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班长大人
尼奥斯“嗯”了一声,道:“那么就尽快开始学习吧,不知道以前是不是,但现在的我,还是对传授知识有点信心的。”
“大人要教我吗!”菲有些惊喜。
“算是吧,虽然没做过刺客,但天下很多事都是共同的,掌握了基本规律后也就不难了。”尼奥斯点头。
菲大喜,然后就被叫去割了三天的草。
......
越过河流,天似穹庐,风吹草低,现出女孩的脑袋,汗水淋漓。
菲手持长剑,站在草地之中,左右挥舞。
背后是砍下的野草,堆成翠绿色的草堆。
尼奥斯盘坐在草堆旁边,闭目养神,轻道:“手要快,脚要稳,心要正,每一次发力都要调动全身。”
菲紧紧咬牙,小臂酸胀疼痛,汗水顺着额头流入眼中。
这几天来,尼奥斯没有教她别的,只是让她在此地割草,而且还不准用匕首,只能用从土匪那儿要来的长剑。
以菲的力量,这长剑已经是达到她极限的重量。
但尼奥斯却说这样才能锻炼到她的肌肉,当她可以轻松挥舞长剑的时候,那么极轻的匕首只会像长在手上的指头一样,难以察觉,融为一体。
直到太阳升至最高点,菲终于把这一片的杂草全部割完,尼奥斯才站起来说“行了”。
她拖着沉重的身躯回到尼奥斯身旁,把长剑放在身侧,抓起给她准备的食物和水,草草塞进嘴里咀嚼。
尼奥斯每天都会为她准备面包,风干肉和鸡蛋,菲一开始还很惶恐的拒绝,但还是被强制食用。
按他的说法是,这叫正在长身体的阶段,不得疏忽。
菲把半个鸡蛋就着水咽下去后,扭头问:“所以大人,我已经砍完所有的草了,能当你的刺客了吗?”
尼奥斯睁开眼睛,斜了她一眼:“还早。”
菲点点头,眼巴巴地看着他:“那我还要学什么?”
尼奥斯架不住她的眼神,轻叹一声:“学什么是刺客?”
“不就是杀人吗?”菲天真地问。
“没有那么简单。”尼奥斯摇头。
“有的刺客杀人,为钱财,有的刺客杀人是为知己,有的刺客杀人为国家,
真正的刺客不以杀人为乐,他们只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
菲嘟嘴:“我没听懂。”
尼奥斯说:“意思就是说,在你打算杀人之前,要知道为什么杀,就像一场战争在开打之前,一定要知道为了什么而打。
如果杀了这个人不能实现自己的目的,如果打了这场仗不能达成预期的目标,
那么干脆一开始就不要杀,不要打。”
“大家都是为了达成目的而杀人,而杀一人和杀万人又有什么区别,
人命如草,这也是为什么我说,割草其实和刺客没有区别的原因。”
尼奥斯说完,扭头瞟了一眼女孩:“你听懂了吗?”
菲蹙眉沉思片刻,重重点头:“听懂了。”
“说来听听,懂了什么。”
菲正襟危坐,神情严肃起来:“以后我刺杀别人,如果不能给大人带来好处,不合大人的心愿,我就不杀。”
“......”尼奥斯沉默。
“反之亦然,只要我活一天,那么我所存在的一切意义,我所作所为的一切目的,都只能是大人!”
尼奥斯注视着女孩的眸子,女孩与之对视,眼神中待着不可动摇的坚毅。
他正想开口劝言几句,扭转一下女孩极端的思想。
却听天空之上,忽地闪过一丝鹰啸。
两人下意识抬头。
一只苍鹰于头顶盘旋,湛蓝的天空中可见一黑点,随后黑点猛地俯冲而下。
菲下意识举起长剑,挡在尼奥斯身前。
雄鹰却只在两人身前落下。
尼奥斯这才发现,鹰爪上竟然抓着别的东西。
有种飞鸽传书的既视感。
而看着鹰爪所抓之物,菲瞬间瞪大眼,低声惊呼。
尼奥斯也皱起眉头。
因为鹰爪上,竟抓着一颗头颅。
头颅的主人面如刀削,线条刚毅,嘴唇紧抿,脸上画着蓝色的战纹,虽身死,虽闭眼,却依旧感到凶狠好战的气息扑面。
尼奥斯认出这人了。
兰德尔,那个凯尔特的武士首领......明明不久前还在朝自己高声怒吼,战意盎然,现在却......
