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已是书中人
真正的‘它’存在于物质世界之外的超级宇宙,它的真身是个巨大闪亮的核,被称为死亡之光,是完全由橘光组成的毛茸茸怪物。
任何生物看到它的光,要么身躯崩溃,要么永生不死,活在无形无状、无穷饥渴、弑杀疯魔的它体内,疯狂却又清醒,承受永恒的折磨,提供无限的恐惧。
吴恒感觉这有些类似于克苏鲁的风格,也有些类似在利维坦地狱,提供痛苦的灵魂。
只是一个在汲取恐惧,一个在汲取痛苦。
好的一点是,真正的‘它’,无法进入乌龟所创造的世界,吴恒需要对付的只是一道分身。
也许他才是那个猎人。
吴恒看了只剩下五分钟的倒计时,不再耽误。
“提前进入。”
铛~铛~~!
暮钟的声音,清纯高丽的响了起来,传到了吴恒的耳边,悠远而肃穆,像是来自苍穹,又像是走向大海。
让他的心宁静了片刻。
吴恒缓缓的睁开了双眼.
中间要分卷,不好分,干脆二合一。
因为全部背景太大,太复杂,估计很多书友懒得去看,就简单介绍了下。
第173章 神父
光线填入眼睛,视线恢复,吴恒发现自己正位于一座小教堂内。
墙壁上挂着充满宗教风格的画作,色彩斑斓,给人一种庄重感。教堂内的光线柔和,透过木质的窗户洒在地面上,形成十字形状的光影,这样的环境让人感受到纯净。
“艾米勒教堂。”
嗅着教堂内弥漫的淡淡清香,他的心中冒出了这座教堂的名字。
吴恒又低头看了看自身的妆扮。
很庄重!
他穿着黑色的长袍,胸前佩戴着金色的十字架,给人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感觉。
吴恒走到祈祷台前面,拿起金色的镜子映照了一下自己。
他控制着面部表情,向神父应该具有的表情靠拢,三十岁的脸庞上露出温和的微笑,这笑容和妆容让人一眼就感到很亲切。
“维克托·李斯特。”
吴恒吸收了脑海中残留的记忆,这就是他这具身体的名字,其身份是赫明顿镇里,这座教堂的神父。
竟然是神父么!
以他现在的本质,来担任这个身份,本身就是对上帝最大的亵渎。
上帝不喜欢他,就像他不喜欢上帝一样,吴恒坚信这一点。
因为他早已身在地狱。
上帝会也许会救赎某个恶人,但祂绝不会救赎某个恶诡,尤其没有信仰的恶诡。
此时的教堂内,
最后一名祈祷者,在五分钟前已经离开,他干脆坐在下方第一排的位置,拿起圣经翻阅了起来,内心却是在思考着该如何着手进入剧情。
空旷的教堂内,只有吴恒翻阅书页的声音,非常安静。
咯--!
教堂半闭的大门被推开,一丝酒精的气味随着从门口涌入的微风,飘到了吴恒的位置,他翻阅圣经的手停了下来,回头望去。
来人身形瘦高,皮肤晒得黝黑,穿着条纹衬衫,褪色的牛仔裤和破烂的技师鞋,脸上除了眼角看不到半点细纹,将近四十岁的年龄,外表看起来却仅有三十岁。
整个人本该有着一股精干的成熟气质,但是却消失了,满脸颓废。
他的脸颊,挂着风干的透明泪痕,眼窝下方有两团黑紫色,双颊因酒酣而滚烫,红红的鼻子看起来像发炎了。
“神父,我来祈祷!”
他站在门口位置,沙哑中带着颤抖的声音,一字一句的响起。
从声音便能听得出,他的心中蕴含着巨大的恐惧。
“孩子,来这里吧,主将聆听你的祷告。”
吴恒露出微笑,轻轻点了点头,声音温和的对门口的人说道。
与此同时,塔印传出一道讯息:
【接触剧情人物,探索评分提升。】
这是他神情舒缓的原因。
门口的人,听到吴恒的话,似乎得到了救赎一般,脸上的表情稍微放松,他迈着僵硬的步伐,略带踉跄的走近到吴恒的身边。
似乎因为自己身上浓郁的酒味,他选择坐到了过道另一边最靠近过道的位置,和吴恒距离大概两米远。
吴恒感觉自己不像是在接触一个活人,而是在迎接一个鬼魂。
这个人彷佛已经死在了某处,也许是跳楼,也许是上吊,尸体还在某处随风摆动。
但是眼前确实是一个活人,他只是太接近死亡,就彷佛已经死了一样。
“我的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你看起来,身体似乎有些不舒服。”
吴恒转过头轻声道,声音温和中带着一丝关切,就像是真正的父亲。
“我我叫本·汉斯科姆。”一身酒意的人,说出了自己的名字。
“不要紧张,本。”
“现在是属于伱的时间,不论是忏悔还是祈福,耶稣的雕像就在这里,我也在这里。”
吴恒的眼神微微瞅向那教堂台上方,双手张开,被钉在十字架上面的木质雕像。
面前的这个人就是第一部剧情里面,那个很有建造天赋的小胖子,在第二部里,他已经成为了出名的建筑师,创造了属于自己的财富,被《时代》杂志誉为“全美最具潜力新生代建筑师”。
本顺着吴恒的眼神,也看向了雕像,这似乎给他了一丝底气,他微微低下头,盯着涂了黑漆的桌子,似乎在观察着上面的纹路,低声道:
“我是大肥猪!”
