看吗?这么有才华的作家,我怎么以前没有发现过?”八妹笑道:“他是前一段时间刚出来的,一共也只写了两首诗,和这本,不过数量虽少,却每一个都是顶尖的,听说,他是刚留洋回国的洋学生呢,不过才二十岁左右,妥妥的青年才俊……”这些消息,以金总理八女儿的身份,想要打听到,简直轻而易举,八妹豆蔻年华,正处在追星的年龄,尤其崇拜才华横溢的人,当第一次听了丁鹏做的诗,写的之后,她惊为天人,特意去《新闻报》,打听了对方的一切信息。金燕西明显对这些文坛的事,兴趣缺缺,他笑道:“你们先在这里玩儿,我去把照片洗出来,看把你们两个美人拍的怎么样,好不好看。”白秀珠好不容易见到自己的心上人,怎么可能就这么让对方溜走,她连忙跟了上去,道:“我陪你一起去吧,我想看看,你把我拍成什么样子了,如果不好看,我便立即把它撕了,不准传出去。”白秀珠明明是想要金燕西多陪陪他,却找了这么一个蹩脚的理由。金燕西无所谓,一耸肩,道:“走吧。”或许男人就是这样,摆在眼前的,不懂得珍惜,却一门心思,看着别人锅里的。白秀珠对他的好感,他金燕西怎么可能看不出来,但是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之后,他已经渐渐有些厌烦这个娇生惯养的娇娇女了,根本提不起任何兴趣。两人走在路上,白秀珠问道:“最近几天去哪里了?我都有好几天没有看见你了。”……
第一百零一章 美人落泪的白秀珠
面对白秀珠的质问,金燕西笑着解释道:“哎呀,最近为了父亲的事情,我们全家人都特别的紧张,一直在外面打探各种消息呢,就连我,都被拉去应酬。”金家这些时日,的确出了一件大事。那便是北洋政府总统被一些政敌弹劾,称在他的统治下,整个北平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想要逼迫总统下台。金铨作为总理,与总统休戚相关,一旦总统出了事,那么,他们金家便会跟着倒台,失去权势。这对于一个依托金铨生存的豪门,简直犹如灭顶之灾。整个金家,几乎所有人都是靠着金铨混日子的,如果金铨倒了,一个个,都要受到连累。不过,以金燕西纨绔子弟的性子,他哪里懂得这些,根本认识不到事情的严重性,他还在一旁笑道:“其实,我对这些事情,根本不在意的,你想想,我父亲已经这么大年纪了,早就到了该退休享轻福的时候,他老人家忙了这么大半辈子,不是该好好歇歇吗?对不对?”相比起金燕西的糊涂,白秀珠可明事理的多了,她说道:“你才不懂呢。听我哥哥说,有权就是有钱,没有权了,就没有任何人理你了,你说是不是?一旦你父亲真的退了,你们金家,肯定会受到极大损害的。”还别说,在世事的洞察上,白秀珠的确比金燕西成熟多了。金燕西就是一个情场浪子,一个被宠坏了的大家少爷,除了会谈情说爱,风流倜傥之外,其实不过是一个花架子,对于世事,一点都不懂。还是一个幼稚的,没有遭受过社会毒打的浪漫天真少爷。相比之下,白秀珠对于这个世界的运作,看的更为通透。她这个外人都能看得明白,金铨这个总理的位置,对于金家有多么重要,然而金燕西却毫无察觉,金家的没落,几乎是注定的。白秀珠话音刚落,金燕西便一脸不屑的说道:“这不过是俗人之见,我才不会这么想呢。”此时的金燕西,早就被惯坏了,一脸清高模样,真真是视金钱如粪土。可惜,他不知道的是,他之所以能够过上如今这般富贵的生活,便是因为他拥有这些‘粪土’。金钱,权势,重不重要?当然重要了,如果不重要,为什么会有‘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千古名句呢。人们忙忙碌碌的,不就是为了钱与权吗?没有钱,你在这个世界上,根本无法存活,更不用说,活的有尊严了。此时的金燕西,并没有过过苦日子,因此不知道世事险恶,权势金钱的重要性,等到金家破败,他开始缺衣少食的时候,他便渐渐明白了金钱的好处,从而为了获取金钱权势,开始百般讨好白秀珠,想要从白秀珠身上,获得晋升的机会。毕竟,当时白秀珠的哥哥,已经接替了金铨,成为了北洋政府的总理。人是会变得,此时的金燕西,恐怕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后来会变成,他口中厌恶的那个俗人。白秀珠毕竟是豪门千金,从小被身边的人宠着长大的,听见金燕西说她是‘俗人’,她立即不高兴了,板着脸孔,把小脸朝向了别处。此时的白秀珠,满脸粉嫩,肩膀如削,白嫩的脖颈处戴着一条珍珠项链,耳垂处吊着一对珍珠耳坠,眉目如画,樱桃小嘴,远远看去,哪怕是正生气着,也丝毫不减她的芳华。金燕西见惯了白秀珠发小姐脾气,他已经有些腻味,甚至厌恶了,见对方又生气了,他不在意的说道:“哟,生气了啊,生气的话,我就走了。”紧接着,他真的头也不回,就这么离开了,一点要哄白秀珠的意思都没有。白秀珠见对方真的就这么走了,气的满脸通红,她一跺脚,眼睛有些湿润的回家去了。在路过客厅的时候,金家三少奶奶王玉芬见对方哭哭啼啼的,连忙起身问道:“妹妹,怎么了?”白秀珠回了一声“没什么”,便头也不回的离开了金家。王玉芬长相妖艳妩媚,此时她穿着一身露腿旗袍,完美的勾勒出她成熟有韵味的身体,在所有金家儿媳中,她的颜值,算是数一数二的。看见白秀珠这个样子,她哪里不知道,肯定是金燕西又招惹了这位千金大小姐,惹得这位大小姐不开心了,她不由头痛道:“这孩子……”王玉芬与白家是亲戚,因此她极力想要撮合白秀珠与金燕西的婚事,想要以此巴结上白雄起这个权贵,得到白家的关照。她最不愿意看到的,便是金燕西与白秀珠之间发生什么矛盾,此时她眼珠子乱转,正盘算着,该用什么法子,让两人尽快合好如初。