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听雪的狐狸
“够了,给我放开他!”兰斯的表哥强尼只是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而已,等到他挤开挡路人来到这里的时候,自己的表弟看起来已经奄奄一息,厉喝一声,强尼就要去抓凌陌的肩膀。
凌陌就好像看到背后所发生的事情一样,在强尼即将抓住他的时候身体稍微偏转躲开强尼的手,接着右手闪电般抬手擒住强尼的手腕,前拖,让强尼的身体不得不向前倾斜,同时左臂完全后撞,一击干净利落的肘击砸在强尼的肋骨位置。
放开强尼的手腕,肋骨遭受重击的强尼踉跄着后出去,这时候凌陌身边的兰斯就好像回光返照一样清醒了一些,拿出一把匕首就要朝着凌陌刺过来。
“呵!”瞥见兰斯的动作,凌陌目光一寒,劈手夺过兰斯的匕首,让匕首在他的之间灵活翻转,随即从兰斯的手背划过。
随意的一刀,而且看起来伤口也并不是很严重,凌陌却知道这一刀到底造成了什么效果,他这一刀直接切断了兰斯右手的韧带,就算是接上,凌陌也可以断言,兰斯的这只手废了。
“混蛋,混蛋,我要杀了你!”
一切都不过是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另一边的强尼还没看到兰斯的一只手被凌陌废掉,脆弱的肋骨在凌陌的毫不留情的肘击之下出现难以忍受的疼痛,强尼都有点怀疑自己的肋骨是不是断掉了。
不断说着一连串F开头的词汇,强尼拨开上衣,从怀里拿出一把手枪。
手枪还没有完全抬起,一点寒芒闪过,原本抓在凌陌手中的匕首骤然飞出,眨眼之间便刺入他的手背,锋利的匕首从手骨间的缝隙穿过,刹那间将强尼的手掌穿透!
咔嗒一声,手枪落在地上,强尼口中刚发出一声哀嚎,就被凌陌一脚踢倒在地上。
抬脚踩在强尼的脸上,让他的脑海和地面紧紧贴合在一起,凌陌低头俯视着强尼,语气温和地说道:“强尼对吗?下次教会你弟弟好好说话,还有,你的速度太慢了。”
说罢,凌陌又是一脚踢在强尼的脸上将他踢昏过去。
短短的几秒钟之间,让众人都忌惮无比的强尼和兰斯两兄弟都已经躺在地上,而凌陌却一点事都没有,围观的众人看向凌陌的目光不觉地多了些敬畏,米娅眼中的崇拜更是要化成实质了。
第十八章 人傻钱多
第二天之后,凌陌和米娅都开始了各自的忙碌,首先就是把昨晚得到的新车卖掉,让凌陌收获了一笔不错的收益。
大部分钱让米娅收起来,剩下的部分凌陌全部都砸在了米娅的车上,短时间内想要让米娅的这辆车在性能上超过多米尼克,那么最好的方法就是砸钱,不得不说这个方法简单而有效。
拿到这笔钱,凌陌都不由感叹这样做来钱真快,顺便再次动了晚上去参与地下飙车的念头,平常的比赛或许不怎么样,但如果继续有笨蛋和他用汽车做赌注呢?
然后在到了晚上地下飙车比赛又一次被组织起来的时候,凌陌发现,真的有这样的笨蛋出现。
“这怎么可能,他重新改造了汽车!?”昨天给他们做裁判的光头看着一路从一开始就把对手甩在身后的黑色汽车忍不住惊呼道。
仿佛是对他的惊讶最好的回应,凌陌的汽车再次加速,身后的红色福特汽车奋起直追,可是无论怎样的努力也只能无奈地看着双方的距离原来越远,直到一个足以称之为绝望的差距。
“这小子不是说自己根本不会开车吗,这叫不会开车?”看着慢悠悠回到起始点的雪佛兰,多米尼克没好气地说道。
昨晚的事情他已经知道了,因此在得知凌陌今晚还会来之后,专门赶来看凌陌的比赛,结果发现,这家伙绝对在骗自己。不会开车,你骗鬼呢?多米尼克完全可以肯定,在场的几乎已经找不到几个技术比他好的了!
