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乐子宁
榜一大哥虽然长得丑而且心怀不轨,但祂给的真多啊。
虚弱的莫拉:昏迷中……
林德:公若不弃,德愿拜为义父.jpg
林德环顾世界α,这种六角回廊加通风井的布局一下子就让他想起了一篇小说。
来自阿根廷的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于1944年创作了短篇小说《通天塔图书馆》,小说中描绘的图书馆就是这种六角回廊的布局,无穷无尽的回廊,以及每个回廊里满满当当的书架。通天塔图书馆其实是一个比喻,它指代的事物就是宇宙本身,描绘其宏伟、无限与永恒之美。
林德的世界α正是一个小宇宙,一座小通天塔图书馆,他觉得这个比喻真是巧妙极了。赫麦尤斯·莫拉本就是知识魔神,祂的神国就是一座藏匿无穷奥秘的图书馆。吞噬了祂的力量,制造出来的宇宙也是一座图书馆。
从今天起,林德就是这个图书馆的管理员了,而这个图书馆就是他的湮灭领域,他的国。
林德决定将这个世界命名为:藏书塔。如今这里还空空荡荡,但终有一天,它会成为所有求知者向往的天堂。
林德返回荒野小屋时,他的宠物猫头鹰苏醒过来,可怜的小宠物把头埋在翅膀里,发出咕咕的悲鸣,林德花费了很大的耐心才将它安抚下来。
作为一头魔法猫头鹰,它生来就要见识到那些奇幻精彩的风景,但直面一位异域魔神还是太刺激了。林德有些担心凯雅与溪木镇的人们,赫麦尤斯·莫拉强行降世,虽然在凡界只能发挥出很微弱的力量,但祂带来的影响或许是很深远的,就像核辐射的烟尘一样,残余在大地上数百年,给当地人带来未知的病变。
为了给凯雅检查身体,林德将它带入了藏书塔,在这里,林德就是真正的神,他的目光近乎全视全知。而结果印证了林德的担忧,凯雅的魂灵里寄存着莫拉的气息,那些微弱的病变因子就如一颗颗黄绿色的无光眼球,非常隐蔽,尺度上比水分子大得有限,而且陷入了休眠状态,使其更加难以捕捉。
林德命令这些异质离开,于是它们就从凯雅身上脱落了,漂浮在藏书塔的空气里。这些来源于魔神的奇异因子是很有价值的研究材料,放在藏书塔里保存是一个很好的收纳方式。
接下来,就该给溪木镇的村民检查身体了。林德不会让他们就这样不明不白地受牵连,所以哪怕很麻烦,也要做出补偿。再说,他也可以借这个机会多收集一些魔神气息,事业刚起步,什么都要攒着点儿。
(本章完)
第6章 吃席咯 上
林德:人在异界,刚成魔神,现在需要客串村医,该怎么让村民相信他们有病?在线等。
林德考虑了现在面对的问题,他的目的就是把溪木镇村民请到藏书塔,由他驱逐莫拉残留的影响。这个过程就好比向老年人推销保健品,诺德人普遍对施法者抱有戒备心理,想让他们乖乖入套,办法就得巧妙。
二十一世纪各种电视名医的套路就足够林德借鉴了。最关键的就是一个字:骗。
他稍加思考之后,计上心头。
当天夜晚,林德悄悄造访溪木镇,这会儿家家户户的灯烛已经熄灭,除了夜班卫兵巡逻,连狗都已经歇息了。
白天发生的集体昏迷事件让镇民一个个犯了嘀咕,大伙儿忧心忡忡,聚在酒馆讨论了一下午也没有得出什么结论。眼看天色不早,酒馆打烊,镇子的卫兵队长与伐木场老板歌尔朵共同做出了决断。
一则要将此事汇报给雪漫领主巴尔古夫,他是这片土地的主人,保卫领地的人民,遇到困难找他总是没错的,二则要严防那个叫做林德的异乡法师,是他引来了那几个异教徒,随后又突然消失,行踪十分可疑。
卫兵小哥为林德说了几句好话,但并没有改变大家的决议,溪木镇不欢迎林德了。卫兵小哥在哨所休息的时候,听到有人在呼唤他,是林德,他让小哥独自来镇子西侧的小河畔。
“是你,都还好吗?大家说你使用了邪恶的魔法,把那几个外地的教徒给谋杀了,还造成了我们昏迷。但我不相信你会这样做。”
林德还是那一身斗篷和睡衣的打扮,十六岁的脸庞很光滑稚嫩,他的眼睛在群星和双月的光辉里闪闪发光,这样一个真诚而温和的少年的确和谋杀犯不沾边。
“克里曼,我对伱实话实说,今天发生的灾难对你我来说都是一个意外,我绝非有意让溪木镇陷入危机。那些人是被魔神莫拉支配的,导致他们死亡,以及你们昏迷的罪魁祸首就是莫拉的降临。”
“舒尔在上!这真不敢置信。”
“事实就是这样,而且问题不止于此。”林德把莫拉气息的事实告知卫兵小哥。
这位忠诚、淳朴、勇敢的诺德人深深凝视林德,像是要把他从头到尾都看明白,林德则用坚定、严肃的态度回应了这番审视。
“知道吗?你看着不像是一个撒谎者。我相信你一次。现在需要我做什么?”
