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明非:霍格沃茨留级生 第95章

作者:堪梦01

  路明非问着,走上前去,将金库里,地面上唯一的那个棕色纸包裹的小包捡起来,在手里抛了抛,塞到口袋里。

  “不,只是……这是什么?”哈利摇摇头,好奇地问,“这么重要的地方应该不会存放普通的东西吧?”

  “你说得没错,但是,让我这个做学长的教你一件事,哈利,”路明非轻轻笑了笑。

  “知道得越多,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也就越多。所以,在询问一个消息,或者展开某些行动之前,你必须先考虑好,自己有没有那个能力,承担对应的责任。”

  哈利若有所思地考虑了一阵后,选择摇头,“那我还是不知道好一点。”

  “正确的选择。”路明非对于哈利的选择很满意。

  又乘坐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小推车回到地表,走出古灵阁之后,路明非想了想,决定先带哈利去买最重要的东西。

  “魔杖对于一个普通巫师而言是很重要的,大部分巫师没有魔杖就无法释放魔法,除非是极少数强大的,掌握了无杖施法能力的巫师。”

  路明非说着,在哈利面前打了个响指,他的指尖浮现一团明亮的光球。

  “好厉害!”哈利星星眼,“路明非学长,能不能教教我?”

  “我一般可不会轻易出手教人……”路明非哼哼两声,刚想说其他的,就被哈利递到他面前的钱袋子给打断了。

  “这些够不够?要是不够的话,还可以回去再取。”

  哈利·波特对路明非发动了技能【钞能力】,会心一击,效果拔群!

  “咳咳,学弟啊,你把我当作什么人了,我是会想着无缘无故从学弟那里掏钱的无良学长吗?这简直就是对我人格的侮辱嘛!”

  路明非轻咳两声,依依不舍地将那钱袋子推回到哈利手里,“以伱我之间的关系,这种教学当然不成问题,但我的建议是在霍格沃茨上学的时候认真听课。

  霍格沃茨的教授,除了部分个例之外,其他的都有很好的教学水平,可比我要强得多了……”

  哈利被路明非一堆话说得一愣一愣的,到后来甚至开始真的觉得路明非学长不是那种贪图钱财的人,只是有良好的省钱意识和较为强烈的赚钱欲望,但道德水准仍然在一线水平。

  他们一路来到奥利凡德魔杖店前。

  “欢迎来到奥利凡德魔杖店,请让我来为您测量测试……啊,是你!”

  奥利凡德先生正准备说出那一堆每个小巫师来购买魔杖前都听过的话,就看见了路明非。

  这让他的后半截话顿时卡在了喉咙里,看向路明非的眼神也格外奇怪。

  哈利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好奇地在路明非和奥利凡德先生之间来回看。

  “奥利凡德先生,为什么要露出那种表情?毕竟我也是跟你学过制作魔杖的,算是你的半个徒弟……”路明非无奈地开口打破僵局。

  “麻烦不要提起这件事,这会让我恨不得闯进魔法部抢夺一个时间转换器用来回到那段日子,让这件事从未发生过。”奥利凡德先生的表情板在一起。

  “好吧好吧,但要我说那也是没办法对不对,受限于材料……”

  路明非本来想为自己辩解一下,但看到奥利凡德先生的眼神,还是明智地选择了放弃。

  以路明非制作魔杖的那种方式,对于奥利凡德而言确实是一种打击,或者说算是侮辱?

  就好像一张原本应该光刻机制造的芯片,被路明非用熔炉+刻刀给整出来了一样……

  “咳咳,总不妨碍做正事吧?这一次我是带哈利来购买魔杖的!”路明非推了推哈利,转移火力。

  效果拔群,奥利凡德先生的怒火大概只是针对路明非污染了魔杖制作这一领域,对于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他还是相当热情的。

  PS:

  1、今日份理智讨论帖——路明非应该如何将哈利的名气转换为金加隆,有哪些手段?