虽然对自己的技术和汽车依然自信,但看到这里,多米尼克不得不多了几分郑重,如果等到他和凌陌比赛的时候不认真以待,会输的。
许多人通过昨天的一场比赛意识到,凌陌的技术好的可怕,而且非常擅长利用弯道,唯一不足的就是汽车自身的性能。于是今天晚上就有不怕死的想要利用这个缺陷,主动找凌陌挑战直线短途比赛。
“我的车是你的了。”起始点,无数的欢呼声中,福特汽车的主人把车钥匙交到凌陌手上。
原本,如果他赢了,这些欢呼声都是他的,所以他才仗着自己汽车性能主动挑战比赛,却怎么也没有想到,就在白天的时候凌陌才刚刚对雪佛兰又经过了一次内部升级,他所认为的优势顿时不复存在。
不但没办法赢得欢呼,这个倒霉的家伙还要交出自己的汽车,然后灰溜溜地离开这里。
有了昨天的事情,相信没有人会敢在输了之后不认账,毕竟很多人都已经听说,强尼和兰斯现在还在医院里躺着呢,不说两个人的手了,强尼被打断了一根肋骨,兰斯是脑震荡,听说现在都还没有醒过来。
有了这样的威慑之后,谁敢不认账?甚至于,在这些人的眼中,凌陌对他们的威慑力已经隐隐超过了多米尼克。
常规操作,第二天凌陌立刻就让米娅帮忙把新买来的福特给处理掉,于是又是一笔先进到手。
两辆车的钱,不仅仅足够凌陌完成对雪佛兰的最后改装,更是能够让凌陌通过黑市购买一批让他心仪已久的枪械。
连续两次这种事,地下飙车党的聚会已经被凌陌打上了“人傻钱多”的速来,这种聚会,简直就是他的提款机啊!
可惜的是,等赚到了甜头的凌陌第三次来到地下飙车党的聚会,再也没有人愿意和他用汽车做赌注了。
“喂,这次不只是这辆车了,我可以额外增加两万美元作为赌注!”站在汽车、美女还有一种飙车党之中,凌陌挥舞着钞票企图再吸引几个笨蛋的到来,然而根本就没有人回应他。
叹了口气,凌陌把钞票放进米娅口袋里,叹息道:“人生真是寂|寞如雪啊。”
第二十章 近战武器
现在凌陌的感觉就是,他忽然闯进了一个属于枪械的世界。
这是一个面积绝对远远超过一百平方米的地下空间,就像是超市一样,房间中被摆满了一排排货架,货架上并不是什么商品,只有各种武器。
手枪、冲锋枪、步枪、手榴弹等等,更有甚者凌陌还看到了火箭筒的存在,还有很多东西凌陌竟然都叫不出名字来。
除了枪械之外,这里还存在了大量子弹,这些子弹被装在码放得整整齐齐的箱子里。
“你以为我这里只有枪吗,不不不”,弗兰克骄|傲地对凌陌介绍到:“除了进攻性武器,我这里还有各种你需要的战术装备,通讯器,防弹衣,夜视仪,各种冷兵器,还有很多小玩意儿。”
“现在你可以随意挑选,提示一句,既然你能找到我,肯定已经知道,我这里的东西不便宜。”
凌陌在心里默默地说道:“何止是不便宜,简直就是坑人的代表了。”
不过虽然这样想,但凌陌也没有在意什么,弗兰克这里的东西确实很贵,但只是看到弗兰克这里武器的种类如此齐全,凌陌就明白了弗兰克为什么会有这种底气,很简单,出了他这里,很多东西你根本就买不着!
