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狗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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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苦着张脸了,喝一杯吧。”
在武云所在队伍准备前往的那座小镇上,一间酒馆里。偌大的酒馆中所有的桌子都空着,只有前面的吧台上坐着两个人。
两个中年人,一个是两鬓斑白的短发。另一个则是打理到油光发亮的大背头。
斑白短发中年人给旁边的同伴倒了杯酒,劝道。
“这种事情总是会发生的,毕竟……这个操蛋的世界,就是他妈的这样啊……”短发中年人一边劝解着,将一杯酒送到同伴面前。
但对方并没有理会他,仍是将头埋在双手之下,身体微微抽动着,隐约间,还能够听见他的啜泣声。
“唉。”见伙伴如此表现,短发中年人也没说什么,只是叹了口气。随后拿起面前属于自己的杯子,将杯中就睡一饮而尽。
酒是个好东西,它能够麻痹人的神经,让人暂时忘却掉一切不快和痛苦。
而他的同伴并不喝酒,滴酒不沾。但,男人也想不出来还有什么其他可以安慰对方的办法了。
大背头男人于三天前失去了自己的儿子,那是个强壮的小伙儿,男人曾很羡慕对方能有着这样一个儿子。
毕竟在这座镇子里,家里的人丁总是越兴旺越好,不论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
至于男人自己,他曾有过一个女儿,不过就像这个大背头男人一样,他也失去了对方。
那是发生在很多年以前的事情了,而至今,他也没能从中走出来。
第517章 613我是火(二)
她被镇子外面的黑暗所吞没,化作了外面平原上那无数游荡着的黑影之一。
再也回不来了。
这是非常常见的事情,对于生活在这座小镇上的所有人而言,是他们无比恐惧,但又不得不要去面对的东西。
变成了黑影之后,他们便已不再是活人,但同时,却又不能真的算得上是死人。
因为永远都得不到安息,只能在这片荒野之上游荡,游荡到永恒。
死并不可怕,对于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而言,最可怕的东西只有一个,那就是——
永恒。
变成永恒不死的‘长生者’,永远都生活在无尽的折磨之中,魂灵被拘禁于没有实体的囚笼里,浑浑噩噩。
而这样的日子,不会有尽头。
这便是这个世界上最恐怖的事情。
生活在城市之中的人拥有着高耸的城墙,和覆盖整个城市圈的防护罩。相比较他们这些生活在荒野之中,出了镇子便不再有任何庇护的人,市民们的生活自然是要比他们更好的。
这里中年人和他的同伴无比地羡慕,但羡慕又能怎么样呢?
他的同伴,这位在镇子上事业有成的商人,这位每日都会把自己的头发打理得一丝不苟的男人。即便是他,也没有能够做到将自己的妻儿送往城市,让他们成为一名荣耀的市民。
在这個世界上大多数社会的认知当中,商人都是如此。
他们生活富裕,但论地位绝对比不上匠人,甚至都比不上农民。
一个自由农可以底气十足地朝着一名商人吐口水,因为他们拥有着属于自己的土地。即使是一名佃农,在面对一个商人的时候,也不会觉得自卑。
因为商人就是这样低贱的。
不过,人们在生活中却又总是少不了商人,因为他们负责将货物从一个城市运送到另一个城市,负责让经济流通起来。
当然,负责押送货物的还是那些雇佣兵,至于商人自己,只有很少一部分雇佣不起人的小商贩才会选择亲自出城去押送货物。
只会指使他人,而自己并不做什么事情。这是商人在这个社会被人鄙视的原因,至于那些事事亲力亲为的商人?那只能说他们够倒霉,毕竟整个大群体在他人的眼中就是这样的。
商人是懦夫,是投机取巧,是老奸巨猾,为了利益可以出卖灵魂的人。尽管中年人的同伴绝对不是这样,而中年人也无比敬佩自己的同伴。
但这并不会改变这座镇子以外的人对于他的看法。
商人的儿子便是死在了押送货物去另一座镇子的路上,或者说,并不能称作‘死去’。
他只是变成了永生者而已。
而这也是最令商人痛苦的地方。
两鬓斑白的中年人是商人手底下负责运送货物的雇佣兵头头,他的女儿和商人的儿子是青梅竹马,两人在很久以前就定下了以后要结婚的约定。
但很可惜,他的女儿失约了。
五年前,贝尔琳娜,雇佣兵莫里的女儿消失在了镇子外面。那一年的她十六岁,还差两年就到了与自己爱人罗兰结婚的日子。
而几天前,失去了爱人的罗兰也失踪在了镇子外面。
他同样成为了那无数游荡在镇子外面的‘永生者’之一。
“神啊……”
一杯麦芽酒下肚,但酒精并没有让心情好转,反而是让男人的脑子里浮现出了来自过去的种种痛苦回忆。
于是,他和自己的同伴一样,痛苦地将额头贴在手臂之上,对他曾祈祷过无数次,却没有得到一次回应的诸神再次发起祈祷:
“求求你,我的神啊……”
“救救我们,救救这座镇子吧……”
“即使是毁灭我们也好,请你降下天火,焚烧这已笼罩了一切的黑暗……”
而就在这时,一阵阵嘈杂的声音从酒馆外面传来。在深夜的小镇街道上,响起了大量的脚步声,和人们或惊慌、或惊喜的大叫:
“起火了!!!起火了!!!!”