白秀珠一脸气鼓鼓的回家了,一回家,她便把自己锁在了房间里,不许任何人进来。四周的丫鬟们,知道她生气之时,最喜欢乱发脾气了,此时哪里敢上前招惹,全都小心翼翼的伺候在门外,不敢出声。白秀珠的性子,有些像林妹妹,遇到任何不开心的事情,都喜欢把自己锁在房间里,躲在被子里偷偷哭泣。就像此时,她也一头埋进了被子,抽泣了起来。美人落泪,最是令人动容,更不用说,还是像她这般,娇柔秀丽的大美人。如果丁鹏在她身旁,一定会上前,紧紧搂住她,好好安抚一下她,并且逗她开心,让她尽快好起来。哭了一会儿之后,她也哭累了,便想着,看一会儿书,让自己的心情好起来。此时,她脑海里首先浮现的,便是刚刚看了一眼的《啼笑因缘》。她在金家八妹那里,只是看了一个大概,并没有仔细细读,于是,她对着门外的丫鬟们吩咐道:“去给我把近期的《新闻报》全部找来,我有用处。”她知道门外有丫鬟伺候着,一直守候在门外。果然,她话音刚落,门外便传来丫鬟的应和声:“小姐请稍等,我这就给您拿去。”随便,门外传来一阵匆忙的脚步声,显然,丫鬟下楼拿报纸去了……
第一百零二章 与邱惜珍聊剧本
白秀珠窝在床上,一遍遍的看着《啼笑因缘》,这一次,因为看的仔细,里面那些优美的话语,深深印刻在了她的脑海之中,也写进了她的心里。太美了。实在是太美。不论是文字语言,还是恋人爱恋的剧情,都写的缠绵悱恻,浪漫至死。“也不知道作者是一个怎么样的人,是不是也是像男主那样,对女孩体贴入微,用情至深的浪漫公子呢?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写出这般满是情意的吧。”白秀珠一边看着报纸上优美的文字,一边心里暗暗想道。“如果燕西哥哥也能像男主那样,对我体贴入微,不要惹我生气就好了……”《啼笑因缘》的内容,虽然描绘的是一个男人,与是三个女人的爱恨纠葛,但是这并不是说,男主是渣男,相反,男主的品性,各方面,都还是不错的。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第一个女人,背叛了男主,第三个女人,暗恋着男主,真真正正和男主在一起的,是第二个女人,总长之女,身份与白秀珠不谋而合。……随着《啼笑因缘》的火热连载,丁鹏彻底享誉文坛了。如今整个北平的大街小巷之中,都能够听见有闲阶级,泡在茶馆中,一边饮茶,一边谈论这本书的剧情,俨然,这本,彻底火了。有些说书人找到了商机,连连开始说书《啼笑因缘》,这使得这本书的故事,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影响巨大。敏锐的出版商电影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机,连连联系丁鹏,想要购买他手中的出版权和影视改编权。这个年代,虽然战乱纷争,但是对于文化作品的基本保护,还是有的。如果没有获得影视改编权,电影人是没有办法把它搬上大银幕的,否则便是侵权,是会受到严厉的惩罚的。丁鹏脑子一转,突然想着,他已经这么有钱了,干嘛还要把自己作品的版权卖出去呢?他为什么不自己开一家出版公司,出版自己的?开一家影视公司,拍摄他的电影呢?这个年代,还没有电视剧一说,拍摄的,都是电影。而且,全部是黑白电影。有史以来,第一部彩色电影,是美国导演,马摩里安于1935年拍摄的《虚荣城市》。而我国第一部彩色电影,是1948年拍摄于上海的戏曲片《生死恨》。如今,彩色技术,并不成熟。但是不论怎样,相比起,电影的受众,肯定更大,就算是不识字的平民,看不懂书籍,但是却看得懂电影故事。受众越大,自然影响力便越大,这是出名的大好时机。易鹏眼珠子一转,决定在这里,开办出版公司和影视公司。丁鹏不会拍电影,但是他可以雇佣专业的电影人士,帮他完成嘛,这有何难?如今中国的电影市场,相当贫瘠,所拍摄的电影,大多都是戏剧相结合的,还没有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故事性电影,他正好开创这个先河。说干便干。丁鹏首先去商务部,注册了一家出版公司,以及影视公司。名字,也非常土气,丁鹏出版社,和丁鹏影视公司。他首先雇佣了一些出版发行的人员,帮着他开始印刷他的,【啼笑因缘】。随后,他又在整个北平,一连开了数十家书店,专门售卖【啼笑因缘以及其他中外书籍。为了提高书籍利用率,他甚至率先弄出了会员制度,只要在书店办会员,便可以租书。会员分各种等级,等级越高,收费越低,一次性能借的书籍的本书越多。反正他不差钱,弄起来,根本不担心亏损。紧接着,便是把他的影视公司办起来了。此时,中国的影视技术还不太成熟,但是已经有一批优秀的电影人正在积极探索了。他决定,把中国优秀的电影人汇聚起来,好好拍一部系列电影,电影名字,便是【啼笑因缘】。这个年代,想要汇聚人才,其实很容易,只要钱给到位就行了。他首先联系了一些国内知名的电影团队,雇佣他们来帮着自己拍片。在丰厚的酬劳下,没有任何一个团队拒绝丁鹏的邀请。摄影、导演、场记、美工、灯光、道具等等人员全都邀请到位之后,此时,他只差演员了。此时,还没有什么专业的影视学校,所以,丁鹏决定办一场海选,海选演员角色。他自然没有这个时间,一一面试演员,于是,他雇佣了一个导演,几个副导演,让他们先过目,然后把他们满意的角色召集起来,让他自己最后过一次目,挑选出真正适合的角色。确定下来之后,当天,丁鹏便在《新闻报》和《申报》等报纸上,刊登了海选广告。