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苦与难
看著年轻人们在自己面前一一起身,转身离去,茶室的门被推开,五月的阳光就像是风一样,从敞开的大门吹进来落在昂热的脸上,把那张老迈的脸晕出一缕红色。
他真的很老了,老得快死了。
如果不是获得了风王的青睐,大概连走到诸神黄昏降临那一天的信心都没有。
世界从来都是年轻人的世界,昂热的笑发自内心,他愿意把这个世界还给它应有的主人。
同时他也并不全是撒谎,比如那一句“每个人在故事开场的时候就站稳了立场,再不肯动摇,他们互相搏杀直到倒下,也不说一句忏悔的话。”
他希尔伯特.让.昂热的立场是什么?
野火般的仇恨让他站在龙的对立面,但如果那仇恨终于找到了源头呢?
“恺撒。”他叫住了已经踏入阳光里的男孩,恺撒也回头看向昂热。
“如果有机会的话,代我向庞贝问好,告诉他,我会去拜访他的。”
恺撒犹豫了一下,“虽然我很少见到他,可我会转告的。”
门外梧桐树的树叶飘零如雪,楚子航就背著网球袋倚靠著那棵很老很大的梧桐等恺撒,然后两个人并肩走在落下的梧桐叶中,有几片叶子落在了恺撒的头发上,还有几片叶子落在了楚子航的肩膀上。
路过的女孩们都向这两个颇有些拉风的家伙投来好奇的目光,有一些已经通过了3E考试的学生则认出了这两位居然分别是卡塞尔学院学生会主席恺撒.加图索和狮心会会长楚子航,犹豫著要不要上来搭个话,说不定能和这两位学院中的大人物扯上点关系,自己的大学时光也会好过很多。
这里是北大与卡塞尔学院联合开办的附属中学,卡塞尔学院中国预科班就在这所学校中。
那间茶室则是很多年前昂热第一次来中国的时候留下的,很有些老旧,但相当干净,保留了当年的风格和模样,房间里也没有积灰,纸煳的窗户大概每年都换,既没有变得满是破洞上面的图案也没有褪去,还是崭新,阳光透进来的时候蒙胧得像是女孩的纱裙,丁达尔效应让昂热可以看见纸窗透进的光柱里悬浮著无数灰尘,被门外的风卷在小小的气旋中。
老家伙吧嗒吧嗒地抽著雪茄,目送著年轻人们渐渐远去,直到再也看不见那两个背影。
门被守候在外面的专员悄然关上,扑面而来的光雨缓缓收缩,从几乎占据整个茶室到只能把光铺满茶桌,到最后只剩下细细的一道缝,那道缝就沿著昂热的眉心向上向下,最后什么都不剩,一切的嘈杂和躁动都从老人的身边消失了。
他静静地喝茶,直到饮尽杯中的所有茶水,又轻轻地掂起茶壶,给自己重新酌满,终于微眯著眼从茶盏的下面抽出一张信封。
折刀悄无声息地割开信封的一角,他把信封里的信笺纸倒出来,上面只有笔墨挥洒的一个人名和一个地名,写下这几个字的人一定内敛深沉,因为那几个字就内敛得像是把山承载在纸上。
仅仅两行字,却带著莫名的血腥味道,直冲昂热的鼻腔,然后冲进他的脑子里,某种名为愤怒与仇恨的东西几乎要抑制不住地从眼睛里满溢出来。
“弗里德里希.冯.隆”。
“凤隆堂”。
——
四面八方都是人,人潮迭著人潮,嘈杂的声音像是人间传彻到地狱,遮著大幕的巨大投影屏就竖立在运动场的尽头,曲形的搭建舞台上几个小小的人影蹦蹦跳跳。
随著某种尖利的哨声响起,体育场观众台上的人们忽然同时安静了几秒,这时候大幕便在几个小人影的身后缓缓拉开。抱著吉他的怪兽和石头、扶著贝斯站住的玛莎、坐在电子鼓中间的冠佑和那个总有点婴儿肥的主唱阿信,五月天的成员们出现在大屏幕上,每个人都朝著四面八方挥手,每个人的脸上都还是带著和十年前一样意气风发的笑。
掌声、哭声和欢呼声层层迭迭,就像四面八方汹涌而去的海潮。
