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执笔之狼
不一会儿,脸色变得像海水一样青的船长走过来向亚当爵士打躬作揖,问道:“大人,我们快接近铁群岛了。”
“很好。”
亚当爵士不过靠点黄金,便使这旧镇佬厚颜无耻的卑躬屈膝。
老实说,“密拉罕号”根本是个行动困难的大澡盆。
若是碰上暴风雨,他可不想待在这艘船上。
可是亚当·马尔布兰急着完成泰温大人的任务,这才急匆匆的上了这艘商船。
不过话说回来,亚当爵士也没什么好抱怨的。
这船虽然颠簸,但旅途中却有其他“娱乐”。
亚当·马尔布兰伸手搂住船长的女儿,“抵达派克岛的港口再通知我!”他对船长说。
“遵命,大人。”船长一脸卑微道。
“我们回房去。”亚当爵士领着女孩朝船尾走去,留下她敢怒不敢言的父亲。
这原本是船长的房间。
但商船自兰尼斯港起航之后,便交由亚当使用。
船长的女儿并没有一并交他“使用”,而是自己听话的上了亚当的床。
一杯酒,几句甜言蜜语,再加上贵族的身份,她便乖乖就范。
不得不说,船长的女儿是个少见的美人儿。
她腰身纤细,粮仓丰满,浑圆的臀部又白又大,平坦结实的小腹,丰腴的大腿并在一起,毫无保留的向男人展示自己的魅力。
此刻,女孩正在吞吞吐吐,口不能言……
第196章 铁群岛,淹神
“咸咸的,像海的味道。”
船长女儿爬到他身边,补充道:“大人,我一直很喜欢海。”
“哈哈,这是个值得称赞的爱好。”
亚当爵士抚弄着女孩的头发,头发又湿又滑,只可惜饱经风吹雨打,有些打结。
他不禁想起了泰温大人交给他的任务——说服铁群岛与西境结盟。
铁群岛环境严苛,地形崎岖,既无舒适生活,也无前途可言。
简单而言,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铁民们活着的时候日子很难过,死亡更是与他们形影不离。
据说他们晚上喝酒寻乐之际,都是在比谁过得凄惨,是和大海搏斗的渔夫呢,还是想从贫瘠土地里刨出一点作物的农人。
在亚当爵士看来,最可怜的要数矿工,他们成天在黑暗中卖命,到头来都为了什么?铁、铅还有锡。
难怪铁民总要外出劫掠。
“我们快到港口了,这里的风浪真大呢。”
女孩透过船舷的窗户往外望去。
“这里可不止是风浪大!”亚当爵士的目光敛起来,有些沉默。
“如果您想的话,可以......”女孩突然说。
“不了。”
亚当爵士摇摇头,他可不想弄个私生子出来。
船长女儿似乎没听到话里的疏离,“我可以跟您一同上岸,”她说,“如果您要我的话……”
“我恐怕不能带你一起。很抱歉,贵族是不可能娶一个平民女孩的。”
亚当爵士面露遗憾,虽然这个女孩是个少见的美人儿。
“大人,我不需要您娶我,我愿意当您的侍女。”
女孩睁大双眼,似乎做了某种决定,“我可以在您的城堡里做事,我会洗鱼、烤面包和搅奶油,父亲说我做的胡椒螃蟹汤没人比得上。您可以安排我在厨房做事,我可以煮胡椒螃蟹汤给您喝……”
“然后晚上就帮我暖床?为什么?”