这一日,丁鹏正在书房创作他的新诗,和新书,突然,导演给他打来一个电话,一个电影明星对他的电影相当感兴趣,想要参演,对方知道丁鹏是【啼笑因缘】的作者,以及幕后大老板之后,表示,想要约见丁鹏,和他聊一聊戏。那导演还说,这位电影明星正当红,长得非常漂亮,号召力很强,如果由其参演,能够很快打开知名度,对于他们电影宣传,大大的有力。漂亮的电影明星?丁鹏心中暗道:“如果对方名气的确很大的话,对于我电影的推广,的确会很有用处,将大大提升电影票房以及我的知名度。”这是一笔双赢的好事,丁鹏自然不会拒绝,他约对方明日上午,到他的府上见面。与此同时,他向学校请了一日的假期。第二日,丁鹏正在书房写书,门外传来小丫鬟的声音:“少爷,有位小姐拜访,说是跟您已经约好了时间。”来了吗?丁鹏正写到兴头上,他随意点头道:“让她进来吧,直接来我的书房。”说完,他便又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中。也不知道写了多久,他突然嗅到一股浓郁的香水味,这味道甘甜清新,非常提神。他一抬头,便看见一个妙龄女子,站在自己的面前。这妙龄女子,打扮时髦,穿了一身紧致的旗袍,把她成熟而又圆润的身体完美的勾勒了出来。她长相妩媚妖娆,一头长卷发,脸上似乎经过了一番打扮,显得非常精致白皙,耳畔吊着一对珍珠吊坠,显得有些华贵。看见对方的长相,丁鹏一眼便认出了对方的身份,电影明星,邱惜珍……
第一百零三章 怎样在北洋政府里谋得一官半职
别看邱惜珍一副交际花的模样,实际上,她的家室,并不差。她的父亲,与金铨,也就是北洋政府总理,是同事,为教育部的总长。如果能够与她处好关系,对于丁鹏而言,还是好处多多的。说不定,他能以此为跳板,在教育部谋得一个职位呢。此时为北洋政府执政时期,官吏制度,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特任官、简任官、荐任官和委任官。特任官官职最大,委任官官衔最小。其中,特任官为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各省督军、巡阅使,直接由大总统特别任命。而特任官之下,又分为九等。分别是,第一等、第二等为简任官;第三等至第五等为荐任官;第六等至第九等为委任官。等级的不同,直接影响官员的职权大小,以及俸禄收入。就拿这个时期,整个教育部为例。此时的教育部,一共有官吏七十三人。分别是,一名教育总长,也就是邱惜珍的父亲,邱总长。教育总长,直接由大总统任命,为特任官,算是整个国家特等大员。教育总长之下,又设有一名教育次长,系简任官,在一等和二等之间。次长之下,还有参事4人,秘书1人,司长3人,这一共是8人,为三等荐任官。要提到的是,鲁迅先生曾经在北洋政府的教育部,任佥事一职。之所以北洋政府会启用鲁迅,便是因为看重对方的声望。只要是在当时有名望之人,北洋政府都会择优录取,选为各部门官吏,为的,便是稳住人心,维护自己的统治。因此,只要丁鹏写出一些高质量的东西,类似《老人与海》那样的,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那么,他的名望便可能达到当代文人的巅峰,成为民国第一大文豪,至此,北洋政府恐怕会找上门来,求着他去政府入职,给他一个教育部佥事,甚至司长的职务。或许有人会问,一个偌大的国家,怎么整个教育部,只有七十几个官吏呢?这是因为此时的中国,处于军阀混战的时期,各地方把持在军阀大帅的手中,各自为政,北洋政府,能够统治的地方,其实也不过只有直隶等少数省份,根本不需要那么多官吏。北洋政府一共设立了十二个部门,算起来,所有官员,不过数千人而已,算是非常寒酸了。邱惜珍虽然是教育部总长的女儿,却和白秀珠大家闺秀的气质不同,她的身上,多多少少,有些妖艳,平日里,也喜欢混迹在各种上流社会的交际场合,算是一个极其活跃的交际花了。当然,和一般的交际花不同,因为身份高贵,她只是热爱交际,却不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否则,她那个做教育总长的老爹,第一个不会放过她。邱惜珍穿了一身性感的旗袍,把自己的身体,完美的勾勒了出来,加上她浑身珠光宝气的,打扮的十分妖艳动人。加上她眉目含情,眼神中满是妖娆之气,的确很容易勾起男人的**。正因为如此,追求她的公子哥,几乎从城南排到了城北。说来也奇怪,在电视剧中,邱惜珍对金燕西是颇感兴趣的,甚至可谓是金燕西的红颜知己,经常陪伴在其身边。白秀珠正因为如此,嫉妒之下,还跟金燕西翻过脸。后来,金燕西迷上了冷清秋,而冷清秋看出了邱惜珍的一些小心思,让金燕西不要与之来往,这样,两人才逐渐没有了来往。你看看,这金燕西是不是有很大的魅力?几乎所有漂亮女孩,冷清秋、白秀珠、邱惜珍,甚至小怜,都对他很有好感。只不过,金燕西一个都没有珍惜,最终成了一个孤家寡人。丁鹏与金燕西不同,他可是最怜香惜玉的了。既然金燕西不懂得珍惜,那便统统让给他,让他来怜爱好了。之前提到过,丁鹏这个人,对于什么权势霸业丝毫不感兴趣,他之所以穿越诸多影视剧中,不过是想要与各种绝色女人,好好谈谈恋爱,交流交流罢了。这个世界上,有的男人热爱金钱,有的男人贪恋权势,而丁鹏,独爱美人。在他看来,这世间,只有千姿万色的美人,才能吸引到他的目光。当然,不是什么美人,他都喜欢的,他也有着自己的喜好。就像人们吃菜,口味不同一样。眼前这位邱小姐,妩媚艳丽,风情万种,身上有股说不出的风尘气,说实话,还是很吸引人的眼球的。