几百个、或许几千个萤光棒在路明非的面前晃动,有女孩骑在大概是男朋友一类的角色的脖子上,一起扯出来巨大的横幅,横幅上就写“石头我爱你”或者“五月天加油”一类的话。
很少有哪个乐队能从千禧年之前一直火到2010年的今天,尤其是在今日的大陆,流量的时代好像已经初具端倪,人们已经开始习惯于那些走马观花般的小鲜肉之类被捧出来的大牌,如五月天这般直到今天依旧有十八岁的女孩子为他们欢呼的乐手已经越来越少了。
路明非被挤在人潮中,夏弥和诺诺分别在左右,师妹把双手拢成喇叭状聚在嘴边大声喊“阿信我爱你!”,诺诺就在他的右边紧紧抱住男人的胳膊,用左手用力地挥舞萤光棒。
师姐和师妹刚才原本凑在一起笑声嘀咕著什么,脸上都露出娇羞的模样,路明非颇有些被孤立在外的感觉,凑在一旁偷听,但被诺诺发现了,两人便停止了交谈,一人揪住了这厮的一只耳朵猛拧,这时候那俩耳朵还火辣辣地疼。
前几日下过大雨,所以今天这座城市的空气居然格外清新,连著五月的阳光都美得像是在滤镜中,太阳缓缓向著城市的西方天际线去了,然后就消失在西山的后面,只留下仿佛被火焰烧透的云仍在天边,夜色随后渐渐从东方笼罩过来。
无数根萤光棒在体育场的四周被点亮,像是无数只追逐音乐的萤火虫,
他们或许追寻的并不是音乐,而是千禧年至今无法忘记的时光与岁月。
“各位远道而来的朋友,大家晚上好。”
“我是你们的阿信。”“我是石头。”“我是怪兽。”“我是玛莎。”“我是冠佑。”
“我们是五月天!”
“很久不见,再度重逢,我们都很高兴……”
路明非心里没有多少波澜,他其实不太喜欢摇滚乐,就算听激昂的歌也会选择钢琴伴奏。
不过他一直很佩服那些敢站在很多人面前展示自己的人,他们很自信,自信的人都是勇士。
路明非想起忘了听哪个朋友说的一件事情,阿信第一次上台唱歌是1997年,那一次他穿了很有些紧身的窄脚裤,腿在裤管里打抖的时候评委都在发笑,所以后来他都更喜欢穿黑色礼服西装和牛仔裤。这么说来的话那些勇敢的人也并不都是生来便勇敢,有的人的勇敢是要从骨子里榨出来的。
这时候那个叫阿信的大男孩把话筒高举过顶,两位吉他手则弹奏出近乎于轰鸣的前奏,电躁的鼓点也随之响起,灯光从天而降,打在五个男人的身上。
“今夜的第一首歌,我们将为各位带来——”
“《你不是真正的快乐》!”阿信声嘶力竭地吼叫著。
观众们越发沸腾了,女孩们尖叫著,男人们也都站起来把身体前倾,夜色在此时彻底降临,这个世界变得寂静又热闹。
路明非悄无声息地挤到过道里,这样他就觉得好多了,能喘过气来了,夏弥和诺诺都蹦蹦跳跳很有些欢乐,黑色的眸子和深红色的眸子都像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宝石,宝石的表面倒映出无数的星光,那是会场中被人们挥舞的萤光棒。
路明非从贴著自己内衬的口袋里拿出一包那天早上买的烟,盒子里面只剩下一支了,锡纸的褶皱中藏著细细的烟丝,有零零落落的光落进香烟盒子,路明非把最后那支烟取出来,犹豫了一下却并没有点燃,只是夹在自己的耳朵上。
他想人这一生总有一天会学会喝酒,也总有一天会学会抽烟,烟和酒好像都能麻醉那些悲哀和悲凉。
他不抽这支烟是因为它不是柔和七星,那一次从日本回来之后路明非学会了抽烟,但除了雪茄,他只抽柔和七星。
这是那对兄弟抽的烟。那对兄弟里的弟弟在死去的时候都赌他赢。
