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怜君不得意
“堂堂王家少爷,可别这么轻易就死了,拿出来一点骨气。”
颜欢向前一步,石柱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剧烈冲力掀飞王并,将破碎不堪的身子整个扬出去数十米,未到尽头,藤蔓托起他的脚踝,又给拉了回来。
一枚青羽落下,缓缓飘飞,悬停于王并胸前。
他浑身的伤痕和淤青缓缓愈合,将失的意识逐渐回归。
“你···你这么做就不怕王家,我太爷不会放过你的···”王并依旧是桀骜不驯的骄横模样,只是相较于之前的凶戾,语气多了份犹豫。
颜欢抬手一挥,罡风骤起,风刃掀开王并胸前血肉,皮肉沾骨未断,鱼鳞般在风中扑打摇曳,甩的血液飞溅。
啊啊啊啊啊!
一阵惨叫刺破长空。
王并将牙咬紧了,胸前只余下火辣辣的疼痛,那鲜血浸润土地,一颗种子从土地里探头而出,茁长成长,长成一参天大树。
藤蔓条条垂落,缠绕起王并挂在了树上。
“为什么!为什么啊!为什么你对王家一点畏惧之心都没有!?”
“咳咳咳!”
王并愤怒嘶吼,伤口因为肌肉的剧烈拉扯,血流如注。
不该是这样,不该是这样啊!
“还能横,那就是没打怕。”
“来,毕方,咱们继续。”颜欢说道,肝脏处传来一阵轻快的嬉笑。
“哎呀呀,这场面要是被你那个名为肖自在的朋友见了,那不得给馋哭了。”
一阵幽光起,王并撕碎的伤口痊愈如初。
低头望向胸膛,剧烈的跃动声急促传来。
王并自出生起就没有体验过这种感觉,心脏跳动不止,呼吸急促,豆粒儿大的汗水从额头滚落,就连膀胱都隐隐胀痛了起来。
他突然怕了,害怕身体痊愈如初的状态,因为这意味着不同的折磨会接踵而至。
滴答,滴答!
一阵清凉滴落于王并额头,他缓缓抬首,晴朗天际不知为何下雨了。
“这次又是什么···又是什么!?”
雨露凝聚成水球,套在了王并头上,“咕噜噜”的声响冒起,王并那被藤蔓束缚的四肢剧烈挣扎起来。
窒息感铺天盖地,在濒死过程中,大脑开始失衡,为了保护自身,它将自我解离开来,所有的人生经历在王并眼前以第三视角呈现了。
这就是所谓的走马灯。
我,王并,“十佬”王家的传人,天之骄子!
从小到大,只要我想要的东西,就没有得不到,我知道同龄人不喜欢我,甚至厌恶我,但我却非常喜欢这种感觉——
拥有一切的感觉,无视一切的感觉!
我与普通人之间的隔阂,是他们那种近乎绝望的无力感形成的,这种东西无法被努力和运气填平,因为那是出身造成的。
···
啪!
颜欢打个响指,水球猛然破碎,王并满脸煞白,嘴中念念有词:
“我有一座雄伟的宝山,我是一出生就站在山顶的人,万事称心是我的特权,这个世界就是为了迎接我的到来才存在的···”
“那灵应该是我的···我就该早点吃了它···我才是天之骄子,我才应该是巫王,我才应该是天下无敌···为什么有人敢忤逆我···”
“忤逆我的世界,毁掉就是了。”
颜欢摇头,“要是你这种人都可以受天垂青,那这天也算是瞎了眼。”
方才消停了会儿,王并突然暴起,挣扎着嘶吼了起来,“凭什么是你!?”
“凭什么一个籍籍无名的贫民可以强压我一头,怕的应该是你,不应该是我啊!”
“你给我怕,你给我怕,我是王家传人,我是天之骄子!”
颜欢轻轻抬手,伸出一指。
疯魔挣扎的王并身躯猛然一紧,嘴上逞强,可是身体对恐惧的感觉早就烙印在了骨髓里,他双腿一颤,股间传来一丝温热,顺着大腿漾开了。
“·····”
王并难以置信地低头望去,将腿夹紧了。
耻辱!
奇耻大辱啊!
“杀了我!有本事你就杀了我!”
“到时候你看一下,我王家定与你不死不休,不死不休!”
“冥顽不灵。”颜欢抬手一挥,金光四溢,照亮了半座群灵山。
空气中起了丝丝焦糊味,王并形体溃烂,肌肤尽是灼烧痕迹,如遭受烈火炙烤。
群灵山安静如初,凌乱分布的石柱缓慢退去,小屋前坪又是一副平整规矩的舒适模样。
颜欢回过头,冲枝杈交叠的密集林间看了眼。
“看的够久了,为何不出来一叙?”
