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执笔之狼
“放!”
随着哈利昂的一声令下,士兵们将早已准备好的滚石和圆木推下山丘,幸好营寨所处的位置地势稍高。
轰隆隆——
在重力和惯性的驱使下,一个个滚石和圆木沿着斜坡翻滚而下,重重砸在冲锋的野人队伍中。
刹那间,惨叫不断,但造成的伤亡有限。
不过很好的打击了野人的嚣张气焰,阻碍了他们冲锋的气势。
“立盾!”哈利昂的声音再次响起。
最前排的士兵们条件反射般地将巨大的木盾立在身前,目光坚定地望着冲上来的野人。
月光的映照下,已经能够清晰地看到野人那狰狞的脸庞。
但他们无所畏惧!
木盾的防护能力虽然不算强,但足够了!
因为,对面的野人武器更烂。
生活在绝境长城以北的野人们,根本掌握不了高超的冶炼技术,铁质的兵器寥寥无几,大部分都是石锤、木矛、动物牙齿之类堪称原始的武器。
再加上他们是从下往上仰攻,杀伤力大减。
哈利昂目光冷然地看着这一切,下达了第二道命令:“刺矛!”
唰唰唰!
站在盾兵身后的长矛兵,立刻将手中长矛沿着木盾的缝隙刺了出去!
哧哧哧!
矛尖刺入肉体的声音此起彼伏。
几轮刺击之后,冲进营寨的野人队伍瞬间稀疏了许多。
“出刀!”
随着第三道命令响起,最后一排的士兵们纷纷拔出长刀,穿过长矛兵和盾兵,向着还在惨叫不止的野人们劈砍过去。
一轮补刀之后,还没等下一波野人冲上来,刀兵们又立刻撤回阵中,盾兵们则重新立好盾牌,迎接下一轮冲击。
如此循环往复。
战斗开始没多久,营寨的斜坡上,就已经铺上了一层野人的尸体。
几轮之后,士兵们愈发淡定起来。
野人不愧是野人,人数再多也不过是乌合之众,丝毫没有给他们带来任何压力。
甚至连哈利昂爵士都惊讶于自己高超的指挥艺术,自己什么时候这么厉害了!
但他仔细一想,优良的装备,有利的地形,默契的配合,合理的战术安排,冷静无比的指挥,想不赢都难!
原来我是个名将!哈利昂暗道。
无论野人们如何悍不畏死地冲锋,却始终无法撼动这座还未建好的营寨。
只能在前方的空地上,留下一具具尸体。
浓烈的血腥味充斥了整片雪地,营寨里的士兵们仿佛是一个专为杀戮而生的绞肉机……不断收割着生命。
而对面的野人,发起的攻势愈发软弱无力。
虽然他们悍不畏死的又组织了几次进攻,但这座未完工的营寨,却像是钢铁铸就的城墙一般,坚不可摧。
最终,野人们选择了退却!
这时,黎明到来!
清晨的第一缕光刺破了深沉的黑暗,让面前地狱般的景象呈现在所有人面前——
沿着营寨近百余米的斜坡上,密密麻麻地铺满了野人的尸体,足有上千具。
流淌的鲜血将雪地染成了暗红色,浓烈的血腥味弥漫在空气中,几乎让人窒息。
地上的全是死尸,没死的全被野人抬走了。
……
“大人,我们赢了!”哈利昂爵士满脸血污的跑到多米利克面前。
“哦,赢了啊!”多米利克从床铺上爬起来伸了个懒腰。
“那我们接下来派兵追击野人吗?”哈利昂主动请缨道。
“不,我们撤退!”
“什么!”哈利昂不可置信道:“我们好不容易才守住营寨,还有两天它就能完全建造好,这个时候撤退?”
“对,撤退,撤出营寨!”多米利克的语气不像开玩笑。
“多米利克大人,请相信我,即便外面的野人再多,他们也不可能攻破营寨,我们实在没有撤退的必要!”
“我才是这里的指挥官。”多米利克道:“服从命令吧!”
“对了,还有营寨里所有物资,面包、粮食、美酒,全部留下,包括库房里的那十几箱兵器……”
“这……”
好不容易接受现实的哈利昂爵士这下又呆住了。
“面包和酒留下我没意见,但那些兵器,如果野人得到它们,只会增强他们的战斗力,后果将不堪设想!即便扛不走,我们也可以就地掩埋起来……”
见哈利昂爵士执意不肯,多米利克无奈让人从库房里取出一把长剑,然后“铿锵”一声斩在烛台上,烛台没断,长剑反而断成两截。
“哈利昂爵士请尽管放心,这种残次品,也只有野人会当宝贝!”
