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凶萌请自重 第1029章

作者:浮木

  穿高跟鞋遛狗……这不是想不开自己给自己找罪受吗?

  “就这么溜啊……有什么问题吗?”

  “当然有问题!脱了脱了,回来再穿,不然等下狗跑起来你跟都跟不上。”

  “还要跑啊?”

  “废话,不然怎么叫遛狗呢?你得跟着它们一起疯,如果只是散步的话,那老妈也不会把这个苦差事交给我了。”

  或许在方依依的印象里,遛狗就是牵着它们出去走一走。

  我在第一次遛狗之前也是这么想的,因为我之前在小区里看到的都是这种画面,主人牵着狗走走停停,说是溜其实就是到外面来上厕所。

  但叮当年纪太小,领回来还不到一年,游琳又宠它们。

  这就好比带小学生出去郊游,指望他们能老老实实待在身边一点都不靠谱,一兴奋起来那就是它们牵着我跑。

  你还不能拉着它们,否则回来之后蔫巴巴的,还不如不带它们出去。

  “那我回来不是还要洗澡吗?”

  “这随便你啊,你要是觉得出汗了就可以洗,反正赶得及电影开场,咱们那么早过去也没用。”

  十点的电影,现在还不到八点,我们的时间绰绰有余。

  况且薄如蝉翼的丝袜搭配上香汗淋漓的一双腿,光是想想都觉得很刺激。

  “你不早说,出去出去!”

  “我哪知道你不知道啊,别推我啊,这是我的房间,我有权在里面围观……”

  方依依没理会我的胡言乱语,再次被她推搡出属于我自己的房间,呆呆的站在门口什么也做不了。

  这种等女朋友出门的感觉我在夏瞳身上都没体验过,明明就隔着一扇门,但就是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出来,这种心情真的是很煎熬。

  幸好方依依没有化妆的「恶习」,稍微打点粉就算是结束,否则我真能等到崩溃。

  “你看!这下行了吧?”

  不过半分钟时间,方依依就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虽然穿着没有先前那么让人冲动,但好在是可以出门遛狗了。

  “恭喜你,成功加入我们遛狗大队。”

  把早已准备好的项圈交到方依依手中,这属于一种传承,当年洪七公也是这么把打狗棒交给黄容的。

  “那小女子还请前辈多多指教。”

  “好说……叮当!出去玩了!”

我生气了

  “这种从树荫里钻出来的阳光好舒服啊,我平常在家都是一起床就去上学,根本没有这种体验……”

  “那要不我代替老妈做个决定,把「遛狗大队长」的职位传承给你,这样你就能每天都享受温暖阳光了。”

  方依依家门前道路空旷,所以她说自己没有早上漫步在树荫阳光下这种经历,我是深信不疑的。

  现在半开玩笑的和方依依说了一句,但得到的却是她一双无奈的白眼。

  “怎么?拿我当免费苦力啊!”

  “怎么可能,我一直都拿你当小公主来看的。”

  说来也是奇怪,我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但感觉方依依这些日子变了性格之后,我也开始喜欢和她开玩笑了,而且次数越来越频繁。

  如果说以前我和方依依的关系是「亲密的好朋友」,那现在就有点「蓝颜知己」的意思,两个人之间最后的那点矜持也在一点点被消磨殆尽,慢慢在往游琳的方向靠拢。

  “是吗?”

  “当然,你看我真挚的眼神!上一次出现还是我小时候看白雪公主插图的时候……”

  瞪大自己的双眼,试图让方依依相信我的玩笑话,但她的注意力却完全不在我的眼睛上,反而用手轻轻弹了一下我的眼睛周围。

  “真挚的眼神没看到,我就看见两个熊猫眼,「丑」死了!”

  “还说我呢,你不也有吗?”

  不甘心的反驳,同样伸手弹了一下方依依的眼睛周围。

  昨天方依依实在是太拼了,原本我想的是从京华回来之后身心俱疲,稍微学一下就差不多可以休息了,但方依依却硬生生为我讲解完了整套卷子。

  最后甚至还自己出题,把我所有不会的题目数值全都换了一遍,然后做错的再次重复上述过程,直到我实现百分百的正确率。

  中间方依依除了出去给我泡了一杯咖啡之外,我和她两个人连姿势都没变过,现在双双出现熊猫眼也是很正常的。

  而且最僵硬的是,我每次补课之前都说要节制,可每次又都不长记性,方依依也对我无私奉献,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给我补课。

  “我能化妆,你行吗?”

  “怎么不行,我貌若潘安才比宋玉化个妆怎么了?”

  方依依这就是歧视男生了,谁说男生不能化妆的?

  明星上台之前不都要化妆吗,别看那些小鲜肉一个个在台上光鲜亮丽,素颜的时候皮肤可能还没我好。

  “呸!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不要脸啊?”

  “事实嘛,我承认自己长得没有方轩那么「清秀」,但你知道平平无奇古天乐吗?”

  反正我都已经貌若潘安才比宋玉了,那想必方依依也不介意我脸皮再厚一点。

  长相那是一个人的脸面,有谁会说自己丑的?

