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被夏弥捡到开始,以下克上 第53章

作者:一喵高歌

  不过危险大多集中于城南和城西,其他地区相对安全的。

  人间的治安问题不归卡塞尔学院管,除非涉及到了龙类和混血种。

  “猪头屠夫听说过吗?”酒德亚纪问。

  “听说过芝加哥打字机。”夏沫老实的说。

  “…猪头屠夫起源于一个很恐怖的传说,地点就在芝加哥。”酒德亚纪说,她漂亮白嫩的小脸努力假扮阴沉的模样,格外的卡哇伊。

  毫无疑问,酒德亚纪想要吓唬这个学妹,谁让她总是游刃有余的样子,老气横秋,不带怕的。

  明明是学妹。

  酒德亚纪心生一种把她吓哭的冲动,然后抱在怀里蹂躏、咳咳,是好好的呵护。

  “据说,在1893年世博会期间,有一个杀猪屠夫,他有一个习惯,在走进屠宰场之前,他会带上杀猪时砍下来的猪头面具,并且发出“哼哼”的声音,就像猪叫一样。”

  萌妹子扮鬼脸都是可爱的,她发出小猪佩奇一样的哼哼声,惹得夏沫一笑。

  酒德亚纪见此,语气顿住了,耳根红了,后知后觉的意识到导师和叶胜都在这里,不是女孩子的茶话会,要注意形象。

  她轻咳几声,一本正经,继续说。

  “他觉得这样是为了让那些等待被宰杀的猪仔认为屠夫是他们的同类,从而减轻害怕。”

  “可是有一天,他戴好面具进入屠宰场,却不小心跌了一跤,摔倒在地。”

  “猪头面具离开了他的脸,此时,那些等待被宰杀的猪,一涌而上把他吃了,连尸骨都找不到,被人发现的时候,只剩下血淋淋的靴子。”

  “这件事情,在那个时候,弄得整个芝加哥的人,人心惶惶。”

  “因为在那之后不久,光顾这个屠夫的老主顾们,纷纷离奇丧命,每一个都是惨遭开膛破肚,剥皮抽筋,最后被倒挂,在浴缸里放血,就像那些被宰杀的猪一样。”

  “奇怪的是,警察却找不到杀人凶手,但每次都能在现场发现猪的痕迹。”

  “还有人说,他们亲眼见到了猪头屠夫,人们都传,是那些死去的猪,回来找人类复仇,就这样,猪头屠夫的传说流传开了。”

  “在那以后,人们总是说,如果伱站在镜子面前轻声念到:“来吧,猪儿,猪,猪。”他们(猪头屠夫们),就会回来大开杀戒。”

  夏沫了然,反问。

  “所以猪头屠夫重出江湖,陈墨瞳被他抓住剁成猪头肉了?”

  “别说这么吓人的话啦。”酒德亚纪不满的说,“陈墨瞳的血统是A级,在家族里也学习过格斗术,懂得自保。”

  “现在有线索吗?”夏沫问。

  “有,”回答夏沫的是正在开车的叶胜,头也不回的说,“我们调查到一家肉食品加工厂,据反馈卖的罐头味道很怪。”

  “这只能说是质量问题吧?”

  “不,”叶胜说,“有人吃到了骨头,人的脚趾骨。”

  夏沫想,合乎粥礼。

  “今晚咱们就过去。”叶胜继续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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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悬丝傀儡虫

  因为那里的农场主也是乔治肉食加工厂的厂主,双重身份。

  施耐德没有跟来,他的行动不方便,虽说身手依旧矫健,但终究是落下了病根,弱点太明显,携带的呼吸系统一碎,战斗力直接减半。

  而且赛博杀手的形象与儒雅随和的教授人设不符。

  反正执行部将此次猪头屠夫事件定义为B+级,叶胜和酒德亚纪处理经验丰富,也不用施耐德指挥。

  还有同为执行部A级专员的曼斯教授同行。

  问题不大。

  夏沫一行人来到乔治农场,夏季炎炎,良田沃野,种植春小麦,六月份快到了收获的季节,有些麦子的穗已经淀黄,垂下了腰。

  热风吹来,拂面一股麦香的气味。

  农场主叫戴夫,站在树荫下早早的等候。

  和刻板印象里的中年美国人差不多,挺着大肚子,头发卷毛微黄,上身穿着短袖,两条粗胳膊体毛旺盛。

  戴夫对夏沫等人的到来相当热情,他唏嘘感慨当年不认真做功课,高中辍学,只得在偏远的郊区当个农民。

  夏沫闻言,瞅了眼大片大片的土地,这里不仅有农田,还特么划了一部分区域当做马场,十几只马儿慵懒的低头啃着草皮。

  与戴夫交涉的是曼斯,夏沫他们的身份是学生,站在曼斯身后。

  曼斯走南闯北,很擅长和人打交道,他与戴夫相谈甚欢,被邀请去家中一叙,有冰镇的啤酒喝。

  曼斯答应了。

  楚子航冷瘫着脸,观察四周,暗中警惕。

  夏沫光明正大的四处张望,人设是一个千金大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自然会对田野风光感兴趣。