诺德人的承诺是很重的,这个民族的人们有古老传统的信仰,他们崇尚勇者和战士,敢爱敢恨,简明直白,他们中大部分人会为了尊严和荣誉毫不犹豫地献上生命,死后魂归松加德(诺德信仰里的天堂,类似北欧神话里的英灵殿)。
“那太好了,事情很简单,我有一个魔法可以驱逐魔神的影响。我需要你帮我说服镇子上的大伙儿,同意让我施展法术。”
“哦,魔法。”卫兵小哥皱起眉,表情就像看到一团湿漉漉的臭袜子,不得不解决它,心里又很嫌弃。
林德很无奈,“是的,魔法,我知道让诺德人信任魔法有多难。所以我不会让你为难,你只需要告诉大家,今天早上的意外与我没有直接关系。我会在自己的小屋准备宴会,明天来发邀请函,到时候你说服大伙儿都来参加。”
“好吧,可我并不能做出保证。”
“参加宴会的宾客不但有免费的食物和酒水,还送一打新鲜鸡蛋。”
“唔。”卫兵小哥眼前一亮,随即又很怀疑,“可你这样穷,怎么置办得起?不会是用石头变成面包来骗人吧?”
林德摆了摆手,很有信心地说,“放心吧,我有足够的时间来准备这次宴会。克里曼,记得要和所有人都说明,参加宴会送鸡蛋呢!哦,如果家里有狗狗,也可以带来,狗来了也送鸡蛋。”
告别善良的卫兵小哥,林德回了自己的木屋。
溪木镇规模极小,历史也很短,只有几代人,最初是歌尔朵的祖先看中这片依山傍水的土地,他们在河边建造了水力锯木厂,随后不断招工,从维修伐木工具的铁匠,到种地的农民,买卖零碎货物的商人也来这里定居,慢慢的就形成了一个小村落。
直到如今,溪木镇人口也不到二百,差不多就是置办一场农村大席,花不了太多钱,几百英镑就能买齐所有材料。
林德现在还是身无分文,全身上下就二十枚加隆。
他想到了用变形咒点石成金,相信所有巫师都这样想过,但能成功者寥寥无几。在《哈利波特》世界,大炼金师尼可·勒梅制造的魔法石拥有将金属转化为黄金的作用,这就被奉为难以复刻的至高成就了。在《上古卷轴》世界里,也有一种特殊的变换系法术能将普通矿石转化为金矿。
林德不需要制作魔法石,也不需要再去学变换系法术,他在河边捡了几块鹅卵石,带进藏书塔,挥舞泡面叉子,它们就变成了纯金。
这可是真正的黄金,无法被反变形咒驱散,所有性质都和自然界的黄金一致。
林德在藏书塔的威能就是这样不可思议,一位神在祂的国,只要有足够的能源支撑,就无所不能,凭空造物也很寻常。
他其实大可把这些卵石变成香肠、熏肉、面包,不过一来费时费力,变一粒豆子大的黄金就足够他买齐所有材料了,二来他变出来的食物只能模仿他记忆里的味道,吃起来或许很一般。
有了黄金,林德返回世界Ⅰ进行采购。
他先去了对角巷的古灵阁妖精银行开户,这群妖精可不查户口,只要有钱,那就是优质客户。
古灵阁的柜台总是忙忙碌碌,上百个妖精坐在柜台后的高脚凳上,一身挺括的西装制服,打扮得衣冠楚楚,神情又或多或少,显得盛气凌人。这副德性和伦敦那些金融投机者们一样,都是贪婪下贱又自诩高明的家伙。
“你好。”
戴着眼镜的妖精正低头抄写账本,抬起眼皮瞥了林德一眼,没等他傲慢、干瘪的嘴皮里跳出一句不冷不淡的招呼,眼前盛放的金色光辉立即让他的嘴角堆满谦卑笑容。
“哦,您好、您好。尊敬的客人,有什么能帮助您的?”