“海上的日子太过艰难,并非您所想的那样乘风破浪、随心所欲。除了面临数不尽的风暴暗礁,我们还要撒网捕鱼,终日运载货物,只为了可怜的一点铜币。有点腌鳕鱼和燕麦粥撑过严冬,就算好的了,我不想再过这种日子。”
女孩在他耳边轻声细语的说。
“大人,就带我一起走吧。”
船长的女儿哀求,“我只求做您的侍女。”
亚当爵士从架子上取回斗篷,旋身披上,用银钩扣上披风,然后静静看着女孩不说话,最后叹了口气,道:“你愿意等我的话,返程的时候我会把你带回凯岩城。”
“谢谢您,大人,我保证会一辈子服侍您的。”
船长的女儿一脸欣喜模样。
亚当·马尔布兰不知道自己是同情这个女孩,还是因为她长的足够漂亮,或许两者皆有。
“密拉罕号”正缓缓驶向派克岛的港口。
亚当·马尔布兰来到了他的目的地,派克岛,铁群岛最大的岛屿之一。
数千年来,铁群岛的海盗,也被称作“铁民”纵横海疆,使人闻之丧胆,航行北及伊班港,南至盛夏群岛。
他们以骁勇善战和神圣的自由为傲。
每座岛屿均有其“海盐王”或“磐岩王”,诸岛的至高头领亦由诸王中选出。
直到约五千年前,葛雷艾恩家族的乌伦王,在选王会议上谋害其他头领,使“选王”变为世袭。
在征服战争期间,“黑心”赫伦王依旧辖有群山之间所有的领土,北起颈泽,南迄黑水河。
然而“龙王”伊耿烧死了“黑心”赫伦,断绝古道,并将赫伦的王国交给软弱的河间人,三叉戟河流域的领地,从此属于徒利家族。
并允许残余的铁群岛贵族,自行选择领袖。
他们选择了派克岛的葛雷乔伊家族。
派克岛的葛雷乔伊家族,自称英雄纪元时代的“灰海王”后裔。
传说“灰海王”不仅统治西海诸岛,更掌有整片汪洋,并娶人鱼为妻。
他们的家徽,是一片黑海上的一只金色鱿鱼,族语是“强取胜过苦耕”。
亚当·马尔布兰对这些海盗,素无好感。
所谓“淹神造人”,便是要他们奸淫掳掠,用鲜血、烈焰和欢歌,来抢夺原本属于别人的东西。
着实让人作呕!
……
好些商人已经聚集在码头上等船进港。
“密拉罕号”刚拴缆绳,就有人高声叫问起来,“你们从哪里来,有什么货物?”
“咱们从旧镇来!”
船长朝下喊,“带了苹果、橘子,青亭岛的葡萄酒,盛夏群岛的羽披风,一匹密尔蕾丝,小姐们用的镜子,还有一对旧镇造的木竖琴,货真价实!”
船板嘎吱嘎吱地降下,轰的一声压上码头。
亚当·马尔布兰爵士刚上岸,还没来得及表明自己的身份。
就看见岸边一名穿着海蓝色长袍的淹神僧侣,正把一名少年死死按在水里。
僧侣生得高瘦,一双敏锐的黑眼睛,还有个鹰钩鼻,身上穿着灰蓝绿三色相间的袍子,正是大海的颜色,象征着“淹神”。
周围的人称他为“湿发”伊伦,他是巴隆·葛雷乔伊的幼弟。
如同亚当·马尔布兰所见到的那样,他正在海边淹人。
受淹的少年信仰不够坚定,在水中拼命挣扎着,但却被“湿发”伊伦死死按住脑袋。
“勇敢起来!”
伊伦大喊道,“我们来自大海,终将回归大海!张开嘴巴,畅饮神灵的祝福。逝者不死,必将再起!”
然而受淹的少年依然在挣扎,这是求生的本能。
终于,少年不再挣扎,嘴里也没有气泡再冒出来。
“这是淹死了?”
亚当·马尔布兰皱了皱眉头。
这可太草菅人命了吧!
周围围观的人却习以为常,“湿发”伊伦将少年的尸体拖回沙滩,然后一边开始祷告,一边用脚用力挤压其胸膛。
直到少年重新开始呼吸,咳嗽,最后吐出大量海水。
“又一个重生之人!这是通过淹神试炼的明证!”
伊伦大声宣称。
他将灰蓝绿三色粗袍披在受淹的少年身上,并递过去一根浮木棍。
“从今往后,你属于大海,淹神将庇佑你劈波斩浪,无畏前行!”
少年眼中还残留着恐惧,但更多的是狂热和虔诚,他高举浮木棍,喊道:“逝者不死!”
一场受淹仪式,至此完满结束。
“湿发”伊伦送走少年,转头看向一旁的亚当·马尔布兰,问道:“你是来受淹的吗?”
亚当·马尔布兰摇头。
“每一次受淹,都是一次回归淹神怀抱的机会。而当你从神的宫殿归来,便会更加强大,更加虔诚。”
伊伦眼中闪烁着热切的光芒,“怎么样?要不要试试?我主持的受淹仪式从未失败过,而且收费一点也不贵。”
确实,淹神教会的其他牧师,每年都会失手淹死很多人,少则数十,多则上百。
而“湿发”伊伦的“受淹”技术十分高超,收费平民化,在派克岛是有口皆碑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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