灌木丛传来窸窸窣窣一阵声响,来人挥打掉浑身沾染的枯枝碎叶,拍了拍双手,轻咳了一声。
“你这毒瘴在哪里学的,想要进来还真得花一番功夫。”
“早知道你要开山前小路,那我也没必要从侧峰一路爬上来了。”
那人朝树上看了眼,“还是喜欢挂树,话说这人身体真有意思,为金光所触,却是如遭火烤,看起来就像是阴邪之物碰不得至纯真阳。
“得罪了王家,日后恐怕难得安宁,不过按照你的身手,王蔼若真的聪明,就犯不着为了这一时之气真就去糊涂这一时。”
来人体态瘦长,银白短发,皮肤粗实,穿一干净利落的运动服,手戴棕色牛皮手套,长相自带一种骄狂,可也没失了正气。
颜欢缓步向前,无奈说道,“合着这四天,你就一直在山脚下候着?”
“都说你清净闲散惯了,最怕麻烦事,所以我过来守着,就没打算轻易离开。”
“真是难为你从毒草中爬上来了。”颜欢又明知故问道,“来此群灵山,是为何事,丁先生?”
丁嶋安起手遁光,护卫全身,又以“观”法扫视四周,最终视线落于颜欢身上。
“主要目的么···只为领教一下巫王的风采。”
236.第236章 五行加身,身等自然
236.
呼——
丁嶋安长舒一口气,浅蓝色瞳眸不再眨动半分。
内修法门——观。
世界上的内修法总结起来只有一个字,那就是“看”。
但看法不同导致结果有本质上的差别,这正是诸多流派的由来,决不能因为表面上都是一个“看”字而混为一谈。
也不能因为看法之差就轻易的去判断法门的高下。
有的以身为国,让神识如圣王一般,以无为之态照看全国,得清净;
有的试图看出身边每样事物所蕴含之理,通过这样的积累,最终求得世间至理。
丁嶋安所修行这种观法是让神识集中于一个对象,称之为“定”。
通过照定这个对象反过来可以提升自己的观力,观力越深进而定力越强,看的也就越透彻。
最终得到的能力是——看破!
不过以丁嶋安此时的实力,还不能完全做到“看破”,但是已经可以看到常人观力之下,那些看不到的隐蔽东西。
先天一炁活泼自然,流转不息,正是这份活泼给生命带来生机,不停发散变化的生机,叫做“气氛”。
就算敏感,常人也只能隐约感受气氛,在观力提升下,丁嶋安则可以完完全全、清清楚楚的看到气氛,而在这种状态,此时他能看见的,只有颜欢,以及魂幡中不断滚涌的阴气。
在丁嶋安眼中,黑暗弥漫,周围所有事物都消隐无存,整个世界就余下自己,和对面的人。
“真是不错的状态,体内五行齐聚,除了肾水之炁差了点事情,阴阳几乎实现了完美的平衡,一炁流转,生生不息,损耗最小,最佳的修行状态···丁嶋安喃喃道。
和之前遇见的所有对手都不同,观法的感觉之下,没有威慑,也不会让他生出对弱者的怜悯。
“平淡的没有任何感觉,就像不存在此方天地一样。”
丁嶋安弯腰俯身,双手起了道门的灵官指。
颜欢连忙摆手,“我说丁先生,我可还没同意和你打呢。”
丁嶋安一皱眉,“就这么让我白跑一趟,还在这偏僻无人的地儿吃了四天干馒头,不答应指不定我会胡闹哦!”
“我都打听过了,按照你这一年来的经历,绝对值得我出手一战,若是你输了,我便过个三年再来,让你再沉淀一下;若是我输了,我便过个一年再来,到时候再领教高招。”
“没办法呀,我太弱了,我不想有单体的人能够给我带来威胁,所以我想成为超越所有人的最强。”
颜欢就地盘坐,这丁嶋安的脑回路确实清奇,明明是害怕受伤,却选择了最为作死的修行方式。
又是老天师,又是唐门丹噬,他所挑战的就没有一个省油的灯。
不过这份对“变强”的执著,也确实担得起“豪杰”这一名号了。
啪嗒,啪嗒!
丁嶋安踩着轻快步子,不急不缓地走了过来。
他将腰弯下,嘴靠在了颜欢的耳旁。
“我知道你喜欢清净,你要是不答应我就死缠着你,天天扰你清修。”
“你想一想啊,要是打了好歹还有个几年的缓冲期,要是不打,那我可就赖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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