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光之巨人,弑杀神明 第459章

作者:红烧派蒙

  看到眼前的神明之后。

  沃班侯爵觉得,自己或许可以试试。

  有人能拒绝眼前这三个狼头呢?

  怀揣对狼的欣赏,他权衡了一番发言道。

  天晴了,雨停了,他又觉得自己行了。

  不过,沃班侯爵之所以会选择在这个时候插话。

  也是有自己的思考的。

  眼前的三头巨狼中。

  噬月之狼哈提,还有吞日之狼斯库尔,并非是作为从属神或者附属神被召唤的。

  如果是那种形式召唤的话。

  这两匹魔狼便只是相当于化身一样的东西。

  实力大概能达到顶尖神兽级别。

  却也就这样了。

  短时间内,或许能牵制住普通的弑神者。

  但对苏墨这样规格外的弑神者,必然是造不成困扰的。

  这是实力层次的不同。

  然而如今。

  两匹拉开了诸神黄昏的魔狼。

  却并非以附属形式召唤。

  而是以不从之神的形式召唤。

  也就是说,每一匹狼,都是堪比主神级别的存在。

  无论是位格还是实力上,都是妥妥的不从之神级别。

  一口气面对三个完整的不从之神。

  哪怕是沃班,都不觉得自己能经受得住这样的死斗。

  不过。

  如果仅仅是这样的话,同时对付三个不从之神,对苏墨而言可能依旧不是难题。

  但。

  关键在于。

  芬里尔、哈提、斯库尔这三匹魔狼,是三位一体的存在。

  其本质,是宣告了诸神黄昏之狼。

  芬里尔代表的弑神,象征着神明的陨落。

  哈提和斯库尔,吞噬了日月,象征着光明的消失。

  当神明不再,光芒消失大地将会沦为一片死地。

  此为诸神之黄昏。

  三头魔狼联合在一起,实力不是以加法形式提升,而是以乘法形式提升。

  堪称三狗屠神阵。

  沃班侯爵虽然不懂太多魔术知识。

  但对于狼,他是十分了解了。

  他不会错判狼的眼神。

  很明显,三头神话巨狼以芬里尔为首,是一个十分紧密的团队。

  这样的三个不从之神联合在一起。

  想要击败绝非易事。

  虽然不知道苏墨的完整实力。

  但沃班侯爵判断,应该不会超出常理太多。

  毕竟,苏墨之前用的基本上都是针对性的力量,加上特攻的加成,从而一击得胜。

  这样的战斗方式,一对一的话能够发挥出奇效。

  一但一对多,效果可就要打折扣了。

  面对合作紧密的敌人更是如此。

  毕竟,针对性的力量可没有办法一对三。

  而芬里尔的弑神之牙,对于弑神者而言都是一击致命的危险武器。

  只要苏墨的特攻和克制加成,不足以一击秒杀一位不从之神。

  攻击其中一匹狼的时候,势必会被另外两匹偷袭。

  必然会陷入危险的缠斗。

  正是因为判断出这一点。

  沃班侯爵才会如此提议。

  然而——

  似乎是听懂了沃班侯爵的话,察觉到眼前两个弑神者可能会联手之后。

  “嗷——々` !”

  弑神之狼芬里尔立即低吼了一声。

  吞日之狼斯库尔,立即听从了自己父亲的命令。

  爪牙使劲压向地面,金色的巨狼毛发树立,将身体弯曲成一道极限的弓。

  然后骤然发射!

  如同离弦的箭矢一般,向苏墨极速扑杀过去。

  追逐太阳的魔狼,拥有着能够进入神速领域的级别的速度。

  锐利的獠牙闪烁着寒光。

  虽然牙口比不上芬里尔,想要一口咬断弑神者的手臂却也轻轻松松。

  说时迟那时快。

  三头魔狼的反应速度过于夸张。

  以至于沃班侯爵话音刚落。

  苏墨还没来得及回答的时候。

  追逐太阳的斯库尔,其獠牙的闪光便已经接近了苏墨面前。

  浓烈的杀机令人不寒而栗。

  而面对扑面直来的杀机。

  苏墨却没有半点慌乱。

  而是好整以暇的念诵出了言灵。

  “在此宣告,剑为上,狼为下!”

  “在此起誓,此剑必将斩断神兽之躯!”

  光之处刑的言灵,和白银魔剑的言灵都被苏墨念诵出来。

  特攻加克制的双重BUFF已经叠好。

  逐日之狼斯库尔,眼中全是惊疑。

  以对方念诵言灵的时间,自己早就应该将其扑杀在地了。

  可是之前自己距离对方喉咙只差一线,现在对方言灵都念完了,怎么依旧是一线?

  不对!这个力量是——!

  刚察觉到端倪。

  却已经来不及了。

  璀璨的银色剑光,仿佛夺命的死神一般,直接斩裂了它的头颅。

  以完整不从之神位格降临的,吞噬太阳的魔狼,就这么被一剑,斩成两半。

  如同热刀切牛油一般,没有半点回旋的余地。

  逐日之狼斯库尔,直接回归神话!

  一剑秒杀眼前的不从之神之后。

  苏墨这才回过头来。

  看向沃班侯爵。

  “你刚才想说什么?”

  他有些疑惑的发问道。

  “……”

  沃班侯爵彻底陷入了沉默。

  如果苏墨无法一击杀掉一匹魔狼的话,势必会陷入困境。

  这一结论仍不能说是错的。

  但,这么想的他,完全忽略了一件事。

  那就是——这个前提条件根本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