究竟发生了什么?
他不禁抬头眺望远方,眉头紧锁。
传说德鲁伊可以沟通百兽,并将精神附着在动物身上,借以驱使侦查。
联系这只鹰的反常举动,很大可能是法里奥的所作所为。
而这颗头,则是他要传达给自己的信息。
他们,有危险了......
第16节 第十六章 救与不救
黑白相间的鹰隼在空中盘旋,振翅而飞,鹰眼中映出小径上的马和人。
尼奥斯骑着马,掠过深翠的树林,抬头叫道:“法里奥!”
鹰隼的鸣叫应声而起,向下猛烈滑翔。
尼奥斯举手,猎鹰扑腾着翅膀,朝着他的小臂伸爪。
这利爪曾刺透无数动物的身体,此刻却比任何时候都要轻地抓握,静静地停在尼奥斯的手臂上。
菲在后边看着这一幕,无比羡慕,她也想要一只鹰当宠物,她觉得鹰这种生物和刺客简直绝配。
“大人,这只鹰真的是法里奥大人吗?”她问了一句。
“是也不是。”尼奥斯扭头,看着鹰隼说道。
“大人可不可以不要总是说让人听不懂的话。”菲嘟了嘟嘴,有些不满。
尼奥斯往后瞥了她一眼,接道:“之所以说是,是因为这只鹰上寄存了法里奥的意志,相当于他的另一个化身,
而之所以说不是,则是因为这只鹰只是被他影响,但并不是他纯粹的化身。”
说到这里,尼奥斯顿了顿,因为他突然想到,自己会不会也是这个情况。
这具身体是泥巴做的,然后附着了前身的意志、性格和知识。
毕竟很多人如果觉得自己丑,或者想要更好看的话,往往代表着大脑对这具身体不满意。
细思恐极,细思恐极。
尼奥斯不再去深究,继续说道:“一方面是因为魔力不足的原因,导致他只能以这种方式进行情报的传递,
而鹰现在还没有离开我们,则代表这个魔术还在持续,这说明法里奥还活着。”
菲大惊:“但如果法里奥大人还活着,那他现在在哪?”
......
三天前,不列颠尼亚,惠特灵大道上。
法里奥带着一众人马,正前往英格兰东的爱西尼部落。
那里传出了部落女王布狄卡反抗罗马人的事迹。
她因为对罗马人收回爱西尼土地的行为不满,遭致鞭刑,两个女儿也被罗马士兵强/暴。
于是愤怒的女王毅然带领子民反抗罗马暴政,同时也在努力寻求其他部落的帮助。
曾经反抗罗马人统治的起义中心是威尔士的莫纳岛,现在威尔士全境,乃至莫纳岛都被保利努斯征服,法里奥虽然成功逃出,但依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便想着如果能借此扶植女王,重新展开反抗大业,建立新的起义中心,再凭借自己德鲁伊大祭司的身份,拉拢别的部落,然后带领全岛反抗,将罗马人赶回对岸,岂不美哉。
而兰德尔也对此行颇为期待。
因为据说布狄卡女王长相极美,瀑布般的红发倾泻;而除此之外,女王的勇武也不弱于任何男人,曾手持长矛,与爱西尼的国王并肩作战,威风凛凛,英气十足。
这样的女人可太戳兰德尔的XP了,更别说现在还得知布狄卡女王的丈夫刚刚离世......
兰德尔的嘴角一咧,笑容美好且淫荡。
法里奥低头看着绵延的道路,轻叹一声,又无故发笑。
兰德尔疑惑:“大人为什么又叹气又笑。”
“我叹气,是想到我们走的路是罗马人所建,从此人们再也不用穿过森林和高山,就可以去到别的部落。”
法里奥仰面道,“笑,又是因为想到以后,我们凯尔特人或许也能学习罗马人,在这里建起通向任何地方的道路。”
“切,学那些罗马人干嘛。”
兰德尔不屑:“要我说,以前我们是什么样,就该变回什么样。”
说着,他低头轻声嘟囔:“如果不是罗马人,我本来应该继承父亲的位置,讨个老婆,生十个八个小孩......”
法里奥沉默片刻,不想纠结这个话题,转而道:“对了,兰德尔,之前遇见的那个牧羊人?”
“放心,虽然不爽他投靠罗马人,但还是放了他一条生路,毕竟大家以前也是自己人。”兰德尔耸耸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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