与白莲花一般的冷清秋不同,邱惜珍浓烈似火,作风大胆,对于她喜欢的人,她会主动搭讪,甚至展开追求。说起来,她的作派,更像是如今,新时代的女性。敢爱敢恨,非常主动。这不,当她听说了丁鹏的大名之后,立即慕名而来,想要见识一下,这个如今在文坛上,传的沸沸扬扬的民国大才子。“是邱小姐吧?快请坐。”丁鹏站起身来,非常绅士的让邱惜珍坐在他的对面。邱惜珍妩媚一笑,说了一声谢谢,随后妖娆的坐了下来。她的声音甜腻无比,嗲声嗲气的,很有女人的味道。邱惜珍看见了丁鹏手中的稿纸,她好奇道:“丁先生正在创作吗?是在写诗,还是在写?”丁鹏诗文双绝的名声,已经名声在外,就连她这个常年混迹各种交际场所的人,也已经听过了他的大名。丁鹏微微一笑,道:“我正在写一本,准备发表到报刊上。”“能不能给我瞧瞧?”邱惜珍好奇的问道。她是教育总长的女儿,虽然也是一个不爱读书,只爱化妆打扮的花瓶,但是基本的文学素养,还是有的。,她自然看得懂。这原本便不是什么秘密,丁鹏把稿纸递给了对方。邱惜珍拿起来一看,只见稿纸的开头写着《边城》这两个字。是的,丁鹏决定把沈从文先生的名著,《边城》抄下来,发表到国内权威的文坛期刊上。像《啼笑因缘》这类的,只能提升他在民间的知名度,真正想要成为民国大文豪,他终究还是要征服那些‘趣味高雅’的大知识分子,而这本《边城》,便是他的敲门砖……
第一百零四章 给邱惜珍试戏
纵观民国所有文学作品,其中知名度最高,享誉文坛,备受所有文坛名宿们好评的作品,并不多,其中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鲁迅先生的《呐喊》,沈从文先生的《边城》,以及老舍的《四世同堂》。这三本,堪称民国界最经典的名著。其中,《边城》,发表于1934年,从篇幅上,应该只能算是一本中篇。不过,它篇幅虽然不长,但是影响力,却极其深远。就连现在的语文课本上,还有《边城》的节选呢。后世,在评选20世界中国100强的时候,《边城》名列第二,足见其在文坛上的地位了。这本最大的特点,便是非常纯净,其中描绘的,也是人与人之间,最纯粹的感情,不涉及其他领域,这样的作品,老少皆宜,受众极广,任何阶层,都不会有任何影响。正是因为如此,它才能在文坛上长盛不衰,一直受到人们的喜爱。只要这本《边城》一出,丁鹏必定能够名震文坛,彻底奠定他在文坛上的地位。丁鹏自然不可能把所有稿子,都给邱惜珍,他仅仅只抽取了其中一张而已。拿起稿纸,邱惜珍看了起来。顿时,那干净,而又感情至深的文字,便深深吸引了她。哪怕以她这个文学的门外汉,也能够看出,这本,文笔非常精彩。“不愧是如今传的沸沸扬扬的大才子,写出来的东西,果然不凡,这一次,看来丁少爷又要名震文坛了,小女子在这里,可要提前恭喜丁少爷了。”丁鹏谦虚一笑,道:“邱小姐过奖了。”“对了,邱小姐此次前来,不知道所为何事?”邱惜珍过来,第一个目的,便是想要看一看,这个如今被传的沸沸扬扬的大才子,究竟是什么样子的。现在她看清楚了,对方是一个皮肤白皙,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年轻少爷。如此有才华的少爷,真是难得一见。更令她惊讶的是,对方在如此年龄,便已经有了自己的一番事业。经过跟那个导演的交谈,她知道了,丁鹏不仅是一个诗人,家,还是一个财主,企业家,自己创办了两家公司,以及数家书店。这可和她平日里接触到的纨绔子弟,大为不同。看着如此勤奋的丁鹏,不知道为什么,邱惜珍的心中,生出了敬佩的意味。除了想要见一见丁鹏本尊之外,她第二个目的,当然是想要获取这部电影的女主角了。这本书如今有多红,她深切的知道,几乎大街小巷的人们,都在谈论这本。如果她能够成为这部影片的女主,等到电影上映之后,她一定会收获更大的名声的。成为一个举世瞩目的大明星,一直是邱惜珍的梦想,从未改变过。“邱小姐想要哪个角色?”知道了对方的意图之后,丁鹏看着邱惜珍那张妩媚的脸蛋,问道。邱惜珍突然站了起来,她走到丁鹏身前,笑着问道:“丁大作家,您觉得我适合演哪个角色?”见丁鹏看向她,她故意在丁鹏身前转了一圈,完美的展示着自己傲人的资本。还别说,邱惜珍的确有做电影巨星的潜质。她容貌妖艳,非常上镜,加上她完美的身材,前凸后翘的,非常勾人。相信有她的加入,一定会吸引不少男性观众,前去买电影票观影的。不过,光有好的身材,漂亮的脸蛋还不行,演戏嘛,还得看演技和气质。邱惜珍浑身上下,所散发的气质,的确与书中的女主,总长之女,非常相似。因为,她的父亲,恰好就是一位总长。总长之女的生活,她根本不用演,只需自然流露便行了。于是,丁鹏说道:“我觉得书中的总长之女,何丽娜,与邱小姐的气质,非常相符,不知道邱小姐对于这个角色,感不感兴趣?”何丽娜吗?邱惜珍有些撩人的用自己的白嫩小手拍了一下丁鹏的胸膛,娇声道:“我当初看这本时,一眼看中的角色,就是这个何丽娜,她实在是和我的生活环境太相似的!只不过,她有些行为,我不太喜欢,比如为了男主,她竟然这么委屈自己,这一点和我不太相似。”“哦,那如果邱小姐是何丽娜的话,你会怎么做?”丁鹏来了兴趣,反问道。一提到电影,邱惜珍的眼中闪烁着一股夺目的光芒,丁鹏看得出来,她似乎真的很喜欢拍电影。只听见她说道:“如果我是何丽娜,我不会像她那么笨,为了迎合男主而改变自己,我会放弃男主,去追寻真正欣赏我,喜爱我的人。我的爱人,不仅要欣赏和喜欢我的优点,还必须要完全接受我的缺点。”丁鹏心中有些意外,他没有想到,一个交际花,竟然能够说出这番话来。其实,纵观整个电视剧,邱惜珍虽然艳名在外,但是她几乎没有和任何一个男人,有过亲密接触,哪怕是金燕西,都没有。