凌陌原本还以为,就像是强尼那伙人,拿着些手枪还有冲锋枪在这里的地下势力中已经算很不错了,但看了弗兰克的武器库才明白,强尼那帮人的装备纯粹就跟闹着玩一样。
凌陌不是来参观的,他率先走到了那一排排手枪前面,对于要使用的手枪从一开始就决定好了,凌陌直接从一排手枪中拿出一把HKP30手枪,弹匣是空的,凌陌拉动一下手枪套筒,然后扣动扳机。手枪中传来一声脆响,凌陌满意地说道:“保|养|得不错。”
弗兰克如数家珍地说道:“HKP30手枪,黑克勒-科赫设计生产,半自动手枪,9毫米口径的可拆卸式双排弹匣的容量为15发,而.40SW口径则为13发。”
凌陌对弗兰克说道:“给我来两把,十个备用弹匣,还有五百发九毫米子弹。”
弗兰克见凌陌熟练地拆开手里的手枪,就知道自己这次遇上了行家,想了想说道:“你不选一把被用手枪?”
“哦?”凌陌看向弗兰克,问道:“你有什么推荐吗?”
弗兰克从枪架上拿起一把略小的手枪,说道:“格洛克26,格洛克系列中的袖珍型号,发射的是9毫米Para弹,因为握把缘故弹容量是十二发或者十发。秉承格洛克的一贯风格,外形平整,你不需要担心拔出的时候被挂在衣服上,非常适合作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弗兰克的建议很合理,一旦面对敌人而自己手中的枪又没有子弹的情况下,就算再怎么快地更换子弹也不如直接使用备用手枪,可以说,这东西是用来救命的。
凌陌点点头,道:“给我再拿两个十发备用弹匣。”
既然来了,凌陌就准备把自己需要的武器备齐,虽然他还不知道下一个世界是什么,但多做点准备总是好的。
首先就是近战武器,除了确定了三把手枪之后,凌陌从弗兰克这里挑选了一把战术刀,三十厘米长,战术刀的最佳长度,足以一击致命!
然后,是霰弹枪,对凌陌来说,近战的时候手枪以精度取胜,而霰弹枪则是提供足够的威力。
对于霰弹枪的选择,同样不需要弗兰克再介绍,凌陌直接选中了一把伯奈利M4超级90霰弹,标准的战斗霰弹枪,发射12号口径霰弹,之所以选这把霰弹枪,除了本身性能可靠,威力不俗之外,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凌陌觉得这种表面经过亚光处理的霰弹枪很漂亮,嗯,颜值就是正义。
无论是之前通过对布莱恩技能的学习,还是后来掌握的资料,都让凌陌对这些武器变得非常熟悉,明明是第一次真正地掌握这些武器,可是即便在弗兰克这样的军火商眼里,凌陌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行家。
熟练地拆卸检查霰弹枪,凌陌说道:“给我准备一百发霰弹。”
弗兰克耸耸肩,他真想不明白凌陌为什么总是一次性要求这么多弹药,他要去打仗吗?
尽管心里疑惑,但弗兰克可不会和钱过不去,只要给钱,凌陌做什么都无所谓。
“要什么子弹?”
“五十发鹿弹”,说着,凌陌眯了眯眼睛,继续说道:“还有五十发独头弹。”
听到凌陌要独头弹,弗兰克忍不住愣了一下,没有理由拒绝,却还是建议道:“最好还是不要用到独头弹,要不然,那真的太残忍了。”
第二十一章 怎么可能
弗兰克说使用独头弹太过残忍不是没有道理的,很简单的一个原因,就是这种子弹的威力太大了!
凌陌为霰弹枪选择了两种弹药,首先是鹿弹,顾名思义,这种弹药适合在打猎时猎物使用,内部装填大量圆形铅弹,在近距离的时候,鹿弹的攻击范围更大,弹丸打出去就是一个疏散的面。
霰弹枪通常就是使用这种弹药,还因此得到了一个喷子的外号。
在近战的时候,使用鹿弹非常有效,一枪撂倒,连补枪都省了,而且因为攻击范围管的原因,用来作为近距离的火力压制也很不错。
而独头弹,则是内部只有一个弹丸。
这种弹药的威力强大到什么地步,简单来说,一枪就足以把人体打碎!
