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烧烧果实,天下无敌啊 第46章

作者:游客漫游

  他刚刚,比对方先攻击到。

  因为手长。

  哈哈哈,哈哈哈,什么狗屁天才,也不是他鬓狗少将的对手。

  对方有大将之资,四舍五入下,那就是我鬓狗打败了大将。

  我鬓狗也有大将之资。

  “哈哈咳咳咳,拿钱来,5亿贝利,绝对不能少,不然我就宰了你。”鬓狗咳嗽着,身体不停流着血

  迪克:……

  不愧是鬓狗,这个时候还想着钱。

  熊熊。

  生命之火燃烧,迪克伤势快速愈合,很快恢复如初。

  鬓狗:(°ー°〃)

  “能力者?”

  “答对,但是没奖。”迪克一拳。

  KO。

  迪克思索着刚才的战斗。

  力量和速度,还有霸气他占上风;技巧和战斗经验不足。

  考虑到对方只是个本部少将,那自己的实力档次就清晰了。

  最不擅长的体术在本部少将层次,各种手段其出,估计能摸到本部中将的边。

  迪克不满起来。

  本部中将说着牛逼哄哄,可在新世界,不是计量单位是什么?

  不能打趴下一个本部中将都不好意思在新世界混。

  逃兵王能从2年多的时间,从个普通人到七武海层次。

  自己和逃兵王差不多的时间,也就从普通人到本部中将级。

  这到底我是穿越者还是逃兵王是穿越者?

  “所以烧烧,快点孕育出陨落心炎,提升我的修炼效率。”迪克心里鼓动。

  烧烧果实:(_)

  “呃,医务兵,医务兵,”若有若无的声音。

  鬓狗已经出气多进气少了。

  迪克眼中冒出火焰,神秘的声音,开始传进鬓狗的脑海。

  “我是你的主人,足以献出生命的主人……”

  鬓狗目光涣散。

  结合赞高的催眠术,还有成神计划的推进,灵魂之火威能大增,终于有了控制人意志灵魂的能力。

  当然有着条件。

  一个是对方的意志薄弱,最好是处于崩溃之中。

  二是对方不能会霸气。

  因为霸气,是意志的力量,极难控制。

  或许魂魂果实有办法,但是灵魂之火不行。

  现在,两大条件完全满足。

  催眠鬓狗,就等于迪克间接控制住在东海的所有海军,当然是在鬓狗没有被调走的情况下。

  感谢书友我很好的打赏,感谢书友南美毒蝎,48一次两次42,我搅屎棍,充多少,病毒降临的月票,谢谢。

  (本章完)

第39章 他给的实在是太多了

  罗格镇,作为海贼王的出生和死亡之地,还是东海海贼进入伟大航路的最后一站,整个镇里面卧虎藏龙,鱼龙混杂。

  海贼,海军,赏金猎人,特工,黑暗世界人士……应有尽有。

  当然,对现在的迪克来说,也就那样。

  他现在能横扫。

  又不是罗杰死刑时的场景。

  七武海,四皇,海军大将,革命军领袖齐聚,新一代的风云人物几乎全员到齐。

  那才是真正的大场面。

  目前的罗格镇,除了鬓狗外,其中,迪克最看重的,就是未来的草帽大船团二番队队长,巴托洛米奥。

  屏障果实能力者。

  可惜,目前的巴托,还是个小混混,是罗格镇有名的不良,更没有吃下屏障果实,整个人完全没有蜕变。

  但本着有枣没枣打两下的想法,迪克还是尝试下接触。

  巴托洛米奥,性格残忍,嚣张狂妄,曾经炮轰无辜市民。还是个黑道老大。

  作为烧烧果实的能力者,外人眼中敬仰的“英雄”,迪克觉得,自己有义务要引导巴托洛米奥走向正道。

  起码,炮轰无辜市民就不要了。

  什么贵族啊,海贼啊,官员啊,败类海军啊,黑道混混啊,炮轰虐待不是很好嘛?

  哎呀呀,迪克都快把自己给感动了。

  他快觉得自己是正义之光了。

  不良少年,好胜心强,喜欢挑战权威;倔强固执,情绪反应激烈;幕强,又喜欢特立独行。

  还有一个特点,讲义气。

  迪克随便接触几下,显露些实力,再让巴托洛米奥看看自己威风凛凛的样子,就让12岁的巴托洛米奥成了小迷弟。

  实在是太轻松了。

  “作为一个老大,让别人害怕算什么本事,实力强就行。这时候,别人怕的是你吗?

  不是,他们怕的是你的实力。”迪克夸夸其他。引导着巴托洛米奥。

  “弱者只会虐待弱小,而强者永远向更强者挥剑,”

  欺负平民算什么?

  虐待海贼,贵族,官员,败类海军……那才牛逼。

  “让其他人发自内心的崇敬,佩服,羡慕,才是一个真正的老大。这样,他们臣服的,是你这个人,而不是伱的实力。”

  “哦哦,”巴托洛米奥不断点头,手里拿着个小本本,指尖不停的记着。

  “当然,世界上总有那么些人,是死不悔改的,是敌人。这就需要你狠狠出击,狠狠的教训他们。”

  “拥有强大的实力,是成为老大的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巴托洛米奥迷糊。

  不是说让别人发自内心的崇敬吗?怎么又说实力最重要?

  算了,迪克前辈说的话就是真理,不明白,说明我理解的不到位。

  继续记,继续记,一个字都不能错过。

  回去细细揣摩。

  “我记得,这里有三代鬼澈吧?“迪克摸着下巴进店。

  很快,就看到了年轻不少的武器店老板。

  此时的武器店,不同于斯莫格时代,那生意是相当的火爆。

  人来人往的海贼,杀手,赏金猎人,把武器店的生意衬托的是红红火火。

  武器店老板那是笑颜如花,忙的是脚不沾地。

  “老板,把你们最好的刀全部拿出来。我要200把刀。”

  200把?

  老板一本松大喜过望。

  这可是大客户啊。

  必须拿下。

  一本松忙前忙后的,很快就拿出200把刀。

  “不吹牛,我的刀,在罗格镇那是最好的,你买的都是好刀,均价20万贝利,”老板搓搓手,“你是大顾客,肯定给你最优价,我挥泪大甩卖。”

  “承惠价3500万贝利。”

  迪克不置可否,随意看看。

  “我记得你店里有两把宝刀,三代鬼彻和雪走,两把我也要了。”

  三代鬼彻,雪走?

  不少人眼睛亮了。

  雪走,50把良快刀之一。

  还有三代鬼彻,丝毫不次于雪走的宝刀。

  “老板,快拿出来。”

  “让我们看看。”

  其他人起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