两人之间,最多只有一些言语的暧昧,而没有任何实质。换句话说,邱惜珍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女人,还不好说。或许,她并没有传闻中,那般不堪。“既然邱小姐喜欢这个角色,那么我们来试试戏吧?让我瞧一瞧,邱小姐究竟适不适合饰演这个角色。”作为本剧的制片人,丁鹏自然想要把这部电影拍好,所以,试戏这个环节,自然必不可少。邱惜珍也知道这个规矩,不由她疑惑道:“在这里试戏吗?”丁鹏点了点头,道:“您在书里挑一段,在我面前演一下,让我看你演的怎么样,如果能够吸引到我,我便录取你。”丁鹏虽然不是导演出生,但是毕竟在后世看过那么多的电影影视剧,而且,在读大学期间,出于兴趣,他还与几个同学拍摄过一些短片,短视频,发到网上,对于拍电影的一些基本知识,他还是懂得的。丁鹏坐在座位上,看着邱惜珍,让她在自己的面前表演。邱惜珍似乎觉得这样现场试戏有些有趣,她顿时来了兴趣,拿起《啼笑因缘》的书本,认真挑选起来……
第一百零五章 丁鹏的演技震惊邱惜珍
邱惜珍把自己最喜欢的一段挑了出来,说道:“我喜欢这一段。”丁鹏走到她的身边,低头一看,不出所料,对方果然选的是这一段。整个书本中,女主何丽娜与男主最浪漫的一幕,双方最精彩的一幕对手戏。也是整个书中,最甜蜜的一段。女孩都喜欢浪漫,果然如此。既然是对手戏,邱惜珍自然无法一个人完成,她提出,让丁鹏饰演男主,与她演上一段试试。“让我饰演男主?”丁鹏犹豫了一下,最终点头同意了。其实,在大学里,他便一直有一个影视梦,要不然他也不会和学校几个小伙伴弄出一些短视频,放在网上了。尤其是当看了周星驰先生的《喜剧之王》之后,他更是对表演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学校暑期,他还专门去横店做了一个多月的群演呢。在横店做群演非常简单。他去的时候,横店有两个演员工会,一个老工会,一个新公会。只需要去新公会办一张演员证,差不多10块钱的样子,他便可以接戏拍戏了。那个时候,跑一天戏,大约可以赚到一百来块钱左右。可惜,群演的镜头太少了,几乎就是站桩,走来走去的,充当背景板,根本没有人会让你表演,一点机会都没有。现在影视专业院校这么多,大多副导演都愿意要影视学生,怎么会看得上野路子,毫无基础的群演呢。在横店混了一个多月,丁鹏没有获得任何机会。如今表演的机会就在眼前,丁鹏自然不想错过。其实,他想的更多。电影的受众,无疑上最大的,如果他能够登上电影荧幕,出现在全国所有人的面前,相信,他就算不想出名都难了。到时候,他的名字,必然传遍全国每一处大街小巷。出名了,便有了号召力,这对于他以后的事业,是大有裨益的。丁鹏查看了一下【商城里面便售卖【表演】这门技术。【表演一共分为十个等级,满级10级,点满之后,大约需要消耗10万点【命运能量】。达到十级后,丁鹏便拥有无敌的表演能力,能够随时随地,把一个影视角色演到极致。仿佛角色就是他,他就是这个角色,达到了角色和自己完全统一的表演至高境界。如此一来,戏中的一切,就仿佛是他自己的生活一样。演戏时,于他而言,不再是演戏了,而仿佛就是在日常生活一样,没有丝毫紧张,不需要刻意表演修饰,一切都是自然流露,观众看了,仿佛这一切,都是真的一样,非常真实,能够瞬间被代入进去,打动人心。这便是表演的最高境界。丁鹏如今身上,还剩下二十多万的【命运能量想要把【表演】能力提升到最高等级,轻而易举。他考虑了一下,最终把自己的【表演】能力,点满了。看着【命运能量】一点点消耗,丁鹏心中一阵肉疼,他角色,自己应该想点办法,多弄一些【命运能量】回来了。怎么赚取【命运能量】呢?途径只有一个,改变影视剧中角色的命运。而且还必须是正向改变,也就是好人过的更好了,坏人得到应有惩罚之类的。而角色戏份越重,改变程度越大,获得的奖励便越丰厚。纵观全剧,《金粉世家》中,戏份最重的,自然是金燕西、冷清秋和白秀珠三人了。金燕西,全剧第一渣男,正是因为他,使得冷清秋婚后吃尽了苦头,把金家人整的死去活来,加上他冷漠的对待,冷清秋最终心灰意冷,带着孩子离开了金家,独自抚养孩子。她一个柔弱女子,不仅要依靠自己,养活自己,还要抚养孩子,其辛苦程度,可想而知了。这个年代的单亲妈妈,过的日子,可比后世要艰难多了。不仅工作机会极少,还有战乱,简直相当于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因此,想要改变冷清秋的命运,其实也不难,丁鹏他自己把她娶了,不就行了嘛。以他的财力,能够让冷清秋过上人上人的富太太日子,以后根本不用为生活发愁。而且,以他的文学素养,与她之间,也没有任何隔阂,夫妻生活会过的非常和谐。这不就是彻底改变了她的命运吗?把她从水深火热的地狱之中,救了出来,过上了天堂一般的生活。如此一来,丁鹏获得的奖励,肯定不菲。还有白秀珠。她因为受了金燕西的情伤,最终黯然出国,去国外留学去了。依稀中,他记得,白秀珠最后嫁给了一个外国人。这是丁鹏绝对不能容忍的。肥水不流外人田,为了防止她出国,便宜外国人,丁鹏觉得,她还是跟着自己好了。丁鹏穿越影视剧,其实就是为了她而来的,神仙姐姐,他不能放过了。他甚至可以不要冷清秋,也不能不要白秀珠。他要在这个世界,好好跟她谈谈恋爱。人生短暂,不过几十年而已,他要好好享受这一次的影视之旅,在《金粉世家》的世界里,好好与神仙姐姐一起,享受这美妙的人生。丁鹏与邱惜珍相对而立,两人对了台词之后,便开始试戏了。丁鹏施展出10级的【表演】能力,他瞬间入戏,整个人的气质大变,完全化身成了男主角,樊家树。此时,丁鹏的眼眸中,深情款款,满是情意。邱惜珍看到这一幕,心里震惊无比,因为,此时的丁鹏,浑身上下,仿佛变了一个人一样,与她想象中的男主,樊家树,完美契合在了一起,仿佛就是男主本人一般。丁鹏伸出双手,抓住邱惜珍的白嫩小手,两人十指相扣,靠在一起,彼此贴的很近。丁鹏能够清晰的嗅到对方身上散发而出的浓郁的香水味。“丽娜,你知道吗?当我第一眼看见你时,便喜欢上你了,你那秀美的脸庞,时常萦绕在我的脑海之中,经久不绝,令我每晚都辗转反侧,不能入眠……”此时的丁鹏,仿佛就是男主本人,不停在邱惜珍的耳边,诉说着各种情话,邱惜珍听着这些浪漫美好的言语,看着满是深情的丁鹏,整个人差点沦陷了……
