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漫当心灵导师的日子 第56章

作者:遇牧烧绳

“当然,我也是这么想的。”戈登亲了亲芭芭拉的脸颊,然后两人分开坐下吃饭。

“我想让我的女儿学舞蹈,我原本就想当一个舞蹈演员的,但可惜没那个机会。”

“你要是去当了舞蹈演员,可就不会认识我了?”戈登笑着说,他说:“我觉得我们的女儿应该是自由的,她想做什么都行,学舞舞蹈也好,学画画也行,或者像你一样当个优秀的律师。”

“得了吧。”芭芭拉做出一个无奈的神情说:“这个工作累得要死,我不希望她成为律师,她最好能活得轻松一点。”

“舞蹈也是一样,只是因为你没有学过,才对它充满向往,我看哥谭大学那些啦啦舞团的学生们,每天都要压腿,一些舞蹈系的学生们也抱怨过这行是青春饭,等老了很容易失业……”

“你真的让我压力很大,你说,如果我们的孩子活得不好,该怎么办?”芭芭拉问。

“你得对她有信心,而且活成什么样是她自己的选择。”

“哪怕像你一样在这么危险的城市里当个警察?”

“哦,亲爱的……”戈登说,“别这么说。”

“我知道,你早就跟我说过,你的梦想就是当个警察,因为你出生在芝加哥,一个同样危险的城市,一名警察救了你的母亲,所以你也想当个维护正义的警察。”

“可这工作真的太危险了,我早就不止一次的说过,我们可以一起回我的娘家去生活,哪怕经济拮据一点也没关系,总归是安全的。”

戈登叹了口气,他其实也知道芭芭拉说的有道理,凭他现在挣的这些钱,如果去亚利桑那州的乡下,都可以买一幢别墅了,到时候他在当地找一个辅警的工作,芭芭拉当一个法律顾问,那真是安逸又快乐。

可即使戈登知道哥谭是个鬼地方,他也就是不想走。

他想,如果警察不能待在一个最危险的地方去保护人们,那还有什么意义?

第七十七章 驱虎吞狼计(下)

第七十八章 心若顽石(上)

哥谭雨夜。哥谭的雨总是细腻又绵长,带着蚀骨销魂的冰冷,雨线在灯光的照耀下像一张灰蒙蒙的网,当接近地面时,每一滴雨落在地上都会溅起微小的水花。

引擎声从黑暗小巷的尽头响起,伴随着轻微的水声,轮胎压过不平整路面时发出的细微响动越来越近,当晃眼的车灯出现在警察局的后门时,戈登知道,自己要有麻烦了。

一辆加长的豪车停在了戈登面前,他看到车窗玻璃中步枪枪管的反光,后视镜里一个人对着他点了点头,谁也没有说话,整个过程如同哥谭的夜晚一样安静。

戈登深吸一口气,他伸手摸了摸腰上的手枪,尽管那手枪刚刚换了新的配件,可也丝毫不能带给他任何安全感,在这座城市里,警察并不能靠他们的枪获得任何执法权,甚至连自保都做不到。

一个穿着黑西装的男人走了下来,为戈登打开车门,戈登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表,现在是晚上9:12,他又要错过和芭芭拉一起的晚餐了。

最终,戈登还是走上了车,车辆启动的时候,他看向窗外,商店招牌的霓虹在视野内一闪而过,留下红蓝交界的光辉痕迹,雨滴打在车窗的玻璃上,把这些光芒模糊一片看不清的光晕。

戈登说:“我要见的人是谁?”