  2、关于上一章的握手质疑,原文是有握手环节的,因为这时奇洛还没被伏地魔附体,如下

第118章 你甚至不敢叫他一声伏地魔

  奥利凡德先生习惯为每一个前来购买魔杖的客人,测量身体的各种数据。

  根据他的说法,这是为了让魔杖更加匹配使用者,但路明非第一次来的时候就发现这根本不靠谱,只是奥利凡德先生的营销手段,为了让顾客觉得他更加专业。

  就和开锁师傅花半小时开锁,整得汗流浃背,顾客才会觉得自己的钱花得值。而如果是三两下就捅开,顾客甚至会不愿意给钱一样。

  魔杖购买也是同理,如果刚进店就随手递过来一根,顾客只会觉得这很草率……路明非看着哈利在奥利凡德先生的指挥下尝试各种魔杖,若有所思。

  很快,哈利尝试过的魔杖几乎堆成了一座小山。

  就当路明非快要忍耐不住催促时,奥利凡德先生敏锐地察觉到这一点,主动结束“物有所值的浪费时间”环节,从货架上拿出一个盒子。

  “冬青木,凤凰羽毛,十一英寸长,我想大概没有比这更适合你的了。”

  路明非看着哈利接过魔杖,魔杖尖端放烟花一样地亮起来,跃动的光斑将整间奥利凡德魔杖店照的光芒四射。

  “很好!有趣,太有趣了!”奥利凡德先生笑起来,鼓着掌。

  “呼,还好,我还以为会像我一样……”路明非松了口气。

  “不是谁都会像你那样,刚拿到魔杖,就想把魔杖店都炸了的,路明非先生。”奥利凡德先生立刻板起脸来。

  很显然,他至今仍然对于路明非当初做下的事情耿耿于怀。

  也正常,毕竟那是他的家族传承面临断绝最接近的一次……要是路明非当初放出的爆炸光球真的炸开,恐怕连奥利凡德人带魔杖库存都得给当成灰一样扬了!

  “咳咳,我那也不是故意的,只是没想到会出现那种情况嘛,奥利凡德先生,你又不是不清楚。”路明非干咳两声,连忙解释。

  “不要在我的学弟面前玷污我的名声啊!”

  奥利凡德先生冷哼一声。

  路明非连忙转移话题:“对了,奥利凡德先生你刚刚说的‘有趣’是什么意思,哈利的这根魔杖有什么特殊之处吗?”

  “我卖出的每一根魔杖,都记得清楚。哈利·波特先生所持有的这根魔杖,杖芯所用的凤凰尾羽,与给他留下额头伤疤的那根魔杖杖芯同源,来自同一只凤凰。”

  奥利凡德看着哈利,轻声说,“那根魔杖的主人做了一番大事,而你,哈利·波特先生,我想你也会做出一番大事的。”

  哈利忍不住缩了缩,给他留下伤疤的那根魔杖,不就是伏地魔吗?

  “还有这种事,那我的那根呢?”路明非好奇地问,他怀疑这又是奥利凡德的一种营销手段。

  “我的那根有没有什么类似的兄弟魔杖,或者做出过什么大事之类的?”

  “你已经做出一番大事了,路明非先生!而你的那根魔杖,世间仅有,因为这世界上唯一的一只火龙之王早就去见死神了!”奥利凡德先生没好气地说。

  路明非干笑着行法国军礼,让哈利留下七枚金加隆后,赶紧带着哈利离开。

  “七枚金加隆一根魔杖的价格,其实是给霍格沃兹学生的优惠。”

  路上,路明非给哈利说着关于魔杖的事。

  “魔杖的制作材料和手艺绝不止这个价钱。”

  “要是这样的话,奥利凡德先生不会亏本吗?”哈利问。

  “当然不会,因为这些材料大部分都来自霍格沃茨提供……

  基本每一位到了年纪,即将入学霍格沃茨的小巫师们都会来这里获得属于自己的魔杖,且一般都伴随终生。”