第一百零六章 导演的称赞挑选角色
此时,丁鹏的样子,和邱惜珍心目中,男主的样子,简直一模一样。太像了。完全就是男主本人了!那深情款款的模样,让邱惜珍有些痴迷。她渐渐,也慢慢代入角色,把自己当成了女主,何丽娜。两人按照书中的描述,甜蜜的互动着,谈情说爱。等到情到了浓烈之时,两人自然而然的,和书中描述一样,拥吻在了一起。而且越吻越激烈,越吻越投入,越吻越有感觉和那种缠绵的氛围感。如果此时,有导演在一旁的话,一定会拍手叫好,高呼精彩。这一幕,是整个书中最**的部分,如今完美的被丁鹏和邱惜珍演绎了出来,毫无突兀感。也不知道吻了多久,剧情走完,丁鹏瞬间出戏,这时他才发现自己有些不妥,连忙停止了亲吻,也松开了搂着邱惜珍软腰的大手。他有些抱歉的看着邱惜珍,道:“不好意思,邱小姐,刚刚我表演的太投入了,以至于……”邱惜珍一点都没有觉得被冒犯了,她反而感觉有些意犹未尽,还没有演痛快。此时的她,满面桃花,红彤彤的,就像是成熟的红苹果一样,她只觉得全身一阵燥热,像是着了火一样,久久不能平静。她用手抚着自己起起伏伏的胸脯,小声的喘着气息,让自己从刚刚那热血喷张的情绪中缓和下来,等到她平静之后,她一脸惊叹的看着丁鹏,道:“丁少爷,没想到你这么会演戏啊,您是专门学过表演吗?”邱惜珍在国外留学时,也上过一些表演课,在她看来,丁鹏的演技,碾压她所有的同班同学。丁鹏摇头道:“没有学过,不过表演嘛,只要情绪够投入就行了。这本书就是我写的,里面的主人公,我很熟悉,因此可能更容易投入其中吧。”这样啊。邱惜珍有些崇拜的看着丁鹏,道:“丁少爷,你也太厉害了吧,没有学过表演,竟然演的这么好,我看,这男主角不用找别人了,丁少爷自己来演吧。”丁鹏谦逊一笑,道:“真的吗?我演的真的可以吗?”邱惜珍连连点头道:“是的,丁少爷,你演的太好了,整个情绪把握的很好,我整个人都沉醉进去了,甚至生出一种错觉,感觉自己面前站着的,就是男主本人呢。”邱惜珍舔了舔嘴唇,娇媚一笑道。作为热爱表演的她来说,她平日里最崇拜的,便是擅长演戏,能够在表演上碾压她的男人。而这一切,眼前这个男人,都做到了,而且还是超额完成。那演戏时,精湛的表现,到了现在,她依旧记忆犹新,回味无穷。瞬间,邱惜珍对丁鹏产生了一丝好感,觉得对方魅力十足,简直帅呆了。她已经迫不及待,想要跟丁鹏演对手戏了。邱惜珍叫来了导演,然后两人在导演面前,又把刚才那一幕,从头到尾,完整的演了一遍。导演瞪大了眼睛,差点看傻眼了。这也太有感觉了吧!整个画面,不要太美好。如此投入,如此浓烈的感情戏,他还是第一次见识到。瞬间,他心里生出一种感觉,如果这部戏的男女主,真的由眼前这二人饰演的话,说不定会爆火!完美的剧本,精湛绝伦的演绎,像这样的电影作品,它不火谁火?当丁鹏和邱惜珍分开了之后,导演在一旁拍手叫好道:“好,演的太好了!两位的情绪都非常到位,尤其是丁先生,我都觉得,仿佛是书中的男主活了过来一样!”得到了导演和其他剧组成员的高度评价后,最终,这部剧的男女主,确定了下来,就是丁鹏和邱惜珍。其他的角色,导演也早就选好了,让丁鹏前去看一看。丁鹏让邱惜珍和导演坐上他的豪华车,他开车向着他们租界的剧场而去。为了拍好这部电影,丁鹏专门租界了一个巨大的剧场,搭建了一个室内棚,这里便算是他们影视公司的大本营了。因为公司刚刚草创,所以一切从简,等到公司走入正规,他们肯定要搬去别的地方的。至少要换一个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地方。坐在车上,邱惜珍看着这辆豪华轿车,心中不由暗道:“这位丁公子似乎很有钱啊!”其实,刚到丁府的时候,她便已经发现了,对方的财力。别看丁府外表看起来一般,但是里面,被丁鹏请人装饰了一下之后,变得华贵无比。不论是沙发、家具、吊灯、窗帘等等,全都翻新了,不过因为屋子的局限性,里面空间有限,没有办法弄出旋转楼梯之类的东西。与真正的豪宅,还是有很大差距。在见识了丁鹏的豪车之后,邱惜珍心中有个疑问,“如此有钱的丁少爷,为何要选择住在这样的平民宅院里呢?”能够开影视公司,又能够弄出出版公司,加上开得起这么华贵的轿车,邱惜珍不会认为丁鹏是缺钱。那么,原因便只有一个,眼前这位丁少爷,是一位十分低调的人,大隐隐于市,选择隐居在这有些偏僻的平民宅院中,清静写书。邱惜珍看着正在认真开车的丁鹏,此时,她感觉眼前这个男人,仿佛是一阵迷雾一般,让人完全捉摸不透,又满是好奇想要更进一步,了解他。一个谜一般,魅力十足的男人。来到剧场,内景已经差不多搭建好了。或许是因为丁鹏开出的报酬够高,前来面试的人有不少,质量嘛,都还可以。毕竟,这都是导演精心挑选过的嘛。整部剧,其实都是围绕一个男人,三个女人发展的。这三位女演员的质量,便尤为重要了。其他的,比如本剧最大反派,那个抢了男主女人的官员,只需要找一个面相凶恶,五大三粗,看起来像坏人的演员来扮演就行了。三个女主,一个娇媚的卖艺女子,一个刁蛮的总长千金,还有一个,是武力值极高,只身杀入敌营,干掉了官员的侠女。总长千金已经有了,邱惜珍完全符合。而卖艺女子,丁鹏选中了一个满脸清纯,似乎只有十七八岁的漂亮妹子。她那副天真浪漫的模样,非常适合扮演这位卖艺女子。当然,为了验证对方演技,丁鹏让她跟自己演了一场对手戏,结果双方感觉都还不错……