“等你见到了就知道了。”坐在副驾驶上的人回答他。

在开到有些崎岖的路上时,车辆有些摇晃,车灯照在不同的建筑物上不停的闪烁,很快就拐进了一条戈登没有来过的巷子里,他知道这里应该是在东区,而且是在东区最危险的边缘地带。

他下车,黑西装领着他走到一所公馆的门口,大门前站着两个人,手里都拿着枪,其中一个人走上来,戈登把双手交叠放在额前,那个人拿走了他腰上的枪,上下搜查了一下他的身上,确定没有任何武器之后,戈登跟着带路的人走了进去。

这座公馆装修的很豪华,内部灯火通明,但却没多少人,戈登上了二楼,领路的人一打开门,戈登就看到了一个颇为魁梧的背影,他知道,那是萨尔·马罗尼,东区新晋的大头目。

马罗尼转过来,他长得并不帅,显得有些凶狠,嘴角总是狠狠的向下,而眼角却总是有些邪恶的向上吊着。

他转着手上的戒指说:“警长,请坐,很冒昧今晚请你过来。

“我都不知道现在的黑帮成员是怎么了,你们一个个彬彬有礼,好像比我还像个警察。”

戈登的这句回话很无礼,他也并没有依照马罗尼的意思坐下,而是直挺挺的站着。

马罗尼的表情阴晴不定,但看起来他似乎并没有介意戈登的冒犯,他说:“我请你过来,是想和你谈一笔生意,你知道的,就像黑帮经常谈的那种。”

“我不和黑帮谈生意。”

“哦?”马罗尼笑了起来,“这种说法倒是很新奇,我听过你们当中有的人说我开价不够的,可我从来没听到过,有人不想和黑帮合作的。”

“事实就是这样,我不和任何黑帮合作。”

“那你为什么要参与到教父的生意里?你的外勤小组应该没少在他的私人监狱这条线上捞钱吧?”

“我只是在当一个警察,打击犯罪是警察的天职。”戈登说。

他说的是真心话,就算他知道他抓进去的那些罪犯,也不过是给教父带来更高的流水,但是他本身的行为确实就是在抓捕罪犯,如果这种行为能给他带来利润那更好,可如果不行,戈登也会一直坚持下去,毕竟没这个生意的时候,他也是这么做的,并且也是唯一这么做的。

“我的条件很简单简单,到你什么都不用做就行,你只需要拖下去,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拦住外勤小组的人出去。”

马罗尼摊开手说:“多么简单!你要做的事就是什么也不做,而我将会为此开出一个让你满意的价格。”

戈登说:“我看得出来,你一直在模仿教父,我并没有见过法尔科内阁下,但我知道,哥谭有无数他拙劣的模仿者,自以为措辞文雅、温和有礼,说话拿腔拿调,甚至也学他一样,带着些意大利口音。”

“但这没用,马罗尼先生,你不是法尔科内,哥谭也不会再有第二个法尔科内,至少在现在,哥谭是教父的哥谭,而非你的。”

马罗尼的脸色彻底的黑了下来,因为戈登说出了他的心病,他的确是在模仿法尔科内,或者也就像戈登说的,哥谭有太多人在模仿这位教父。

尽管他们甚至都没有读过中学,但还是学着法尔科内,用各种十分文雅的措辞,硬是要把一句短句拗成拥有各种复杂语法的长难句。

他们穿西装、打领结,在胸口别上花卉,手里拿着钢笔而非手枪,就像教父一样。

法尔科内就像是哥谭市的标杆,这位教父的人格魅力实在是太强,以至于所有的黑帮头目都在模仿他,马罗尼也是其中一员。

当你来到哥谭,你会觉得非常惊讶,这里的黑帮请人,是不会找一帮绑匪去把你绑架过来的,而是开着黑色的豪车,在一个雨夜里默不作声的到你家门口,然后再在一间装修豪华的房间里,坐在黑色的办公桌背后,一身正装,态度彬彬有礼的和你交谈。

他们看起来不像是黑帮,更像是一群老派的贵族,而这些都来自于法尔科内的影响。

这是让马罗尼感到羞耻的,因为他和其他人不同,他觉得自己从没有屈服于教父的威势,他觉得自己是注定要推翻法尔科内的人,但他又不得不承认,他的确一直在模仿这位教父。

并且他模仿的并不像,马罗尼其实一点都不适合穿西装,他没有教父身上那种儒雅的气质,即使是规整的西装,也不能掩盖他的野蛮。

但法尔科内代表着哥谭黑帮最为辉煌的那个年代,他的一举一动都刻着那个沸腾时代的痕迹,这种从那个黄金岁月中带来的气质沉淀,那种仿佛一切尽在掌握的威势,让马罗尼着迷。

他对教父充满想要取而代之的恶意,但同样,和哥谭的所有人一样,也对教父充满发自内心的敬意。

戈登看着马罗尼的沉默,他说:“你知道吗?还没进这个门,我就知道请我来的一定不是教父阁下,尽管你用的是他最喜欢的车子型号,也用了他最常见的请人方式。”