那确实是一首很棒的歌,路明非靠在过道的栏杆上,有保安大叔原本准备呵斥他,但被同伴制止了。大叔的同伴是个很有些新潮的年轻人,染著黄色的头发,年轻人大概是很早就辍学出来打拼的坏学生,脸上的表情吊儿郎当桀骜不驯,但终归还是有点眼力见儿,过道上那个衣冠楚楚的家伙身上的行头放在国内能买他们俩之中任何一个的命。这并不是说超越法律的人命买卖,而是说如果他俩给路老板打工出了意外,那身衣服就能当得上一个人的赔偿金。这种人还是不要招惹为好。
夏弥探出身子来牵起路明非的手,女孩的身上是淡淡的花香,像是郁金香的味道,又像是记忆中很远很远的馨香,师妹的手软且白,修长又有点凉,小脸还有些红扑扑的。
“师兄师兄!你在想什么!”夏弥扯著嗓子问。
“大概是在想某个姓上杉的大小姐吧!”诺诺居然也探出身子来牵住路明非的另一只手,女孩们一起用力把路明非重新拉了回去。
路明非无声地笑笑,他想自己又做了错事,让人会错了意还把自己也要搭进去了。
这时候阿信唱的那首歌已经到了高潮,也到了结尾,它的尾调居然与前奏相同,路明非突然就愣住了,他极目远眺,眼睛里似乎是群星在闪烁,大屏幕上是巨大的焰火盛开,这个世界好像在此刻都要被震碎了。
“……我站在你左侧却像隔著银河
难道就真的抱著遗憾一直到老了然后才后悔著
你值得真正的快乐
你应该脱下你穿的保护色
为什么失去了还要被惩罚呢
能不能就让悲伤全部结束在此刻
重新开始活著——”
振聋发聩的高音让路明非有些想哭,直到最后所有的伴奏都结束,重新开始活著这一句仍在喷涌分明激昂却莫名让人悲伤的尾音。
体育场的正后方,也即是舞台和大屏幕的后方,焰火的轰响伴随悠长的哨音在歌声尚未落下的时候忽然奏起。
真的有一束束烟花在这个五月的夏夜被发射,仿佛一道道逆射的流星划开天空,大概同时有几十箱烟花被点燃引线,从天而降的光把整个体育场都照得通亮。夏弥和诺诺同时抬头去看,路明非则看看夏弥又看看诺诺。
她们的眼睛里好像正绽放出一整个花田。
女孩们的侧脸在烟花的照耀下流淌著淡淡的光。
“真漂亮啊。”路明非轻声说,他不再去看身边的女孩,像她们一样抬头去看天上繁华的焰火,他很久没有感受过这样喧嚣的美好了,很久了。
裙带般温软的光火中,女孩们的目光在流光中交汇,诺诺和夏弥的脸颊都渲染著诱人的绯红,她们的睫毛颤抖,肌肤莹白,烟花的光都不及女孩们的羞怯十分之一的美好。
柔软的东西同一时间轻轻触碰男人的两颊,伴著让他眩晕的馨香和微微低沉且凌乱的女孩的喘息。
轻轻的吻一闪而过,像是朝露又像是晚霞,你都怀疑是不是真的曾发生过,路明非呆呆地愣在原地,像练了什么不动如山外家功夫。
夏弥和诺诺咯咯咯地笑著去抱他的胳膊,这时候路明非的脸忽然像是被一层红墨水渲染了一样从下往上红了个通透,耳朵里简直要冒出蒸汽来。
“师兄你真没出息欸。”夏弥悄悄和路明非咬耳朵。
其实有些环节没写出来,比如经历尼伯龙根事件后夏弥和诺诺的关系变得很好,她们都知道对方喜欢路明非也知道路明非对两个人都有感觉。
不过日常还有一些,后面几章慢慢写咯。
第147章 146一约既定万山难阻
没有等到演唱会散场夏弥和诺诺就想离开了。
混血种原本就是这样的东西,孤独渗进骨子里,从来都更喜欢安静而厌恶喧嚣。
工人体育场附近就是朝阳区,这里是中国最有钱的区县之一,有很多大人物在这里定居,富商、政客、教育家、科学院院士……
当然也有那些混血种里面的大人物藏在这里,把自己装得人畜无害。
路明非以前其实没有太多机会来这座城市,虽然它其实离得并不算远,甚至骑上那辆二手自行车都只需要几个小时就能跑个来回,他只记得丰台那边有家农家乐,农家乐门口有两棵枣树,秋季来的时候枣子就熟了,他以前在那里打过枣。