“快看啊!快看外面!!!我的天,我的天——!!!!”
“我们,我们要完蛋了吗??”
“神啊!!神啊!!!!!”
“降下天火吧!!!烧毁这里的一切,结束我们的苦难吧!!!!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深夜,人们在街道上奔跑着、呼喊着,咆哮着。他们或是因为恐惧,或是因为喜悦,又或是因为解脱。
各种各样的情绪充斥在这座小镇那并不算宽敞的街道上,让整座镇子里弥漫着一种磁场,一种名为‘情绪’的磁场。
火,在这个世界上,火是神圣的。
它代表着毁灭,但也代表着焚尽无边黑暗之后的光明。
火焰会刺破黑暗,会焚烧那些黑影,带给他们真正的……死。
即便是最普通的火,也有着这样卓越的功效。只是,在城市之外,在聚居地之外,火却并不是那么容易点燃的。
人们依靠着被保护在罩子下的火焰来为自己处于文明之外时,在那无边的黑暗之中提供照明。在这个世界,白天的光明是极为有限的,而且,太阳对于这个世界的人类而言,也实在是太过于遥远。
它总是在很高的地方,总是一副和月亮一般黯淡的样子。有气无力,仿佛已是风烛残年。
这是濒死的太阳,在天空之上绽放着它最后的光亮。
但虽然稀少,可也能为人们带来一些慰藉与希望。
而如果没有了它,也没有了月亮。那无边的黑夜,才是真正的绝望。
人们害怕这种绝望。
而今天,在夜晚,在这个月光极度黯淡,黑暗笼罩一切的夜晚,人们却看到了光。
那可能是他们这一辈子所见到过的,最为耀眼的光。
它由原野之上升起,吞没了原野上的一切。即便距离这滔天的烈焰十分遥远,但人们的皮肤却仍旧被这遥远的冲天火光给照得发烫。
这同样也是大多数人在他们这一生当中,第一次拥有的感觉。
‘灼热’、‘滚烫’。
但除此之外,还带着一丝寒冷。
第518章 614我是火(三)
那是滚烫的火,也是冰冷的火。
但无论是哪种,它也确实带来了光明。是否带来了希望那不好说,但至少,它点燃了整个原野,让人们可以清晰地看见天空。
一张张扭曲的人脸云,在天穹之上发出无声的嚎叫。这同样是很多人这一辈子第一次如此清晰地看清楚夜晚天空的情况。
它和白日晴空中天上的云并不一样,或者说,直接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东西。
不过在这会儿,这些事情都不重要了。因为镇子里的所有人,所有此刻此刻在街道上的人,都在那熊熊燃烧的烈火之中,看到了一样东西。
准确点说,那不是东西,而是一群人。
十个人,啊不,九个人。他们踏着烈焰而来,身边跟着一個圆型的……额,圆形的……额。
算了,无所谓是什么了。
总而言之,他们并未言语,只是踏着火焰前行。
但镇子里所有的人都清楚地知晓了一件事情,那就是:
他们在今天,遇见了神明。
真正的神灵,行走于人间的神灵。
即便不是,那也是他们的使者。
“火焰啊……赐予净化和安宁吧……”
在这一刻,所有人都发自内心地拜伏在地,对着远处那踏着火焰,朝这边远远走过来的十个神之使者,发起祈祷。
“噫?咋的还磕头哩?”
看着前方不远处那座镇子里的人,武云怔了下,随后抓着脑袋道。
“因为他们把你看成神明了吧?”哆啦A梦在一旁道,“似乎你所做的这些事情,对于他们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呢。而且还带给了他们某种慰藉?”
“是啊,慰藉。”蓝鸦也在一旁点头:
“在这无边的黑暗之中,燃起的烈火。驱散那些幽影,点亮无边的黑暗。这在他们的眼中倒也确实算得上是如神灵一般的行为了。”
“只不过……”说到这儿的时候,蓝鸦歪了歪头,“这大概也说明了,他们的神灵,恐怕并非真的存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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