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罗:法天象地 第18章

作者:同人的同人

  而黄金古树成长所需的能量——

  不说阿银是蓝银皇,对培养植物极其精通,唐三更是成了神,加速黄金古树的成长,不是轻而易举么?

  往这个方向继续思考下去的话。

  嘶~

  真别说!

  周青觉得,自己要是带入唐三的视角,恐怕也抵挡不了这样的诱惑······

  【不过,现在一切都还有的选!而我自己也不能迷失自己的本性!绝对不能!】

  周青深吸一口气,不自觉的抬头,看了眼唐三,发现他对自然之种、光明女神蝶没有太大的兴趣······

  唐三记忆中的乾坤问情谷与原著的描述,在细节上稍微有些出入···

  毕竟他是来自一个武侠世界的穿越者,描述“爱神”,画风不太搭,还是描述成女仙比较好。

  这样也可以避免“唐三的穿越是修罗神制造”这种阴谋论,因为这么一来,本书就得往阴谋论的方向写下去,我自己感觉一点意思都没有。

  现在这样子一改,就比较好理解:历史具有相似性,哪怕是不同的世界,但只要人类的性情相差不大,总会发生一些相似的事情。

第26章 灵韵龟背上的黄金古树

  周青继续翻着日记。

  【······就这样,母亲告诉了她的来历,将自然之种、光明女神蝶的卵交给我之后,就逝去了。】

  【而我的母亲之所以会来到斗罗大陆,则是那位“女神”听到了母亲当时的愿望,想要去一个安全的地方,便施展乾坤挪移之类的手段,将母亲从诸国混战的日月大陆,转移到了已然和平的斗罗大陆。】

  【尽管斗罗大陆有两大帝国、武魂殿,以及各大宗门,但总体上确实比母亲所描述的诸国常年混战的日月大陆要稳定的多,而且母亲还住在两大帝国不重要的交界地——民风淳朴的稻禾村,如此也就不会受到盗匪、战争的侵袭······】

  【而我,也有了新的目标!】

  【那就是在成为强大魂师的同时,去探索那片存在女神的湖泊,亲眼去瞧一瞧那我从未谋面的故乡!】

  【······】

  【斗罗历1910年3月6号】

  【距离上一次写日子,已经过去了十年,我三十二岁了,而我也达到了魂王。】

  【这些年,我遇到了很多的人,也意识到了魂师界的残酷——】

  【一起猎杀魂兽的魂师,会因为一块魂骨而大打出手,即便是亲兄弟,也会因为分赃不均,而杀个你死我活···嗯,我也参与了进去,并且获得了最终的胜利,将他们都宰了,并获得了那块魂骨。】

  【恋爱七年的女朋友,因为我没有积攒太多的钱财,最终选择了投入了一个贵族魂师的怀抱···我只能祝她幸福,随后默默离开···这是一件悲伤的事情,所以我痛定思痛之下,匿名卖了那块魂骨换钱······虽然有钱了,但女朋友已经怀孕了······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总而言之,这十年来,用吟游诗人的歌词来概括,就是:死亡如风、常伴吾身,孤独若影、若即若离。】

  看到这儿,这本《修炼日记》已经快要到头了,之后描述的内容,都是这位魂圣在旅途中所遇见的人和事。

  说是《修炼日记》,周青与唐三都觉得,这更像是一本人物传记,毕竟里面与修行相关的内容,几乎为零,也就是稍微提了句他获得魂环是多少年限。

  这些内容的意义,对周青、唐三而言,显然不大。

  于是。

  周青拿出了最后一本日记:《魂斗罗·终》,翻开一看,只有一篇。

  【斗罗历1920年3月6号】

  【终末】

  【当写下这篇日记时,说明我的生命已经快要到达尽头,若有后来者发现,可以拿走我的一切财产···只希望你是圣魂村走出的魂师——

  四十二岁的我,此时已然成为魂圣。

  这样的成就,放到整个魂师界,也是天赋异禀,甚至突破封号斗罗也不过是时间问题。

  但他们不知道,这是自然之种的功效,我发现如何利用那股散发出来的生命能量来提升自己的魂力,所以修炼速度才能够媲美先天九级,甚至是先天满魂力的存在。

  但时运不济。

  在探索一处古代遗迹时,我因为获得了一件珍贵的能够存储活物的魂导器,遭遇了大宗门子弟的围攻,身受重伤,运转魂力的脉络也断裂,能够活着,还是因为自然之种的所散发的生命气息······

  事后,我的实力难以寸进···在绝望之际,我回想起了曾经母亲所言的湖泊,打算去往另一座大陆,希望能够通过那位女神的考验,从而恢复伤势。

  但出海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除了海洋里的海魂兽外,还有一个更大的难题摆在我面前,那就是我根本不知道所谓的日月大陆具体在哪一个范围。

  斗罗大陆的西南方?

  但具体在西南什么角度?就这么一个笼统的方向,根本不可能就此找到。

  可幸运女神是眷顾我的。

  从遗迹之中找到的储物魂导器内,居然存放着一枚魂导晶石,还附带一张说明,这枚魂导晶石是激活传送阵的核心,一旦激活,就可以进行空间传送,去往另一座大陆。

  这使得我欣喜若狂!

  原来方法就在我身边!

  我只能寄希望于自己找到这储物魂导器的那座遗迹深处的传送阵,是通往日月大陆。

  那座遗迹就在斗罗大陆-星罗帝国西南海岸的天明城附近!