  叶胜和酒德亚纪神色淡定,老手尔。

  从机场回到旅馆后,叶胜拿出情报资料交给夏沫二人翻阅。

  执行部在世界各地都有分部,那些专员隐藏在各行各业,关注种种离奇事件,其中可能藏有混血种与死侍的身影。

  有人举报吃到了人肉罐头这件事引起了芝加哥警局的注意力,包括执行部专员,经过调查研究。

  脚趾骨就是猪的脚趾骨。

  鸭脖就是鸭脖。

  但执行部专员后续调查,发现确实是人肉与猪肉杂糅在一块,数量很少,和真品混在一块。

  表面来看,这不过是一场猎奇犯罪案件,不归执行部管,但是专员注意到细节,机缘巧合下发现了一种含有龙血的寄生虫,已经失活死掉。

  龙生九子,各有不同。

  纯血龙类往往是高傲自矜的,认为地球其他的物种卑劣低贱,不配继承遗传他们强大的基因。

  但世界不缺乏勇敢者,总有第一个吃螃蟹的龙…朋友,万一很爽呢?

  于是龙的亚种诞生了。

  除了交配繁衍出亚种外,龙在茧化时期,卵会释放大量的信息激素以及分泌出一部分的体液,形成一个小型生态。

  一些动物吸收吃进肚子里后,会发生变异,诸如双头北极熊、长有羽翼的蛇等等,样貌还是比核污染拟物些。

  专员发现的寄生虫属于龙类亚种,身子细小的像是一根血丝,很难被察觉出来。

  即便嚼在口中,舌头没有任何触感。

  当然,专员没有以身试险,卷宗有案例,这个寄生虫的学名叫做[悬丝傀儡虫]。

  通常来说,寄生虫小而多,但悬丝傀儡虫不是这样的。

  母体自我繁衍出的每一条微小的寄生虫都属于悬丝傀儡虫的分身,被母体操控,而非独立生命体。

  弱点在于,一旦母体死了,其他悬丝傀儡虫也就失去活性。

  而悬丝傀儡虫的强大之处在于,母体繁衍出分身后就进行休眠,休眠时对宿主没有任何威胁。

  隐蔽性极强。

  由于悬丝傀儡虫只在区域具备污染性,外加本体实力很弱,在执行部评级为B+级,棘手点在于找到确认母体,之后就会迎刃而解。

  戴夫的乡野别墅有段距离,他是开着一辆芬特936拖拉机过来的,还跟来一个佃农佣工,开着一辆敞篷车。

  戴夫邀请曼斯要不要试试拖拉机的推背感,曼斯欣然接受。

  拖拉机对男人的诱惑力实在是太大了。

  夏沫瞅着这个大家伙,想说:带我一个。

  但拖拉机的座位就那么几个,夏沫也不想夏天里和淋着一身汗的臭男人挤在一块,还是坐敞篷车吧,和樱花妹子贴贴,咳咳。

  芬特936和敞篷车沿着农场外围的道路行驶。

  戴夫一个人住,但农场里不止他一个人,事实上在农场周边,还有零星的房屋,构成小村落,生活在村子里的人都是戴夫的雇佣工,帮忙打理农务,或者进肉食加工厂打工。

  戴夫的家里还蛮大的,白色栅栏围起来,门前还有个绿草茵茵的庭院,种植一些向日葵、豌豆啥的,这让夏沫联想到了植物大战僵尸。

  僵尸是没有的。

  客厅,当曼斯若无其事提起最近传的很盛的猪头屠夫时,戴夫大口喝下冰镇瓶酒,不满的嚷嚷。

  “谣言!绝对是谣言!那些新闻记者都不是什么好玩意儿,fuck!什么有噱头就写什么。”

  “什么人的脚趾骨,那是想坑我的同行诓骗的!想害我破产!我的工厂就被迫停工了一段时间,好在最后被证明了清白,”戴夫说,“已经恢复了生产,对了,你们也是来参观的对吧?”

  曼斯点头,开口就是之乎者也,也就是将参观一趟肉食加工厂往学术上扯淡。

  戴夫读书少,听得晕头转向,表示大力支持。

  而后,戴夫想到什么似的,瞥眼看到一脸乖乖相的夏沫,这样漂亮的亚裔妹子,晚上肯定是听着童话入睡的吧。

  戴夫笑了笑,酡红的脸带着坏叔叔的狡诈。

  “人脚趾骨没有,但是猪头屠夫确实存在,我就是。”

  “是不是很意外?”

  随后戴夫观察众人的反应。

  果不其然都愣住了。

  他哈哈大笑。

  “猪头屠夫是我爷爷的爷爷那传来的故事,他就是屠夫起家的,猪头面具存在,但是那吓唬小孩子晚上别乱跑的怪谈。”

  “原来如此,你可真是幽默啊。”曼斯说。

  “美国人宁愿断手,也不肯被说没有幽默感。”戴夫得意洋洋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