  我以前就是再怎么谦虚,那最多也就是说自己长得一般,可我爸我妈基因放在那,我口中的「一般」又这么可能是真的一般呢?

  “知道,你姓叶名熙字天乐,默默无闻叶天乐是吧?”

  “真聪明!”

  我和方轩的区别,其实就是古天乐和小鲜肉的区别。

  年轻时候的古天乐还没现在这么黑,长相也没有现在的小鲜肉这么清秀,但有谁敢说自己比他年轻的时候更帅?

  我现在也是一样的,就拿身边的例子来说,游叔和我爸其实就是两个极端,一个为人不拘小节性格开朗多变,一个为人严肃刻板性格执拗古怪,年轻的时候同样是帅哥,但游叔就是比我爸受欢迎。

  现在的审美观下,方轩那种人就是比我要吃香得多,单把五官拉出来我并不觉得自己比他差多少,甚至还膨胀得认为自己比他更帅。

  “可我觉得你长得比方轩更帅啊,为什么你会觉得方轩长得比你清秀呢?”

  “啊?”

  方依依说的话让我脚步一顿,猛然收紧的项圈差点没把叮叮勒死,和当当在察觉主人有事之后也不闹腾,安安静静的蹲在一旁草坪上开始大小便。

  “你现在都这样吹捧我的吗?”

  我自己夸自己没什么问题,就算说我是世界第一美男子那也是我一个人的事情。

  可方依依这样说,就有点胡乱吹捧、用善意的谎言来安慰我的嫌疑了。

  “不是吹捧,你不觉得像方轩那样的男生,长相都有些阴柔吗?”

  “觉得又怎么样,你们女生不都喜欢那种的吗?不然他凭什么当校草啊……”

  要知道,方轩公子哥的身份到现在都没暴露,当初评选校草的时候,最多也就是从他日常的穿着中猜测他家境优越,至于中考的优越成绩,和评选校草更是没关系,方轩现在之所以能坐上这个位子,那凭借的全是他的一张脸。

  校花榜单没什么争议,男生在这上面是很统一的,夏瞳、游琳、方依依这种基本上都是全票当选,就连女生也自愧不如。

  可校草榜单就不一样了,男生都是争强好胜的,在自己不可能当选的前提下,不可能太过上心,所以评选校草的人可以说全是女生,那校草榜的排名自然也就是最权威的,可以将女生的喜好一览无遗。

  “反正我不喜欢,你看你爸、我爸,长得是不是都挺帅的?但他们阴柔吗?”

  “他们年代都不一样,我一开始还有点羡慕方轩,靠脸吃饭多好啊。”

  我爸妈那个年代,要是男生出门之前化妆,那非得被其他人嘲笑死不可。

  可现在世道已经变了,男生化妆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方依依的理由并没有什么道理。

  “怎么?现在不羡慕了?”

  “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我有什么好羡慕的?”

  我承认自己没有方轩帅,但我不承认自己比方轩差,我是真的瞧不起他这种人。

  “也是,但我就是觉得你比他帅,而且绝对不是吹捧!”

  “那谢谢了,你帮我牵一下。”

  “干嘛?”

  “铲屎啊,还能就这么丢在地上?”

  长叹一口气,然后径直走到叮当刚刚待过的区域,新鲜的粪便甚至还散发着阵阵热气。

  狗真的是一个很神奇的种族,除了个别意外情况,否则它是绝不会在家里拉便便的,这就导致每次出来都得铲屎,无一例外。

  “你不会直接用手吧?”

  “不然呢?你还打算用铲子挖个坑把它埋起来吗?”

  “这也太恶心了吧?”

  “放心!怎么可能直接用手,我有手套,医院做手术都用我这个。”

  方依依嫌弃的表情不会骗人,她很显然是误会了什么。

  可我却觉得方依依不动脑子,这随便想一想也该知道我不会直接用手吧,她知道恶心我就不知道了吗?

  现在从口袋里掏出乳胶手套和垃圾袋,一层套着一层,足足套了三层,这才用手将草坪上那些颗粒状的粪便全都捡起来丢进垃圾袋里,打结之后和手套一起魂归垃圾桶。

  “还是好恶心……”

  “这就是养狗的代价,你想想游琳和我妈,她们平常干得就是这活。”

  方依依会觉得恶心也没什么,谁第一次干都会恶心。

  不过我觉得老妈应该是最能接受的,我和小溪以前的纸尿片都是她换的,那些不比这恶心多了?

  或许有朝一日方依依当了母亲,再回想起来就不会觉得这个恶心了,毕竟凡事都是需要对比的。

  “那乖默呢?它们不要牵出来吗?”

  “不要,猫都是在猫砂里解决的,偶尔一次傍晚的时候带出来散散心就行了……况且那两个都是小祖宗,我和游琳带它们出来的时候都得一人抱着一个,更何况现在它们还在睡觉,咱们抱它们不是招恨吗?”

  早上醒不了,中午就跑到阳台去晒太阳,搬都搬不走,只有晚上能稍微带出来逛逛。

  况且它们的逛和叮当完全不同,只要我和游琳一松手,立刻就会找个舒服的地方趴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