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半包假烟
小男孩愣了一下,一看秦风就明显是个汉人,竟然还会说蒙语。
他殊不知,这个世界的蒙语和《倚天屠龙记》中的差不多,秦风在现实世界无聊的时候,便向赵敏讨教学过蒙语,不知不觉的便掌握了这一语言。
这时,十几个人骑马赶来,停在了秦风面前。
“阿爹,阿娘!”小男孩见到爹妈便忍不住又哭了,娘亲连忙将他抱起,真的是心疼坏了。
男孩的父亲对秦风行了当地礼仪,拽着秦风的手激动道:“谢谢您,救了我儿子的命。”
“不客气,上天有好生之德。”
秦风用他们的语言翻译了这句话,男孩父亲也愣了一下,秦风只得解释自己以前在草原生活过。
随即,秦风被邀请到了他们的部落。
男孩父亲是部落首领名叫阿朗,他儿子叫小扎勒,牧民们最是会看天气,眼看着沙尘暴要来便拆帐篷迁徙,偏偏小扎勒和父亲起了矛盾,一个人骑着匹小马就“离家出走”。
结果,撞见沙尘暴被卷上天,阿朗发现时已经晚了。
所有人都以为小扎勒要死时,秦风将小扎勒救了下来,自然是被他们当成了英雄来对待。
帐篷里,肉香四溢,酒气满屋!
“我便不客气了。”
秦风毫不客套,右手握着酒杯,左手抓起一块手把肉便啃起来,那叫一个香啊。
这原生态的羊肉,肥而不腻,膻味有却不浓,是最极品的羊肉。
一口羊肉一口酒,快乐生活天天有。
秦风的饭量和酒量,很快便征服了多朗他们,在草原民族眼中,能吃便力气大,所以越是能吃便代表着力气越大。
他们,非常崇尚武力!
“好!”
众人拍手叫好,秦风擦去嘴角酒渍,他已经喝下了几十碗酒了。
多朗开口问道:“不知英雄,要去往何处?”
秦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羊皮地图,地图上标注了一个圆圈,多朗看完地图后皱眉道:“这里,可是灾难之城!”
灾难之城,大概是他们对此处诡秘之地的称呼。
“灾难,总是慢我一步。”
秦风扬起脑袋,又灌了一大口酒。
多朗表情凝重:“英雄,这个地方真的不要去,几百年来这座灾难之城被我们视为最危险的地方,比沙尘暴还要可怕!”
秦风笑了笑不再多说,自己已经闯过一次诡秘之地了,这一次也将不会例外。
更何况,他有必须要去的理由。
多朗见秦风无动于衷也便不再劝了,毕竟腿长在他身上,于是便开始讲述起了故事。
“你们部落,也信仰狼?”
秦风注意到帐篷里有一个狼图腾,多朗点头道:“狼,对于我们而言是神圣的动物,许多部落都侍奉狼。”
多朗顺着狼这个话题,继续说道:“传说,在千年以前有个苍狼部落,苍狼部落又被称作狼族
部落首领更是个英雄,开疆扩土建立城邦,让许多牧民安定了下来
...”
秦风听着故事喝着酒,故事本就是这世上最好的下酒菜,加上还有上好的羊肉,不知不觉便又多喝了几杯。
天色暗了,秦风便在帐篷里睡觉,睡得很是舒坦。
次日,阳光明媚!
秦风与多朗他们道别,临别时多朗还送了他一行囊的风干肉,有了这些肉旅途上便不愁吃了。
牛魔王更是在昨夜吃够了青草,步伐也变得轻快了许多。
顺着地图,又经过了一天一夜!
是的,灾难之城在草原的最深处,秦风花费了数天时间,终于找到了阎王口中一切诡秘的起源,牧民口中的灾难之城。
远远的望去,城墙倒塌破败,完全没有要修理的迹象,这种程度的损坏已经没法修了,甚至重建一个都比修来的方便。
秦风目光一凛,注意到城墙遗迹前,有一道靓丽的身影。
这女子不是别人,正是纳兰碧!
纳兰碧转过身朝秦风微微一笑:“我们又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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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欠一更,有点困...