  路明非想起当年自己训练时不小心干掉的那些火龙,一时间就连语气都变得有些唏嘘起来。

  也不知道那些龙心弦都被用在了谁的魔杖上,还有那些龙皮手套和龙血……

  火龙是真值钱啊,全身上下到处都是宝。

  如果不是因为自己也能够变成龙,触目伤情的话,估摸着路明非就想要去成为火龙猎人了。

  他们第二个抵达的是丽痕书店。

  “我们还需要买书吗?”哈利问。

  “不,我为伱提供的【学霸课本复印件】可比这些空白的课本好得多……你绝对不会失望的。至于其他的课外书,你基本可以在霍格沃兹的图书馆找到。”

  路明非摇头,“不过我们还是可以进书店看一下,万一有什么新的好书呢?”

  他带着哈利走进书店,鉴于之前在破釜酒吧引起的轰动,路明非早已为哈利重新调整了一下发型,用刘海遮挡住那道标志性闪电疤痕。

  没有闪电疤痕之后就没人能认得出哈利了,这说明哈利的商业价值根本还未被开发……对于路明非而言,这无疑是一個好消息。

  不过开发商业价值这一块,说来容易,实际执行起来还是很难的,因为哈利只是一个十一岁的男孩。

  路明非必须考虑,在开发价值的同时,还要避免影响哈利正常成长,毕竟公众人物承受的压力可不是一般大。

  如果无法兼顾,就算哈利自己愿意,路明非心里也过意不去。

  如此想着的路明非很快注意到丽痕书店里的顾客中一张熟悉的面孔,那是一个淡金色头发,拥有冰冷灰色双眼和苍白尖脸的男子,持有手杖。

  卢修斯·马尔福,路明非认得这个人,因为他是霍格沃茨的校董事之一,也算是金主。

  只是路明非和这个金主的关系并不好。

  倒不是路明非吃了饭砸碗,而是卢修斯·马尔福一直站在明确反对邓布利多教授的立场上。

  谁和邓布利多教授为敌,那自然就是路明非的敌人。

  更不用说卢修斯·马尔福曾经是伏地魔手下的食死徒之一,甚至还是主力。

  只是伏地魔销声匿迹之后,他利用自身纯血家族的身份和金钱的影响力,以“受到夺魂咒控制”将自己洗白,成为英国巫师界上流社会的一员,并仍然混得风生水起。

  卢修斯的身边还带着一个小孩。头发、眼睛的颜色乃至脸型都和他一模一样。

  “呀,这不是刚刚上了麻瓜报纸和预言家日报的,大名鼎鼎的路明非先生吗?”

  卢修斯也发现了路明非,牵着他的儿子走上前来,脸上露出讥笑,语气故意拖长,显得阴阳怪气。

  “原来霍格沃茨的经费就是被你用在了斗富上?”

  “卢修斯·马尔福。”路明非笑起来,语气淡然。

  “反正花的钱里有你的一部分,我还是第一次见,有人被看不惯的人拿钱花,还笑得出来的呢。”

  “我想我马上能看到邓布利多的解释信了,不知道这一次的可笑缘由会是什么?”卢修斯针锋相对,冷笑道。

  “我想你大概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如果这一次没一个合理的解释,那之后的经费……”

  “哦,这倒是不必劳烦邓布利多教授了,你如果要解释的话,我现在就可以给你。”路明非微微挑眉。

  “当然是为了对付你的主人……抱歉,更正一下,旧主人。我忘记你已经洗白了,虽然那拙劣的手段大概是傻子都看得出来,但对于你来说已经足够高明。”

  卢修斯的脸立刻阴沉下来,他自认为已经是个风光的体面人士,但是路明非这句话赤裸裸地揭开了他当年最为卑微的一段时光。

  “你不可能一直拿……他当借口!”

  “你甚至不敢叫他一声伏地魔,还是说你更习惯用食死徒的方式称呼他?叫什么来着,黑魔王?”路明非轻蔑地笑了笑。

  能说烂话自然也就能够毒舌,这两种技能在某种程度上是相通的,只是路明非基本没有需要用到这一技能的时候。

  毒舌的最经典也是最有用的技巧,就是抓住对方会破防的点,死死咬住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