不过那是很久以前了,记忆都有些模糊,只记得老爹和老妈都还没有出国,路麟城和研究院里的某位所长在风吹树叶的声音里喝酒,觥筹交错中路明非依稀见到大人们的刀光剑影。
那大概就是所谓的社会吧。
社会其实也是江湖来的,大家都练了自以为天下无敌的神功,兴致冲冲地从老铁匠那里拿了生锈的铁剑诀别了村口的翠花,就骑著毛驴开始闯荡天涯。有人一帆风顺习得乾坤大挪移成了明教教主,有人步入歧途学了葵花宝典成了东方不败,但更多的人最终成了酒肆里那些被大侠们无意中砍死的江湖路人甲乙丙。
路明非那时候想自己以后一定是郭靖那般的英雄人物,活的时候和黄蓉你侬我侬,死的时候则死守襄阳,大声地告诉城下的蒙古人自己是宋人。
今天的他岂止是郭靖,简直是M78来的奥特曼。
从工人体育场离开的时候已经入夜了,五颜六色的霓虹灯从很早的时候就点亮,车流穿行的时候就像是发光的长河。夏弥一路都在说晚上想吃麻酱火锅或者潮汕牛肉,诺诺在嚼一颗柠檬味的泡泡糖,那种让人垂涎的酸香总在撩拨路明非的嗅觉,一个很有些年纪的司机大爷把他们送到了国贸,到处都是车,到处都是人,抬眼就是玻璃幕墙和GG牌,高耸的写字楼组成了两面高耸的墙,夜空像是一条线那样很远很细。
他们好像漫无目的地在这座城市里闲逛,走到哪里就在哪里停下来,可路明非只觉得迷惘,他忽然觉得自己好像是在这大城里迷路了。
也或许不是迷失在了长安的街头。
而是迷失在了命运的洪流中。
“我以前也是附中的校友,算是预科班升上去的学生,对这里还蛮熟悉的。”诺诺穿著很显腿长的紧身牛仔裤,上身则是稍微有点收腰效果的T恤配小外套,还是个青春活力的漂亮小妞儿。
“是呢是呢,我可是听著诺诺姐的传说长大的。”夏弥双眼好像在冒出小星星来,女孩们手挽著手好像完全忘了身边还有个路明非,路明非也并不觉得苦恼,委实说他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和夏弥的关系,虽然在尼伯龙根里说了那样的话,可出来之后也一直没机会和师妹单独相处什么的……
而且师姐和夏弥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时候变得那么亲密的,路明非也全然没有头绪。
人潮熙攘,同行者似乎唯有无措的孤独,世界上所有的声音都在渐渐远去,路明非的脸上却露出一丝微笑来。
走在前面些小声交谈著些什么并且不时将目光投向身后的夏弥与诺诺、擦肩而过西装革履谈笑风生的男人、风掀起格子长裙的裙摆露出纤细美好小腿的女孩……
这个世界上所有那些能够互相分享温暖的人忽然之间便好像化作了某个画家笔下的水墨,从轮廓到填充他们的色彩,一切都在缓慢地淡去。
直到最后整个世界寂静无声,那些巨大的玻璃幕墙、那些出现在这座城市每一个角落的GG牌、那些伫立在免税店门口用来宣传自家新品的大银幕……
这个凉风习习的夏夜中,四处都是“GG”两个字母被呈现出来,好像全世界都在庆祝路明非打了一盘好游戏,他绝地翻盘了,他赢得很漂亮,对手心服口服,整个世界都要为他欢呼。
“哥哥,你的运气很罕见的好起来了呢。”小魔鬼手里拿著一袋炒板栗,香甜的味道扑鼻而来,路明非终于笑出了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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