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小鹏子
一夜无话。
第二日,丁鹏带着小怜,开车去北平最大的衣装,给小怜挑衣服。
他按照自己的品味,给小怜挑了十几套华丽的旗袍,让她一一换上。
第一套,是一件粉红色,带着一些花纹的旗袍,颜色非常艳丽。
小怜穿上之后,来到了丁鹏身前。
丁鹏看了一眼,不由竖起了大拇指,赞叹道:“漂亮,实在是太漂亮了,小怜,这套衣服,太适合你了!”
他让小怜在自己面前转了一圈,小怜的身材本就苗条,穿上了旗袍之后,显得更加妖娆多姿,加上她清秀的容貌,白皙如雪的皮肤,在艳丽华贵的衣服衬托下,活脱脱就是一个大家小姐模样。
就连衣庄的老板都连连赞叹,这姑娘太美了。
都说人靠衣装,小怜原本姿色就极为出众,如今在衣服的完美衬托下,变的更加好看了。
这样一个大美人,在自己身边走来走去,伺候自己的饮食起居,丁鹏想想,都觉得心情舒爽。
这个钱,花的太值了!
除了买下这些旗袍之外,他还带着她,去附近首饰店,给她买了一些金银首饰,脂粉店,给她买了一些胭脂水粉,还有外国香水。
把这些全都置办妥当之后,两人大包小包的把东西搬进车里,丁鹏便开车返回了。
在车上,小怜看着这些华贵的礼物,有些心疼钱,她在一旁说道:“少爷,这些东西太贵了,您还一次性买这么多,这实在是太破费了。”
丁鹏笑道:“一点都不破费,这个钱,花的非常值得。你想想,你以后便是我府上的人了,要时常伺候在我的身边,如果你打扮漂亮了,我看着不是会更舒心不是?我心情一高兴,这一天的日子,也就能过的更愉悦,这可比什么都重要!”
丁鹏的这番歪理,说的小怜一愣一愣的。
回到府上之后,丁鹏督促小怜赶紧换上衣服,戴上他送的金银首饰,一番打扮之后,小怜犹如脱胎换骨一般,漂亮的不像话。
不知道她身份的,还以为她是丁府的小姐或者少奶奶呢。
看着眼前的小怜,丁鹏满意的点了点头。
他知道对方读过诗书,便让她在书房伺候着。
“小怜,过来,我教你写钢笔字,”丁鹏对着一旁的小怜招了招手。
丁鹏懒得自己写书,如果有人在一旁,他念一句,便帮他写一句,那再好不过。
他便可以腾出手来,做更多的事情。
小怜是他府上的人,又读过诗书,识字也会写字,只需要教会她钢笔字,她便能够帮他写稿,这样的好事,何乐而不为呢?
丁鹏让小怜搬了一把椅子,坐在了他的身旁,随后丁鹏便开始手把手的,教小怜写钢笔字。
小怜第一次写钢笔字,有些不太习惯,字也的歪七八扭,十分丑陋,就连她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
丁鹏笑道:“没事的,初学者,都是这样的,慢慢就好了。来,我先教你正确的握笔方式。”
他伸手,摆弄着小怜握着笔的手指,让其正确的握住了钢笔之后,他说道:“这便是正确的握笔姿势,你以后便按照这个姿势握笔,知道吗?”
小怜点了点头,她十分机灵,也勤奋好学,学东西非常快。
而且,她似乎也喜欢写一些新鲜东西,比如这钢笔字,不用丁鹏督促,她自己便已经学的非常勤奋。
教完了她正确的写字姿势之后,丁鹏又引导她,写了几个字,随后,他便给了她一张字帖,让她临摹着写,在他的身旁练钢笔字。
接下来,两人,一个写书,一个练钢笔字,各有各的事情做。
练了将近一个时辰之后,小怜便去后厨,做饭去了。
做饭的材料,她之前已经吩咐小丫鬟准备好了,蔬菜肉类都已经洗好切好了,小怜只需烹饪一番便行了。
吃午饭的时候,冷清秋过来了。
她是来邀请丁鹏去她家吃饭的。
这些时日,丁鹏的午饭和晚饭,基本都是去冷府蹭饭吃。
不过,今日,丁鹏迟迟都没有来,冷清秋便上门,看看情况。
一进门,她便看见了打扮漂亮的小怜,冷清秋神色一愣,不由问道:“这位姑娘瞧着有些面生,不知道是哪家的小姐?”
也难怪冷清秋把小怜错当成了小姐,因为,小怜从上到下,无论是气质,还是穿着,或者长相,都不像是下人,倒像是一个知书达理,温婉尔雅的大家小姐。
小怜还没有开口,一旁的丁鹏便解释道:“她叫小怜,是金府送过来,照顾我的饮食起居的,小怜,这位是隔壁府上的冷小姐,也是我的助理,帮我打理一些事情。”
“清秋,吃饭了没有?小怜的手艺非常好,要不一起吃一点?”
冷清秋摇头道:“我母亲已经做好了午饭,她让我来看看,你吃了饭没有,既然你已经开始吃了,那我便回去了。”
丁鹏没有挽留,而是说道:“行,等我吃完了,便去找你,一起去工厂转一圈。”
冷清秋点了点头,随后转身回去了。
吃完饭后,丁鹏来到冷府,叫出冷清秋,带着她一同去了一趟北郊,巡查工厂的进度,随后,两人又去制片厂,看了一下电影剪辑的程度,同时,也巡视了一下他名下的所有企业,书店等等。
冷清秋作为丁鹏的助理,每日的职责,便是陪着他巡视自己名下产业,然后做好账目。
这样忙了一圈之后,已经快到晚饭时间了。
丁鹏送冷清秋回了冷府,而他自己,也回到自己府上,刚进门,他便嗅到了一阵香味,是饭香。
他知道,小怜已经准备好了茶饭,只等着他回来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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