  我也只能孤注一掷。】

  【但是,我刚准备好行李,就被人发现了踪迹···交战···侥幸存活,但伤势加重,我意识到自己已然无力回天。

  最后,我选择回到了稻禾村,并向当地的武魂殿报备了自己的等级,从而让稻禾村改名为了圣魂村。

  武魂殿邀请我加入,并保证,能够解决那些追踪我的仇家。

  

  尽管我明白,以武魂殿这样的大势力,相较于那能够存储活物的魂导器,以及其中的东西,更看重我这个魂圣,但我还是拒绝了。

  因为我已经快要死了,没必要再麻烦其他人······】

  翻完整本《魂斗罗·终》之后,周青长叹。

  这位魂圣在来到这个天然的洞穴之后,就开始闭关,希望能够通过突破魂师的等级,从而压制伤势。

  并且,他还找了两只刚出生灵韵龟——

  他没想着将自然之种种在灵韵龟的龟背上,只是觉得一个人呆着,也无聊,单纯的想要养几只性情还算温和的宠物,用以打发最后的时光而已。

  只是不同于其他存放在那灰色的储物魂导器袋子里的东西,自然之种一直被魂圣携带在身上,用以压制伤势。

  但最后,这位魂圣还是死了,只是在死之前,魂力应该是强行达到了八十级的准魂斗罗。

  而之后这一枚自然之种,也被因为贪吃苞米,而被另一个村子的村民敲碎外壳的、活了两百年的灵韵龟叼走,种在了它破裂的龟背上,以此活命。

  “也就是说,灵韵龟背上的那株植物,就是自然之种发芽,那是不是叫自然之树?”唐三了解到这一点后,好奇的问道。

  “没资料,不能确定。”周青自然知道那是黄金古树,或者是黄金树,但此时他不应该知道这种事,只是接着说道:“不过,这种植物,一定非常珍贵,以后不能让其他人知道。”

  “嗯。”

  唐三懂得轻重,能够凝聚天地能量,加快他修炼内力的植物,岂不是宝贝?等以后那灵韵龟长大、那自然之树也成长起来,必然能够极大的加快他们的修行速度。

  唯一的问题就是,灵韵龟的成长速度有点慢。

  但在周青想来,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毕竟这可是种下了一株黄金树的灵韵龟,如今那乌龟的伤势也恢复得差不多了,估计只要黄金树成长几年,即,顶上的叶子再多几片,就可以加快灵韵龟的修炼,让它从龟类魂兽修为与岁月等同的情况中脱离出来······

第27章 星斗大森林的变故

  “那光明女神蝶是什么魂兽?”

  唐三又询问起日记里所描述的光明女神蝶的卵。

  “据说这是一种非常美丽的魂兽,甚至有最美之称。”

  关于这点,周青倒是不隐瞒,因为即便是在诺丁城,也有光明女神蝶的传闻——被记录在儿童启蒙的故事书之中,“说起来,若是光明女神蝶是人类的武魂,那么就是最特殊的一种情况。”

  “特殊?怎么个特殊法?”唐三疑惑。

  “在传说中,这种武魂并不一定需要依靠父母的遗传,会主动出现在美丽的女性身上,但是概率非常低。”周青说道,“就像是这一种武魂本身拥有如同我们人类一般的意识,会主动选择了美丽的女性一样。”

  在前世,看过斗罗系列的读者,多有猜测,王冬的光明女神蝶是神赐武魂。

  但周青觉得不是,不完全是。

  根据斗二小说的文字描述,以及他自己目前所处的这个斗一时代的关于光明女神蝶的童话故事描述,可以确定:在王冬之前,绝对存在拥有光明女神蝶武魂的魂师,而且从“并不一定需要靠父母遗传”这点来看,斗罗大陆以往的魂师显然是总结出了这类武魂出现的相应规律。

  不过遗憾的是,拥有光明女神蝶武魂的女性,一般都没有留下后代。

  原因?

  因为拥有光明女神蝶这个武魂,就意味着该魂师大概率是女性,且美得惨绝人寰。

  过于美丽,但又没有实力,可是一种罪过——怀璧其罪。

  至于王冬为什么无罪?

  因为她一开始女扮男装,而且还有唐大神王作为背景,别人敢随意去找她麻烦,或许只要有类似的想法,估计就会被时刻注意的唐大神王察觉到,然后——

  怎么死都不知道。

  更不用说唐昊、阿银还留在斗罗大陆上。

  现在。

  周青觉得,光明女神蝶,这种武魂、魂兽的奇特性,或许隐藏着极大的秘密,甚至有可能与乾坤问情谷之中的那位“爱神”有着莫大的关联。

  毕竟,原著对于那位“爱神”的陨落描述,实在是过于抽象,太过悲恸,以至于陨落凡间···好歹是个神,有神魂吧?这么脆弱的吗?斗五的唐大神王自杀,也得先散去神体呢!

  而且他后来好歹也还是想着重修呢!

  不过爱神对爱的执着,肯定也是真实的,但——

  周青认为她绝对不正经。

  斗二原著中,那乾坤问情谷是由唐大神王、宁荣荣接手,所以周青对于那儿原本的考核是否真的那样,是持有怀疑态度。

  但从这位魂圣的日记来看,爱神的考核,还真的有真心、冒险、真心冒险这三大关卡。

  根据魂圣的母亲这么一个普通人都能够通过考核、获得奖品的情况来分析,乾坤问情谷的爱神虽然不正经,可绝对有大爱,至少不会随意的开口、闭口就是“抹杀”。

  爱神,若仅仅是与爱情相关,担得上“爱”这个字吗?

  至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