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片:卧底洪兴,我做了商业大亨 第224章

作者:天榜789

然而,陆氏家主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秦烈挥手打断道,

“事实上,就算股份少一些,对陆家而言依旧都是好处!”

旋即,秦烈开始分析起来,

“除了我,港埠应该没有人愿意花这么多钱卖天水围的地皮吧?”

“这点你们都清楚,我就不说了!”

“而这个项目,难就难在启动,”

“你们陆家,前期一分钱都不用出,坐等收钱,“四二七”难道还不够吗?”

“对我而言,光是第一期的投入,就要上亿甚至数亿,”

“而且······”

随着秦烈的一连串的分析,陆氏家主的表情总算稍微冷静了一些。

陆氏家主包括几名小辈,先后露出了沉思的神色,

不知不觉间,竟然对秦烈提出的分成计划不在抗拒内,部/群:9.8/0'2?0"5:8'5,6!

不过,这也说明陆氏家族这些人,并不算精明的商人。

如果换李大亨是秦烈的对手,恐怕秦烈就没那么容易忽悠对方了。

大概半小时后,

双方达成了共识。

秦烈获得了四百万平米!

而陆家好处也不少,一旦秦烈把这块地方发展起来,

那作为天水围大地主的陆家剩余的土地,地皮价格必然会暴涨!

到那个时候,他们自然也就能赚翻天了!

尤其是眼下,陆氏家族根本没钱发展天水围,

陆氏家族的联德信托要是真有足够的实力,他们自己不就把天水围搞起来了吗。

之所以没有搞起来,还不是因为没钱!

现在,虽然陆家勉强也算是把这四百万平米白送给了秦烈,但是秦烈的投资本就不小。

更何况他们后期的汇报,远超现在的投资,

这笔买卖,怎么看陆家都不亏!

典型的合则两利!

所以,秦烈提出的分成其实并没有太大问题!

随即,当秦烈和陆氏家主确定了合作关系后,

包厢内的气氛顿时升温,双方就像是许久不见的情人一般,十分熟络。

······

又是一个多星期过去。

秦烈的新公司成立。

炎黄地产公司。

原本,陆家也会在炎黄地产公司入股,

但是秦烈经过仔细思考之后,又觉得没什么太大的用处,

实际上,秦烈并不喜欢将股份分给别人,免得后续出现麻烦,

所以,秦烈提议,由炎黄地产成了一个天水围的开发项目,

而联德信托直接入股在项目中,不参与炎黄地产公司的事务,

索性,陆氏家族本来也没有掺和秦烈名下公司的意思,

而且对陆氏家族来说,这里面的区别并不大,

于是,秦烈便特意在合同中做出了声明,

按照他当初对陆氏家主承诺过的一样,

炎黄地产公司会在接下来三年内,开发天水围项目第一阶段,如果没有履行合同,那陆氏家族有权收回出售给炎黄地产公司董事长秦烈天水围的土地!

这也算是秦烈对陆家的联德信托没有如果炎黄地产公司的一种不长!

以保证的形势!

合同敲定后,在陆氏家族的配合下,

又过了近十天时间,合同终于签订成功。

合同上写明了陆氏家族,以每平方米10块的价格,将天水围靠近元朗的一块地盘卖给炎黄地产公司董事长秦烈,

同时,秦烈在合同中做出了明确的承诺,

会在三年内开发第一阶段,

同时会对购买的天水围土地范围内,进行相应的配套设施的建造,

比如说修路,公园,医院,学校,商场,电影院,

还有前期的投资,施工进度,

等等等等······

而陆氏家族在以地皮入股的时候,同时要做到根据合同,配合秦烈完成相应的拆迁,

治安,环境等问题的处理0 .....

可以说,双方都把能想到的,且合理的事情,全部以条款的形势签订了在了合同上。

当然,违约金是必然存在的。

不管是,都赔不起这个天价违约金!

一切的一切,全部罗列在合同里,十分清晰且明确。

而陆氏家族的人看到合同以后,更是十分满意,果断签订了合同。

同时,还有不少陆氏家族的人,打心眼里觉得秦烈缺心眼!

竟然敢和他们签订这样的合同?!

合同签了,那就代表秦烈势必要绑死在了天水围,

以后,就算天水围发展不起来,可是有了这份合同,秦烈也得对他们陆氏家族赔的倾家荡产,

他们稳赚不赔!

当然,秦烈心里其实也是这么想的!

话说,在秦烈看来,就算天水围不能完全发展起来,

但是只要他按照合同上的,将自己从陆氏家族买下的天水围那块地发展好,

他3.7绝对能大赚特赚!

这也不是开玩笑,

另一个世界中的李大亨,甚至都没有完成和陆氏家族的约定,但是都从这项目中捞了一百多亿,

而秦烈可是想着要彻底将天水围发展起来的。

秦烈要是真的做到了这点,

那他以后的根基,就比这片土地还要稳妥了。

别忘记了,只有秦烈才知道后世,被李大亨发展起来的那块在天水围的地皮,有多赚钱!

这一次,不管是秦烈还是陆氏家族,都觉得自己才是赚大的那个,

亏得是谁?

没人亏。

这就是经济。

.

「229」和记黄埔,李大亨和船王打起来了

虽然陆氏家族给的地皮价格很便宜,但是架不住秦烈买的量大,

所以光是这些地皮的价格,秦烈也要支付四千万。

但是因为秦烈考虑到马山要开始第一期的工程,到时候会需要大量的钱。

所以和在秦烈和陆氏家族签订的合同上,四千万将会分期付款,

第一期一共一千万,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秦烈就已经交付给了陆氏家族,

而剩下的三千万,将会在后续开发天水围地皮的时候,慢慢付清。

当然,是在天水围的开发合同到期之前。

同时,合同上也写明了第一期的工程范围,秦烈要开发足足一百万平方米才可以,

可不要觉得一百万平方米很小,

按照秦烈和陆氏家族的约定,还有合同上明文写好的条约,

在这个范围内,可不仅仅只是秦烈要盖的05楼盘,还有对应的配套设施,都要搞起来,

这可是一个日积月累的大工程,不可能会在短时间内见到收益的。

但是相对而言,等天水围的开发逐步完成的时候,也就是秦烈赚大钱的时候。

然而就在秦烈和陆氏家族签订好了合同的时候。

另一件大事,终于露出了风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