哈利昂目瞪口呆,像是悟出了什么,但又没完全悟出来,轻声问道:“大人,我们直接撤回黑城堡吗?”
“嗯。”
“那这里的野人怎么办?我们这些天的付出难道白费了!”哈利昂一脸的不甘道。
多米利克依旧一副风轻云淡的表情:
“我已经在三十里外准备了第二道营寨,乔拉·莫尔蒙爵士已经率领1000士兵,守在那里……”
第47章 塞外之王
时间回溯到昨天夜里。
“怎么还没有攻进去?”
夜色下,离多米利克营寨不远的一处山谷,此刻火光通明,四处是来来往往、手持利器的野人们。
中央的帐篷里,“巨人克星”托蒙德略有些焦躁地问道。
虽然托蒙德不算高,但他有着宽阔的胸膛,挺着巨大的肚子,胡子白似冬雪,粗壮的胳膊上带着雕刻着先民符文的厚重金箍,传自他的先人。
托蒙德自称吹牛大王、吹号者、破冰人、雪熊之夫、红厅的蜜酒之王、生灵之父和诸神的代言人。
当然更有名的是他的另一个称号——“巨人克星”。
“再等等吧!”帐篷最上方的一名中年男子说道。
他中等身材,身形削瘦,尖脸,一双精明的棕色眼睛,还有棕色长发——只不过此时已经大半灰白了。
他头顶没有王冠,手臂没有金环,颈项没有宝链,总而言之,一点装饰也无。
他穿的是羊毛衫和皮衣,全身上下唯一引人注目的是褴褛的黑羊毛斗篷,其上有几个长长的裂口被褪色的红丝绸缝补起来。
这位大名鼎鼎的“塞外之王”——曼斯·雷德,看起来极为普通,没有国王的样子,甚至不像个野人。
据闻,曼斯·雷德是一个被守夜人带走并养大的野人孩子。
他曾是一名忠实的守夜人成员,直到他在一次巡逻中负伤,并被一个野人少女救助。
在他恢复期间,野人少女用珍贵的红色丝绸修补了曼斯被撕裂的斗篷。
回到长城后,守夜人的指挥官强行要求曼斯换上统一的黑色斗篷。
这次对个人自由微不足道的侵犯,让曼斯抛弃了守夜人,并依从心之所欲,与野人生活在一起。
当然,这只是曼斯·雷德个人的说法。
更深层次的原因,远不止这些。
……
帐篷里还有些其他部落的首领,他们围绕在曼斯·雷德身边,尊奉他为“塞外之王”。
离曼斯最近的是“狗头”哈犸,她是个木桶般粗壮的女人,脸颊像两块厚厚的白肉。
她最恨狗,每隔两周便杀一条,并把新鲜狗头插在矛上当旗帜。
无耳的斯迪是瑟恩的马格拿。
马格拿在古语中的意思是“领主大人”,他的族人把他当神看待,而不仅仅是领主。
“六形人”瓦拉米尔,老鼠一样的小个头,他的坐骑是凶猛的白色雪熊,后腿直立起来足有十三尺高,他身边还跟了三匹狼和一只影子山猫。
还有比瓦拉米尔更凶猛的野人,他们来自鬼影森林极北处,或霜雪之牙中的隐秘山谷,甚至更奇怪的地方。
冰封海岸的原住民驾着海象骨战车,由彪悍的大白狗牵引,据说他们以人肉为生。
穴居人把脸染成蓝、紫和绿色。
矮小的硬足民赤脚列队在冰雪上疾走,脚板像沸水煮过的皮革……
塞外各个野人部落,虽然常常也相互争斗,但在对付长城内的入侵者这件事上,却是天然的同盟。
……
至少有一半的野人,一辈子没见过绝境长城,而且他们绝大多数不会讲通用语。
但这没关系。
曼斯·雷德会说古语,甚至能用它唱歌,每到夜晚,他便弹起竖琴,演奏奇异而野性的音乐。
为整合这支庞大冗杂的队伍,曼斯花了多年心血。
他跟各地部落酋长谈判,跟各位马格拿谈判,用甜言蜜语赢得第一个村落,用歌谣吟唱赢得另一个,又用刀锋宝剑赢得第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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