“换钱,顺便,贵行接不接客户的委托?酬金可以商量。”林德从敞开的麻袋里摸出一块儿黄金,轻轻推给妖精。他直勾勾的眼睛顺着金块滑动,咕咚一声,这是口水咽下肚子的声音,也是良心被偷走的声音。
“当然,客户的吩咐就是本行一贯的信条!拉环,你过来替我坐班。”拉环是另一位妖精的名字。
林德在古灵阁兑换了一千枚加隆,开通了个人金库,又委托妖精替他采购宴会食材。有钱的生活的确是大不相同,谁能想到,刚来异界时,林德需要徒步从萨里走到伦敦,就为了投靠一个素未谋面的朋友,一转眼,他就成为了半神呢。
所以说,还是要感谢及时雨邓布利多,还有莫拉老铁送的火箭……
(本章完)
第7章 吃席咯 下
拿到食材后,林德需要花费一天时间来筹备宴会,他把藏书塔变成了魔法厨房。
以前林德在伦敦留学的时候就经常自力更生,学生宿舍的条件有限,而且装了烟雾报警器,所以有油烟的菜式不方便做。那会儿林德就跟室友学做外国菜,主要是沙拉,各种酱汁,需要用到厨艺的地方不多,因为绝大多数都是工业预制菜,各种罐头,尤其是炖豆子,算是国民级的家常菜,而林德吃不惯。
他在餐馆打工的时候学会制作英国名菜,炸鱼薯条,配各种酱,还有烤化的奶酪,很好吃,但也很腻。再后来,他认识了几个老乡,大家一起去亚洲超市买食材,在他们租的公寓里可以做中国菜,算是乡愁的味道。
这顿饭是给溪木镇的人们准备,天际省历史悠久,是人类迁移到泰姆瑞尔大陆后的第一个定居地,但这样悠久的历史似乎没有在他们的饮食文化里有所体现。他们的饮食和中世纪欧罗巴的人民差不多,主食是面包,配一锅杂菜炖汤,平民的餐具就是一根长柄勺,因为炖汤里的食材都是烂烂糊糊的小块儿,不需要刀叉。
贵族和富人的餐桌会丰盛一些,除了风味浓郁的炖汤之外,还会有大块烤肉、烤鱼,有烤韭葱一类的蔬菜,奶酪当然必不可少,还有甜甜圈、甜菜干、柿子饼等甜品。在进餐的形式上,倒没有前菜、主食、甜点这样严格的顺序,更多时候是类似自助餐,菜品一字排开,客人随吃随取。
林德专门买了好几本意大利和法国的食谱,没买英国食谱——那玩意当厕纸都嫌咯手,连本地人都看不上。要知道伦敦最好的餐馆做的可是法餐。
在藏书塔里,林德拥有全知之眼,汲取知识的能力被极大加强,买来的食谱看一遍就懂,再加上他也有厨艺基础,所以这一顿饭做得很到位。
“要有音乐。”林德一挥手,藏书塔里响起舒缓的交响曲。
他指了指面粉袋,“把自己拆了,到盆里去。”
二十只面粉袋子的封口线像细蛇一样逃走,敞开的口袋就像一座座火山,喷出白净的高筋麦粉,像一团小云彩,飘飘飞入一旁硕大的不锈钢盆里。
林德抽出柏木魔杖,“清水如泉!”