第一千三百六十四章 遗忘记忆
“实话说,我并不太想在这里见到你。”
秦风摇头感慨,纳兰碧终是没放下执念,要来这诡秘之地,寻找所谓的重生之法。
“可我想见你。”
纳兰碧眼神澄澈,嘴唇动了动,有些话还是咽回了肚子。
秦风皱眉道:“你可知,这世上或许根本没有所谓重生之法?”
重生的法子嘛,他唯一所知晓的一个,便是《通天神墓》里凯撒大帝复活亡妻,但那是付出了巨大的代价的。
“这次进入诡秘,也是我最后一次了,无论里面有没有我想要的东西,我都不会再坚持。”
纳兰碧坦然的说道,她其实是想通了,但还想要最后尝试一次。
有个原因她没说出口,那便是担心秦风的安危。
“随你!”
秦风不想再劝说,他知道这是个执拗的女子,劝说的话说一千道一万都是没用的。
纳兰碧顿时欣喜,问道:“同去?”
“同去!”
秦风点头,纳兰碧伸过手来,两人牵着走进入这座破败之城。
就在一只脚踏入的刹那,两人同时晕了过去。
...
秦风缓缓睁眼,发现自己躺在树林里,嘴角带着几滴水珠,好似是初晨的露水从树叶上坠下,砸在了脸上。
阳光,透过树叶的枝杈照在脸上,秦风眯着眼睛伸手去挡刺眼的眼光。
一只手撑地,另一只手撑膝盖爬了起来,他努力的去回忆,发现什么都记不起来。
关于自己的一切,全是空白!
忽而,不远处响起脚步声,十余人匆匆的赶来,这些人全都是军装打扮,看样子像是游牧民族的战士。
小队长冷笑道:“萨利赫(蒙语风),你该不会是想要当逃兵吧?”
萨利赫,在当地语言是风的意思,也是秦风此时的名字。
随着小队长喊出名字,一股记忆涌入脑海。
赤那(蒙语狼)率领的苍狼部落开疆扩土,并不断修建城邦供族民居住,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国家,可赤那是一个英雄,却不是一个擅长管理国家的人才。
不过区区二十载光阴,周围的敌寇便联合起来,大肆攻打其国。
秦风原本是一个普通的草民,却也由于军情,被征兵前往某座重城。
不知怎的,好像是来树林里解手,便晕了过去。
“不,当然不是。”
秦风矢口否认,他从没有当逃兵的意愿,加上逃兵的罪名可是非常大的。
小队长阴冷的笑道:“那便最好了,回去吧。”
“好。”
秦风跟着回到队伍,零零散散千余人,大多数都是被征召来的,只有少部分是原本的将士,譬如刚才来喊他归队的小队长便是其中之一。
行军路上,他还认识了一个同伴傻大个,傻大个名字叫朝鲁(蒙古语石头的意思)。
秦风下意识的给他取名为四傻,至于为什么要叫四傻,二傻和三傻分别是谁,确是怎么都想不起来了。
“稍微休息一下,再走一段路,天黑前便能到达了。”
这支队伍的最高指挥官,下达了命令,层层传递了下去。
众人原地休息,并且每人都发到了一个又干又硬的青稞饼作为口粮。
秦风看着青稞饼一点胃口没有,倒是四傻吃的津津有味,没两口便把青稞饼咽进肚子,看样子明显还是没吃饱。
“呐。”
秦风把自己的饼递给四傻,四傻愣了一下,眼神仿佛在问“这是给我的吗?”
“给你的,吃吧。”
秦风点了点头,四傻这才笑着接过饼。
秦风眺望远方,总感觉自己似乎忘了什么,忘了许多事情...
落日,余晖。
余晖照在这座边塞城市,城墙上站着一个身高两米有余的壮汉,眼神沧桑的望向城外,一批又一批的士兵补充进城。
每一队多则数千人,少则数百人也有,全都是从各地征集过来的新兵。
乍一看感觉数量很多,但兵在于精不在于多,这些没经过训练更没在战场上厮杀过的,真正能打仗的又有几个?
这个壮汉不是别人,乃是这个国家的君王——赤那!
要用汉人的话说,这便是御驾亲征了,并且势与城邦共存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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