他顿了一下,似乎在组织话语,过了约有5秒才继续道:
“小时候我很胖,从来没打过棒球或篮球,玩捉迷藏永远第一个被抓,连我自己都受不了。那会在老家,有几个家伙时常找我麻烦。”
“其中一个叫雷金纳德.哈金斯,不过我们都喊他贝尔齐,另一个叫维克多.克里斯,还有其他人。”
“但是最坏的是一个叫亨利.鲍尔斯的家伙,他比所有人加起来都要坏,如果世上真有天生的恶棍,那绝对是亨利,他不只欺负我一个,只是我太胖了,跑得没有其他人快。”
吴恒知道他说的亨利是谁,那是个在家被暴戾父亲欺负,然后在外面欺负别人的那个角色,他被小丑潘尼怀斯送了一柄匕首诱导去杀人,第一个就是捅死了自己的父亲。
“我的孩子,事情已经过去了!”
本闻言没有说话,只是解开了自身纽扣,将衬衫拉开。
他的腹部有一块扭曲滑稽的疤痕,在肚脐的上方,那是一道皱巴巴、很白、很旧的疤痕,上面携带着岁月的痕迹。
疤痕像是一个英文字母,一个扭曲的“H”。
“伤口愈合了,伤疤仍没有消失,这就是他们干的么?”
吴恒心里已经知道,还是故意问道。
“是亨利.鲍尔斯干的,感觉像上辈子的事情了,幸好他只刺了个字母,没让我带着他的全名到处跑。”
本从口袋掏出一块被保鲜膜包裹住的柠檬,仰头将柠檬汁像鼻药一样滴进鼻孔,然后身体猛烈颤抖,打了个冷颤。
“孩子,你似乎很害怕,但伤口已经愈合,那个坏孩子应该也得到了报应吧!”
吴恒看着本的操作,他见过吸各种东西的,还是第一次见吸柠檬汁的。
“是的,神父,他死了,在给我肚子上刻字后,没多久就死了。”
“但是我根本不在乎他,我也不在乎这个伤疤。”
本擦了擦流淌出来,混着柠檬香的鼻涕,他双眼泛起了泪光,充满血丝却带着绝对的清醒。
“神父,请您告诉我,这个世界上有鬼吗?”
本的手里紧紧的攥着柠檬,似乎随着准备给自己鼻子里再来上几滴,由于用力过猛,柠檬的表面被挤出了一层汁水,流淌在他的手上,让手指缝变得粘黏。
“这个问题.”
吴恒沉吟了一下,翻起了面前的圣经,轻声道:
“有!”
这个回答让本的身体像是触电一样,他眼底的血丝更红了,祈求的盯着面前的神父,似乎想让吴恒告诉他,这话是在骗他。
第174章 讲述
吴恒看着本的目光,翻阅着圣经的内容,声音温和的继续道:
“根据《圣经》里所言,神的本身,起码有三分之一是鬼。”
“如果你读过圣经就会发现,圣经是相信有恶魔存在的。当耶稣从那个人的体内抓出一把恶魔出来的时候,耶稣问那个人被附身的人叫什么名字,结果却是恶魔回答的,它说‘让耶稣滚回外籍兵团去’。”
“《圣经》亦是相信邪术存在,因为在里面有提到:‘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
“有人被丢进油锅,有人被吊死,当亚哈斯王坠塔身亡,饿犬拥上去,舔舐他的血。摩西和耶稣基督出生时,都发生了大规模的屠婴。”
“有人从坟墓里复活或飞到天上去,有士兵施展邪术弄倒墙壁,有先知预见未来,有各种邪恶的怪物,这些全在《圣经》里有记载,如果上帝存在,那么这里面的每一句话,就都是事实。”
说到这里,吴恒啪的一声合上了《圣经》,然后他用认真且严肃的语气对本问道:
“我的孩子,那么,你相信上帝存在么?”
这话让本彻底呆滞住了。
他若相信上帝,也就代表着他相信了鬼的存在。如果他不信上帝,那么又何必来到教堂里祈祷。
如果可以,他宁愿不相信上帝,可是抚摸着肚子上的伤疤,他心里已经知道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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