洁净水涌入盆中,打着旋,把面粉搅和起来。
“酵母粉飞来。盐飞来。”
湿度、咸度恰到好处面团开始发酵,林德指挥培根、牛羊肉自己撞到刀口上,切块切片。
“烈火熊熊。”
砰,一团火焰燃起,十几口大锅同时加热,煎炒烹炸同时进行。
食物在跳舞。场面又诡异又神奇。
一只黄澄澄的烤鸡把苹果、大蒜、洋葱塞进肚子里,中途又从烤箱里跳出来,举起蜂蜜刷给自己沐浴,全身淋透后再快步回到烤架上,直到表皮变得金黄酥脆。番茄、甘蓝、胡萝卜你推我挤地滚到厨刀底下,一片片切好之后又跳进沙拉碗,在香醋沙拉酱里像活鱼一样蹦跶。蛋抽被一阵魔法旋风吹得陀螺般旋转,一个个鸡蛋跳到蛋抽的把手上,把自己磕破,蛋壳坐在碗沿,笑嘻嘻地看着蛋清蛋黄兄弟掉进漩涡。蒜头和迷迭香躺在热油里,厚切牛排的一面煎出漂亮的焦化层后,它自己慢吞吞地仰卧起坐,在锅里翻个身,平底锅侧身倾斜,让热油在锅沿堆积成小湖泊,浸透香料的热油像倒流瀑布一样往牛排上淋……
再高明的厨师也没法同时照顾这么多口锅,但魔法就是这么行。巫师界里熟练的家庭主妇都有这个本领,林德的这番操作算是入乡随俗了,他也是借这个过程锻炼施法能力。
眼看食物都准备妥当,林德赶紧给溪木镇发邀请函。卫兵小哥拿着邀请函挨家挨户劝说,听说酒水不限量,还有鸡蛋送,原本心怀戒惧的大伙儿都打起精神,高高兴兴就来了。
诺德人对赴宴还是很看重的,不论男女,都要梳洗打扮一下,换上整洁的衣物和靴子,修剪胡须,盘好头发,不能邋邋遢遢的。
林德在小屋外的空地用变形咒制作了十张长桌,二百只圆凳。长桌围成一圈,又在中间造了一个石制火塘,熊熊篝火燃烧,他把两头羊穿在架子上炙烤,又在火塘边缘的炭灰里埋了三十多磅的带皮土豆。
赴宴的人们陆续赶到,林德换了一身打扮,用魔法把斗篷和睡衣变换成当下比较时髦的棉袍子,站在餐桌前向大家招手。
这荒地上竟有这样一处丰盛宴会,仿佛童话寓言里的场景。餐桌上的美食琳琅满目,堆积如山的蜜汁烤鸡,硕大的火腿肉,炸薯角,蛤蜊奶油浓汤,蔬菜沙拉……还有装在几十个大木桶里的啤酒、葡萄酒,散落满桌的糖果,巧克力,香草冰淇淋,主食面包用箩筐装,叠得高高的。
溪木镇的人们纷纷惊叹,大家对林德刮目相看,很局促地入座了。
“伊斯米尔在上,恐怕领主们也没有参加过这样好的宴会!”歌尔朵对丈夫胡德说悄悄话。
“这酒的味道真怪。”铁匠阿尔沃悄悄抿了一口精酿啤酒,嘴唇上沾满泡沫。
“好多肉啊。妈妈,您待会儿多吃些。”吟游诗人斯万碰了碰老母亲的肩膀,老妇人眼花耳聋,这句话却听得清清楚楚。
“瞧啊,这刀叉是银的,盘子也是上好的瓷。唔。”溪木贸易商行的老板路坎偷偷往怀里顺刀叉,被他妹妹凯米拉打了一下。
卫兵小哥看到这些也不敢置信,他把林德拉到一边,“九圣灵啊,你花了多少钱?”
“啊,这您就别管了,大伙儿都到齐没有,没来的可要赶紧请过来。”
“除了轮班卫兵,都到齐了,连地里的耕牛都来了。”
“那太好了。记得待会儿去换班,把轮班的也叫来。”林德举起酒杯,来了一番祝酒词,总结起来就一句话,“饮胜!”
一阵欢呼,溪木镇的人们痛痛快快吃喝起来。
林德看着这些勤劳、朴实的农民享用他们今生从未经历过的盛宴,忽然又想起几天前,邓布利多教授在破釜酒吧请他的那顿晚餐。
吃到一半的时候,卫兵小哥攥着一瓶威士忌,迷迷糊糊走到林德旁边,“呃,你没忘了正事吧?”
“那当然。”林德看他都喝成这德性,火候也差不多了,于是站起来宣布大家可以进屋自行领取鸡蛋。
上一篇:大爱仙尊,我的女弟子全是病娇
下一篇:文娱:开局拿杨老板小金库搞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