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八奇技的我才不是什么混血种 第107章

作者:吃不饱的胖橘

  诺顿的脸色一下子就和吃了苍蝇一样。

  如果内景里有苍蝇的话。

  “你……没学会?那你来干嘛?”

  顾北乐呵呵道:“未雨绸缪吗这不是……”

  总之,一番友好的交(威)流(胁)之后,顾北成功地给自己还没觉醒的拘灵遣将找好了下家。

  ——时间回到现在——

  顾北请神术到手,反手运气静功进了内景,找诺顿定了契约之后,才把心放进肚子了。

  诺顿是个敞亮龙啊,答应的事就不反悔,顾北还害怕诺顿扭头不认人了,没想到契约签的干脆利落。

  顾北不知道,诺顿只是不想再从他嘴里听到康斯坦丁四个字。

  签下契约之后,顾北请神术的熟练度一下子从0增长到了25,足足四分之一!

  顾北沉思:是不是应该再去抓几条龙?

  不过那都是后话,眼下最重要的是抓住那个所谓的“神”。

  顾北提出一只耳,看着它无辜的眼神,没有任何犹豫,灵魂之力裹挟着诺顿的灵魂冲了进去。

  放在之前他是绝对不敢把内景打开放诺顿出来的,毕竟这货是龙王,说不定就用了个什么手段溜了,到时候顾北哭都没地方哭去。

  不过现在签订了契约,顾北放诺顿出来透透风自然也没了后顾之忧。

  一人一龙带着磅礴的灵魂之力冲进了一只耳的体内,和普通老鼠一冲就散的灵魂之海不同,一只耳的灵魂之海大到离谱,但却非常空洞,类似内景一般的虚无。

  这更加坚定了顾北的猜测。

  一只耳并不是家仙,这么说也不对,一只耳应该是家仙的一部分,化身。

  顾北骑着不情愿地诺顿在诺大的灵魂之海中兜了好几圈,才找到了自己的目标。

  一只不起眼的,长相和黄鼠狼差不多但明显比黄鼠狼更加可爱的,小小的灵魂。

  紫貂。

  这只紫貂的灵魂躺在灵魂之海的一角,已经彻底失去了意识,连灵魂本体都变成半透明的了,估计要不了几天就会彻底魂飞魄散。

  从诺顿的背上跳下来,顾北看着还没诺顿指甲盖大的紫貂,调动身体运炁,发动蓝手摸了过去。

  ——

  我是一只紫貂,一只聪明的紫貂。

  从小我就和别的貂不一样,至于哪里不一样……你见过眼珠子金黄金黄的貂吗?