“是吗?因为什么?”马罗尼问。

“如果今天请我来的是法尔科内阁下,那我并不会被搜身,也不会被缴枪,教父其实根本就不在乎我见他的时候身上有没有武器,因为他比你要有自信的多。”

马罗尼几乎已经快要绷不住伪装了,戈登的每句话都扎在他的心上,他说的全都是事实。

法尔科内请任何人过去谈谈的时候,都不会缴他们的武器,哪怕对方是个杀人无数的亡命徒,他也敢坐在桌子后面,距离那些人不到两米,手无寸铁,只用语言就让他们心悦诚服。

但马罗尼不敢。

他怎么敢让一个训练有素的老警察带着枪走近他两米之内?他根本没有任何把握,他必须提防戈登突然袭击他,他甚至不知道法尔科内为什么敢那么做。

教父为何就如此自信他所见的一切人都不敢对他动手,马罗尼自始至终都不明白这个问题,在他看来,万一有一次失误,那他的全部努力就要在枪声下化为乌有,他绝不会给任何人这个机会。

他觉得自己的谨慎没错,可这不妨碍他有种未战先败的耻辱感,他声音低沉地对戈登说:“你觉得你现在的行动是明智的吗?在我的地盘上一再的激怒我?!”

“你开始抛开那些伪装了吗?”戈登问他:“刚才你的措辞和街边的小混混没有任何区别,你没有使用任何一个复杂的词汇,是因为你觉得我看透了真相,所以没必要再装下去了吗?”

马罗尼一挥手,身后咔嚓一响,子弹上膛的声音回荡在屋子里,他背后的西装男人拿着一柄霰弹枪,直直的指着戈登。

戈登摇摇头说:“这就是你和法尔科内阁下的差距所在,你找我来,说是谈生意,但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谈不成生意就要杀人的道理,你还是黑帮的那一套,如果我不答应你,你就拿枪指着我,逼我答应。”

“所以你又何必派车派人把我接到这里来?你不如直接找一伙绑匪就好了,就像东区其他的那些黑帮一样,把我绑到一个地下室,给我两拳,然后拿枪指着我的脑袋问我答不答应,要是我不答应,那就对着我的胳膊开一枪。”

“够了。”马罗尼说,他深吸一口气,挥了挥手,他身后的人把枪放下,他说:“你很聪明,你知道我不愿意输给法尔科内。”

“你的聪明救了你一命,戈登警长,今晚我可以让你离开,但这并不是我在效仿谁,而是我仁慈的给了你一个思考的机会,如果你改变了主意,你知道在哪里能找到我。”

戈登从公馆中出来时,冷汗几乎已经把他的衬衣湿透。

只有他自己知道刚才到底有多凶险,要不是他反复的用法尔科内去刺激马罗尼,激起了马罗尼的逆反心理,他到底能不能完整的走出公馆还是个问题。

哥谭的冷风吹在他的身上,细密的雨线打在他的脸上,他慢慢的往回走,他想,他倒也没说错,马罗尼比起法尔科内实在是差远了,他已经恼羞成怒了。

如果今晚请他来的是法尔科内,先不说戈登的这些小花招能不能激怒教父,就算他对法尔科内出言不逊,教父也不会连一辆送他回去的车都不派给他。

这样想着,戈登抬头,看向哥谭的夜空,雨滴落在他的眼睛里,他抹了一把脸,然后他想,恐怕这麻烦还远远没有完。

第七十八章 心若顽石(上)

第七十九章 心若顽石(下)