而这种弹药,一般都是用来狩猎大|象|或者犀牛的,就算是这两种强壮的生物,一枪就足以轻松杀死。
不要说无防护的人体,就算是穿着防弹衣也挡不住独头弹的攻击,这种沉重的弹丸打进身体之后,很容易就可以打出一个空腔,看起来就好像是被打中的部|位直接炸开!
使用这种弹药,都不需要管是不是击中致命部|位,只要打中目标,那么就可以说死定了,而且连完整的尸体都留不下。
看过凌陌之前枪械的选择之后,弗兰克就知道凌陌不是打算狩猎的,所以才建议尽量别用独头弹,用这东西打人,那都不是战斗了,而是纯粹的屠杀!
凌陌想的倒是没有复杂,他主要就是看中十二号独头弹的威力,在他看来,既然是电影世界,那么鬼知道会在电影世界中遇到什么现实中根本就没有的怪物。如果他的敌人只是人类,那么一把手枪就足以解决问题,可如果他的敌人是什么怪物呢?
更何况,就算不遇到什么怪物,十二号口径独头弹也可以用来对付穿着防弹衣的目标。
近战武器之后,就是今天的重头戏,步枪!
主业是贩卖军火,但弗兰克这里表面上作为伪装的依然是一座真正的靶场,带着依旧来自弗兰克推荐的步枪,凌陌来到靶场。
布莱恩所掌握的枪械技能中,主要还是手枪的使用,虽然有关于步枪的部分,但并不擅长。
既然要使用步枪,凌陌正好利用弗兰克这里的靶场实弹射击一下,当然,凌陌在这里打的所有子弹都要另外付钱。
弗兰克看起来今天很清闲,听到凌陌要用这里的靶场,竟然主动要求帮忙。
“好的枪手从来都是用子弹喂出来的,你可能还不适应这把枪,每把枪都有自己的脾气,先从一百米靶开始。”弗兰克拿着望远镜,见到凌陌正在那里看弹道数据,笑呵呵的说道。
装上弹匣,上膛,凌陌抬起步枪瞄准一百米外的靶子,稍微停顿之后打出一次点射。
“应该是今天的风有点大。”弗兰克用望远镜看着远处的靶子说道,他很清楚地看到,凌陌的子弹打在了靶子的边缘。一百米这个成绩,唔,马马虎虎吧,至少打中了不是?
凌陌没有说什么,第二次点射,成绩依然不怎么好看。
弗兰克也在心中默默想着,看来凌陌并不擅长使用步枪,不过啊,想到凌陌现在使用的是自己提供的步枪,正想安慰几句,凌陌第三次开枪,弗兰克的话一下子卡在喉咙里,眼睛下意识睁大了一下,正中靶心!
就好像最开始的两次发射只是凌陌的操作失误一样,接下来凌陌连连开枪,每一枪都精准地打在靶心。
“打二百米靶试试。”弗兰克忽然开口说道。
嗯了一声,凌陌并没有多说什么,扫了眼二百米外的靶子,瞄准,发射,第一枪就正中靶心!
“三百米!”弗兰克不信邪地说道。
笑了笑,凌陌瞄准三百米外的靶子,这一次他开枪之前停顿的时间稍微长了一点,枪响,击中靶子,但成绩并不理想。
凌陌放下枪拿起望远镜看了一会,然后重新抬起步枪,随着枪声响起,三百米外的靶子中心瞬间出现一个白点!
接着几乎是进入了凌陌的表演时间,对三百米靶将弹匣中剩下的子弹全部打光,每一枪都正中目标,而且弗兰克注意到,凌陌开枪的速度正在变得越来越快。
“这怎么可能!”弗兰克看着正拆下弹匣的凌陌,讷讷地说道,不可思议地看了眼自己提供的步枪,要知道,刚刚凌陌根本就没有装瞄准镜,他完全是在使用机械瞄准的方式在射击!
在二百米的时候,在射击者的角度,机械瞄准具的准星都要比半身靶要大了,如果这样还能连续击中,那放在平常就足以称之为神枪手。而在三百米不借助瞄准具还想要击中,那只能祈祷运气降临!
可是凌陌做到了,除了第一枪之外,三百米靶全部命中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