  我就是。

  我的同类每天都只知道吃和睡,我和他们明显不同。

  身为一只独一无二的有思想的貂,一只脱离的低级趣味的貂,我决定去人类社会看一看。

  顺带一提,紫貂这个称呼也是从人类那里知道的。

  我在人类社会生活了一年,老实说,人类这种生物太过复杂。

  他们总是在思考着如何才能得到很多,贪婪而不知节制,手段无所不用其极,甚至去请求虚无缥缈的神。

  然后不断重复着同样的错误。

  我觉得很无聊,这些和我的智慧差不多的人类居然将短暂的生命耗费在这种事情上。

  还不如我的那些除了吃就是睡的同类。

  不过多亏了人类这种贪婪的秉性,我在人类社会生活地很好。

  总有人给我献上美食,然后跪在我面前虔诚地祈祷。

  没错,我就是那个虚无缥缈的神。

  人类敬献的贡品味道很不错,我很喜欢。

  不好意思跑偏了,总之,我成为了人类的神。

  后来我学会了人类的语言,知道了我是一种叫做紫貂的生物。

  不过人类从来都没这么叫过我,他们一般称呼我为“仙”。

  多可笑。

  我只不过表现的比同类更加聪慧,人类这种“智慧”生命就会敬我如神明。

  我端坐在高台上,一边享用着贡品,一边听着人们的愿望。

  希望长命百岁。

  希望母子平安。

  希望白头偕老。

  希望金榜题名。

  人类啊,真是所求甚多。

  后来啊,不知道是那些许愿的人自己努力,还是我真的有什么法力,那些人的愿望实现了好多。

  于是就有更多的人来拜我,信我。

  他们说我是“仙”,要请我回家。

  我不是第一次听到这个称呼了,仙到底是什么?我很好奇,决定调查一下。

  中间的波折可以忽略不计,总而言之,我成仙了。

  收集信仰是一件很麻烦的事,这个世上根本就没有人会信仰一只紫貂,他们信仰的是“仙”,所以我只能去把属于“仙”的信仰收集起来。

  在收集“仙”的信仰的途中,我发现这世界上还有许多同样被称作“仙”的动物,它们的信仰那么庞大,但似乎并没有人去收集。

  既然如此,我就却之不恭了。

  我真的成为了“仙”,我拥有了难以想象的力量,我甚至用信仰的力量救活了一个濒死的信徒,这种感觉太美妙了。

  因为“起死回生”,有越来越多的人信仰我,但没有人信仰一只紫貂,他们信仰的都是“仙”。

  我把收集到的信仰捏在了一起,老鼠的头,狐狸的耳朵,黄鼬的身体和刺猬的毛,还有蛇的尾巴。

  它是那么扭曲丑陋,但出乎意料的是,信徒们宁愿相信这和丑东西是他们的神,也不相信他们的神是一只紫貂,即便那是事实。

  真是讽刺。

  不过无所谓,信仰这个丑东西和信仰我是差不多的,反正信仰之力都归我。

  想通这一点,我心情大好,还给那个丑东西的雕像上点上了金闪闪的眼睛。

  那是我最引以为豪的东西。

  人们依旧络绎不绝地来找我许愿,但高台上的从我变成了一个丑丑的雕像。

  但也没差,我可以通过雕像看到那些人的样子,听到那些人的愿望。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的许愿内容变了。

  那个少年人说:“希望可以让女孩爱上自己。”

  但他分明不爱那个女孩。

  那个中年人说:“希望可以顺利继承遗产。”

  但是他的父亲还好好地站在他身边。

  那个女孩说:“希望让喜欢的男孩爱上自己。”

  但是那个男孩是爱的是她的姐妹。

  那个壮汉说:“希望隔壁老王出门被车创。”

  但是老王只是一个喜欢帮忙的热心肠。

  人的七情六欲,汇聚成了一道欲望的漩涡,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那个丑东西已经不听话了。

  它想要杀死我,取代我,成为我。

  它说它比我更有资格成神,这时我才发现,它身上的信仰之力是那么浓郁,远比我要强太多太多。

  但我才是主人,凝聚他的时候我耗费了太多的信仰,这些信仰的本质是不变的,就算它有五个头也不会改变身体中有一半我的力量。

  所以我镇压了它。

  为了彻底消灭它,我准备动用我隐藏起来的力量,一颗蛋。

  其实我很清楚,我虽然从小就有一双金闪闪的眼睛,但我并不是一开始就这么聪明的。

  直到我在觅食的时候发现了一颗蛋。

  我发誓,我只咬了一口,一股神奇的力量就冲进了我的体内。

  那滋味真的不好受,我甚至以为自己要死去。

  但并没有。

  当我醒过来的时候,整个世界都变得不一样了。

  智慧使我用另一种视角看待世界。

  或许是因为我把蛋咬破了,那蛋晃了晃,好像有什么东西要从里面破壳而出。

  我逃走了,那个蛋实在太大了,里面的东西肯定会一口将我吞掉的。

  但我怎么会放弃一颗那么神奇的蛋呢?

  所以我在离开的路上留下了标记。

  现在我要回去找到那颗蛋,只要能把那颗蛋吃掉,就能获得蛋里的神奇力量。

  丑东西绝对不是我的对手。

  绝对。

  昨天一章发了四遍,卡了四次,等放出来可能会有重复章节,大家订的时候看清楚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