回到家的戈登和芭芭拉吵了一架,芭芭拉等他到很晚。她一个人坐在漆黑的房间中,餐桌上是已经冷了的晚餐,那是芭芭拉精心准备的,为了庆祝他们即将买下他们的第一个小家,可惜的是,这次晚餐中却缺少了最重要的主角,

芭芭拉知道戈登很忙,但她更知道,戈登会如此忙碌,并不是因为他没有能力完成他的工作,而是因为他工作的地方根本就不需要警察。

陪着戈登一路走过来的芭芭拉很清楚,凭借戈登的能力,去任何一个除了哥谭以外的城市,都不至于如此辛苦,更重要的是,芭芭拉也知道,即使戈登如此辛苦,也没有任何意义,他救不了这里。

戈登回来的时候,芭芭拉正坐在沙发上,抚摸着一张相片,那是他们在实习结束后照的照片,那上面戈登和她都非常年轻,甚至还是孩子。

那时候他们还都不到20岁,刚刚确定关系还没有两个月,在聚会上喝的烂醉,然后一起说着他们的志向。

芭芭拉的家庭情况很不好,她想要挣钱改善自己父母和兄弟的生活,戈登出生于一个小有财产的中产之家,因为警察曾经救过他的家人,所以他从小就梦想当一个匡扶正义的警察。

虽然志向不同,可他们还是相爱了,甚至就算是长达几年的异地恋,都没有让他们的关系变淡。

可就在这个晚上,仿佛是堆积了许久的情绪一次性的爆发出来,芭芭拉坐在沙发上默默流泪,戈登站在门口不发一语。

他不是不想去安慰芭芭拉,也不是能够看到他心爱的未婚妻在独自流泪而无动于衷。

但他知道,他知道芭芭拉要开口说什么,他也知道,他回答不了芭芭拉的那个问题——他到底为什么一定要留在哥谭?

戈登不是哥谭的原住民,他出生于芝加哥,他也不是穷人出身,反而是中产阶级的孩子,从小过得颇为富裕,他不是个什么超级天才,大多数能取得的成就都来自于他的努力。

从他的老师到同学,到和他朝夕相处的未婚妻,都不明白这个问题,戈登到底为什么要放弃在芝加哥警局的大好前途,来到哥谭这个鬼地方,而且一呆就是几年。

戈登并没在哥谭警局里取得任何成就。

他的升迁速度非常慢,几年了,到现在还只是一个小组的组长,他也没破获过什么大案要案,就算某些案子有他的贡献,可最后功劳也落不到他头上,更别提什么伸张正义、改变哥谭了。

但戈登就像被鬼迷心窍一样,他就一定要留在这里,所有他曾经的老师和同学在提起他时,总是一脸惋惜,在他们看来,哪怕戈登懂得一点变通,他的成就都会要比现在要高的多。

戈登走过去搂住芭芭拉,她一直在哭,但却什么也没问,因为她知道,她最想问的那个问题,戈登从来没有给出过答案。

在面对他的警徽和他的爱人这道选择题时,戈登从来都沉默以对。

哥谭的夜晚从来不缺少哭声,但芭芭拉的哭泣一定是特别的,这里很少有人会为了情人落泪,他们胸中的那口热气就连温暖自己都不够用,不会再去为爱情这样虚无缥缈的东西放声大哭。

正是因为见识过太多哥谭夜晚的哭泣,芭芭拉的伤心和泪水才让戈登更加难受,他觉得自己成了比那些罪犯更坏的凶手。

他想,当他决定活在这深渊里时,就不应该再指望地面上的人多看他一眼,就算会有这样的人,她的终局也只是向他落下眼泪,就像哥谭深夜落在他身上的冷雨,但这眼泪终究是白流的,万千的情人泪如同万千的细雨,并不能改变这块不知变通的顽石。

第二天,哈维又来拜访了席勒,这让席勒有些惊讶,因为这位律师向来都非常在意礼节,很少会不预约就突然上门。

哈维说:“戈登昨天来找我,希望我为他的未婚妻找一份法律顾问的工作,最好能在大都会或者其他的南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