第一百零七章 辅导冷清秋学习
角色选定了,接下来便是拍摄了。拍摄一部电影,需要消耗大量时间,这与他仁德女中的教学任务,有些冲突,于是,他向学校请了一段时间的假期。校长自然应允了。此时,丁鹏在仁德女中的地位,可是不得了。自从他出版了《啼笑因缘》一书之后,收获了大量的名气,间接的,也提升了仁德女中的名气。校长已经在学校门口,拉了一道红色的横幅,上面写着,恭喜学校国文老师,丁鹏再出新书,《啼笑因缘》。附近不少人听闻这个最近,传的沸沸扬扬的天才作家,丁鹏,竟然是仁德女中的国文教师,纷纷过来联系学院,想要把自己的子女送到学校,得到丁鹏先生的指点。如今,丁鹏对于校长而言,就是一个金字招牌,吸金招牌,他才不会傻的得罪丁鹏呢。对于丁鹏的要求,他无有不从,只要丁鹏不离开学校,挂个名就行了。因为丁鹏顶级的表演能力,影片的拍摄,相当顺利。这一日,丁鹏收工,开着轿车返回丁府时,在路上遇见了冷清秋,此时她正和她的好友,小梅小手牵着小手,走在回去的路上。丁鹏把车停在了她们的身旁,按了一声喇叭。“丁老师!”阿梅看见丁鹏之后,眼睛一亮,热情的打着招呼。冷清秋在一旁,也有些意外的看向丁鹏。“放学了吗?你们都住在哪里?我送你们回去吧?”丁鹏把车门打开,邀请道。冷清秋正准备拒绝,一旁的小梅却满眼羡慕的看了豪华的轿车一样,随后直接拉着冷清秋上车了。坐在车上,小梅满眼好奇的问东问西,什么“丁老师,这辆轿车是您买的吗?我听说轿车很贵的!”“丁老师,你这么有钱,为什么还要去学校教书,这么辛苦呢?”“丁老师,您……”小梅似乎有交际牛逼症,一上来便噼里啪啦的,非常主动的与丁鹏交谈,热情的不行,似乎一点也不怯场。而冷清秋则和她完全相反,一直默默坐在小梅身旁,一言不发。冷清秋,就是这么一个清冷的女子。非常慢热。似乎慢热的人,都喜欢与热情的人,交朋友。这样,算是一种阴阳互补吧。还别说,老祖宗留下来的一些东西,其实非常玄妙,比如这阴阳互补的理论知识,可以解释很多现象。对于小梅的问题,丁鹏也没有任何掩饰,一一回答了。听闻这些全是丁鹏自己花钱买的,小梅可爱的吐了吐舌头,心中暗道:“没想到我们学校最有才华的国文老师,竟然这么有钱,也不知道以后谁有这个福气,能够嫁给这么优秀的男人。”她叹了一口气,因为,她知道自己是没有这个机会了。一个月之后,她便要嫁人了。之前提到过,这个时代的女性,唯一的出路,便是嫁人。一般女中的学生,没有任何升学压力,读完之后,便会直接嫁人。她们之所以上女校,也不过是想要让她们懂得一些文化知识,嫁一个好人家罢了。“丁老师,这些天您为什么没有去学校教书了?”小梅问道。这个问题,也是冷清秋想要问的。这些天来,她一直都没有看见过丁鹏,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感觉自己的生活中,像是少了一点什么似的。对于这个才华横溢,神秘无比的青年才俊,冷清秋心里不可能没有好感。丁鹏笑着解释道:“最近我成立了一个影视公司,正准备把我刚写的,《啼笑因缘》拍成电影呢,等到拍完了,我请你们去电影院看我的这部电影啊?”什么!丁老师竟然在拍电影!小梅和冷清秋的眼眸,同时一亮,都生出了一些兴趣。在这个年代,电影是一件有些新鲜的东西,更不用说自己拍电影了。女生大多都对少见未知的事情,特别感兴趣,这就难怪两人流露出浓郁的兴趣了。当听说丁鹏自己饰演男主角时,两人差点惊呼出来,小梅立即表示,想要去现场看丁鹏拍电影。这个要求,也并不过分,丁鹏想了一下,便答应了。三人约定,等到休假的时候,便带着她们二人,去他的片场见识一下。女子中学的学习任务,没有后世的高中那么繁重,一周有三天的休息时间,而且每天,也最多只上八个小时的课程,其中还包括体育课、自习课等。说白了,上课任务非常轻松,有大量的休息课余时间。明日就是休假日,三人约定了一个地方,然后丁鹏去接她们。冷清秋原本有些害羞,犹豫去不去,小梅在一旁拉着冷清秋的小手说道:“清秋,你陪着我一起去吧,如果我一个人,我不太敢去……”其实,冷清秋对于拍电影,也十分感兴趣,如今见小梅求她,她便顺势做出一副勉强答应的样子,点头道:“好吧。”小梅感动的搂住冷清秋的细腰,在她的俏脸上亲了一口,脸贴脸道:“清秋,你真好。”小梅住的地方,离他们并不远,在同一个牌坊里。把她送回家了之后,丁鹏带着冷清秋,向着冷府驶去。路上,丁鹏主动开启话题,问道:“清秋,这些天都学了些什么?有没有什么不懂的?”冷清秋知道对方知识渊博,而她又是一个爱学习的性子,连忙从书包里掏出一个本子,把自己这些天积攒下来的问题,一一说了出来。丁鹏点了一下,笑道:“问题有些多啊,看来冷小姐这些时日,还是很努力的嘛,这样,我反正也没有事了,便到你家里,给你辅导一下吧?”冷清秋那张清纯的脸蛋上,罕见的有了笑容,连连点头道:“好呀。”她最喜欢让丁鹏辅导她了,因为丁鹏的知识太渊博了,学贯古今,国文上的所有知识,仿佛他无所不知一样,这么些时日以来,一直萦绕在她心里的问题,丁鹏很轻易,便给她解释清楚了,比其他的国文老师,厉害的不止一星半点……
第一百零八章 在冷清秋面前装逼
来到冷府之后,丁鹏看见宋世卿和冷夫人,正坐在一处小花园里聊天。说是小花园,其实不过是一个小花坛,头上布置了一些花架,花架上爬着一些不知道是什么的小花。而在花架底下,放着一排排艳丽的百合花,这些百合花,价格昂贵,与四周廉价的环境格格不入。自然,这些名贵花种,不是冷府这样的小门小户买的起的,其实都是丁鹏送给冷清秋的。这些时日以来,丁鹏隔三差五的送给冷府一些东西,包括绸缎、饰品、花卉、笔墨纸砚、各种书籍等等。丁鹏的《啼笑因缘》出版之后,他第一时间送了冷清秋一本,此时还放在她的闺房里,她闲暇之时,时常翻看。当然,丁鹏也没有亏待过宋世卿,每一次,宋世卿拜访他,他都好吃好喝好招待,而且送雪茄,送美酒,毫不吝啬。这些东西,其实加起来也花不了多少大洋,但是在宋世卿看来,却意义不同。他只觉得丁鹏非常大方热情,对他很不错,每次去拜访丁鹏,他都能获得一些意外的礼物。对于喜欢贪小便宜的宋世卿来说,丁鹏在他看来,简直就是一个大大的好人。此时见丁鹏到了府上,他立马笑着迎了上去,热情说道:“丁少爷,您来了,快快请坐。”当得知丁鹏的来意之后,他立即又把丁鹏迎入书房,并且吩咐书房内的冷清秋道:“丁少爷能够来辅导你,是你天大的造化,你可要认真学习,不能辜负了丁少爷的一片苦心,知道吗?”冷清秋有些敷衍的回道:“知道了,舅舅,好了你快出去吧!”把宋世卿赶出房间之后,冷清秋拿出书本,开始听丁鹏的讲解。两人并排而坐,离的很近,当丁鹏凑过来,查看冷清秋的问题时,能够清晰的嗅到对方身上飘荡而出的淡淡幽香。这股香味,与邱惜珍身上浓郁的香水味不同,更为淡雅自然,仿佛是天生的女儿香。丁鹏看了一眼问题,脑子里立即闪现出大量的解答内容。这便是顶级【国文知识】的妙处,任何关于国文的问题,都难不倒丁鹏,他只需看一眼,便像是经过电脑搜索引擎一般,答案立即浮现了出来。接下来,他便开始侃侃而谈,给冷清秋解答着问题。听着丁鹏旁征博引,娓娓道来的模样,冷清秋心中佩服之情递增。她只觉得对方真了不起,自己不论怎么想,都想不明白的问题,到了他那里,仿佛是小儿科一样,瞬间便解答出来了。太厉害了。不愧是丁老师,这知识储备,令冷清秋望尘莫及,崇拜不已。她一边认真的听,一边在本子上坐着笔记,把丁鹏的解答精髓原原本本的记录在自己的本子上,这样她便可以时常温习了。这端正的学习态度,令人动容。此时,丁鹏不由暗想:“假如冷清秋生活在现代,以她这刻苦学习的样子,不说清华北大,恐怕一个一本大学,应该是跑不了的了。”“对了,以冷清秋的能力,我完全可以招纳她,让她成为自己的左膀右臂,帮助自己打理公司嘛。”以后,丁鹏的产业,只会越来越大,身边急需一个人帮助,而冷清秋,简直就是一个最佳辅助。有她帮助自己,自己身上的负担,一定会减轻许多。看着冷清秋做笔记的样子,简直是一种享受。因为两人坐的很近,丁鹏能够真切的看清对方的一切,那张俏丽小巧的脸蛋,完全暴露在了他的视线之中。冷清秋的脸蛋,并不妖艳,胜在清纯,犹如小家碧玉一般,欣赏起来,别有一番滋味。她和邱惜珍,算是两种极端。一个衣着大胆,浑身有种说不出的风尘气,妩媚勾人,但是略显放荡。而眼前的冷清秋,则衣着保守,把自己苗条的身段捂得严严实实的,一丝肌肤都没有露出来。不过,通过她白嫩的小手,以及细腻的脖颈,还是能够看出,她那一身雪白的肌肤的。这样的女人,初看起来,没有邱惜珍那么火辣,吸引人的眼球,但是却胜在耐看,经得起细细品味。此时的冷清秋,是她的颜值巅峰时期,一张小脸上,写满了清纯无暇,纯净圣洁,如一朵爱莲,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真美,”丁鹏欣赏了一番这张完美无瑕的脸蛋之后,忍不住感叹道。冷清秋抬头看着丁鹏,水汪汪的眼眸中闪烁出一丝疑惑,“什么真美?”丁鹏微微一笑,随口说道:“我是说,你的字真美,这一手字,完全可以与那些书法名家相提并论了。”对待女孩子,就是要不停的夸她,这样,才能哄的她心花怒放,俘获她的芳心。冷清秋依旧板着脸孔,不过细心的丁鹏还是能够看出,她上扬的嘴唇,她笑了。她的笑容并不明显,而是偷偷的憋着笑的那种,暗自窃喜。但是,丁鹏依旧能够感受到,她心中的喜悦。丁鹏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他拿出一个扇子,打开扇面,说道:“冷姑娘,你的字这么好看,可不可以帮我在扇子上题一首诗?”这不是什么难事,冷清秋点头答应了。自己的字,得到了丁鹏的认可,还要她帮着题字,这令冷清秋心里十分开心。“老师,您想要题哪首诗呢?”冷清秋看着丁鹏,问道。题哪首诗呢?呵呵。这么好的装逼机会,当然要题一首精彩绝伦的千古名诗,震慑住冷清秋,令她完全倾倒在我的才华之下了!看着冷清秋那张俏丽的脸蛋,丁鹏的脑海中,突然闪现出一首诗来。这首诗,是民国大诗人,徐志摩的一首诗,名字叫做《偶然》: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你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这是徐志摩非常出名的一首诗,虽然不应景,但是却写的十分优美。最关键的是,这首诗十分有名,曾经入选民国十大情诗之一,而且,这首诗发表于民国后期,如今徐志摩还没有写出来,丁鹏可以放心剽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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