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考虑到型月当军师吗 第17章

作者:班长大人

要变得有用,才不会被抛弃。

树林间的蝙蝠发出叽叽的叫声,树冠繁茂,风吹作响。

天空传来一声鹰啸。

尼奥斯忽然站起,朝远处大声呼喊。

河中驶来一艘巨大的平底船,数对船桨,船头船尾顶着巨大的木雕女神头像,甲班两侧站着各样的人。

水手从船舱里走出,手持弓箭,隔着水流喊道:“你想干什么!”

“能载我们一程吗?”尼奥斯回应。

船上的人聚在一起讨论了一会儿,身着白袍的男人走到栏杆边:“你要去哪?”

“伦敦!”

“这可不便宜,距离伦敦还有很长的距离!”

“你们送我就是,我有钱。”

钱?我们有钱吗?菲跳下树,解开缰绳,牵着马,无声地来到尼奥斯身后站定。

船长信了,因为看这人的衣着和举止便不由让人联想那些传闻中的贵族,更被说他还有自己的奴隶和马。

于是大手一挥,白帆一转,沉重的船桨滑动,缓缓地将船滑向岸边。

船头撞上河岸,船夫们打开船身上的宽门,一条宽阔的橡木板伸出。

尼奥斯背着手踏上去,船夫接过菲手上的缰绳,代替她把马牵上船。

船长向两人问好,尼奥斯点点头,从怀中摸出金项圈丢给他。

这是临走前法里奥给他的,据他说这些都是德鲁伊身份的象征。

而船长却看出里头的门道,金项圈是一根一根金丝扭成的,这是罗马才有的工艺,这人的身份更加确信,态度月愈加恭敬。

这些奢侈品在百年前,罗马还没有入侵不列颠的时候,就已经在岛上风靡。

葡萄酒、玻璃瓶、黄金饰品......

德鲁伊的祭祀,还有部落的首领们无比热衷这些从罗马传来的商品,以至于有学者称——“在凯撒还没有带兵踏上不列颠的时候,罗马就已经开始征服这里了。”

巨船一路向东,顺流而下,速度奇快。

船只的摇晃让菲有些难受,但尼奥斯让她把握住机会,在船上勤加练习,可以让她更好地掌握平衡感。

而他自己则被船长邀请去一同就餐。

船舱内,鱼肉被丢进滚烫的大麦粥内,又倒入蜂蜜和羊奶,搅拌过后,散发出奇异的味道。

尼奥斯对吃并不是太过苛刻,但每次看见这个世界的人如此对待食材,却总会生出暴殄天物的感觉。

他总觉得自己以前一定吃过比这些更好的饭菜。

船长把碗递上。

“谢谢。”尼奥斯接过,轻轻吹气,喝了一口。

见这人没有露出异样的表情后,船长松了一口气,这才自己吃了起来。

“所以,大人你怎么会出现在这种地方?”他喝了一口大麦粥,忽然问道。

“你为什么会有这种问题?”尼奥斯看了他一眼。

“诶嘿,只是好奇。”船长笑笑,脸上的皱纹异常滑稽。

“按理说,您这样的人,不都应该在罗马城或者东方,怎么会跑到不列颠这种地方?”

尼奥斯沉默片刻,放下碗:“保利努斯总督在征服威尔士,这你知道吗?”

“知道知道,我们这次就是打算去威尔士做买卖的,那里才刚被征服,有很多的商机呢。”船长频频点头,笑得仿佛烂柿子。

尼奥斯点点头,“嗯”了一声:“我本来是从罗马不远万里来到不列颠,为保利努斯亲手送上征服威尔士的礼物,

但没想到却被凯尔特部落劫持,奴隶死了只剩一个,自己也好不容易逃出来。”

“哦,原来如此。”船长恍然大悟。

“但这只是表面,你并不清楚我看见了什么,不知道我为什么那么着急回伦敦。”尼奥斯声音骤低,神秘感十足。

船长咽了咽口水,下意识问:“为什么?”

“那些凯尔特部落,打算起兵反抗。”尼奥斯沉声道。

“怎么会!”

“据说他们得到了神灵的旨意。”尼奥斯说。

船长沉默了,他开始思考自己接下来是否还要在伦敦停留,还是直接把船开往高卢,等叛乱结束再回来。

“所以,你最好把这条消息告诉更多的人,让他们能跑就跑,不然等那群蛮族杀到......”

尼奥斯顿了顿,表情严肃:“......鸟兽不留!”

(一)

第18节 第十八章 古伦敦

清晨时刻,尼奥斯一行人到达了伦敦。

瞭望员在桅杆上高声呼喊,船长在甲板上来回走动,下达命令。

尼奥斯和菲并肩而站,看着这座不列颠尼亚最大的城市映入眼帘。

这里曾是粗糙的部落堡垒,现在却已成为繁华的城市。

豪宅、集市和谷仓,酒馆、墓园和妓*院......

港口里停泊着数百只船只,无论是越过海峡的深水商船,还是从村落赶来的木筏都在此处来来往往。

从意大利,高卢的交易盘被卸下,不列颠尼亚丰盛的矿产随即被装上,准备运往帝国中心的城市,罗马。

渔市上人来人往,商人和渔民络绎不绝,喧闹异常。

还有宽阔的罗马式碎石大道,与高大的引水渠延伸进城市中。

百年的征服与同化,已经让这里看上去和任何一座罗马的城市无异。

女孩菲垫着脚尖,注视周遭的一切,目光灼灼。

她这辈子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城市,见到如此多的人和事物,巨量的信息几乎快把她的大脑挤爆。

尼奥斯则带着赞叹的目光眺望这座城市,心想再过个几百年,这里估计将会是世界上最宏伟的城市之一。

毕竟历史上很多的平原之地,滨河之城,基本都能发展成为繁荣昌盛的大城市。

但如果是战略选择的话,这座城市实在不算是一个好的选择,地势平坦,直连八方,易攻难守,四战之地。

所谓金角银边草包肚,大致如此。

除非......能把整个不列颠岛尽数征服,将微观的中心之地转化为宏观的偏安之所。

正陷入思索,帆船准备靠岸,只听船长大声吆喝,数十只船桨顿时整齐地从水中拉起,缩进船壳之中。

水手一跃而下,跳下船拴住揽胜。

船长走到尼奥斯身旁,满脸堆笑:“大人,需要我帮你把行李送进旅馆吗?”

“你有什么推荐的吗?”尼奥斯问,

船长略作思考:“我的弟弟在西边开了一家,虽然距离城中心不近,但我保证干净舒适又便宜。”

“如此便拜托了。”尼奥斯行礼。

船长让水手把尼奥斯的马和行囊带到推荐的旅馆,老板果然如他所说,长着一副和船长相像的模样。

只不过比起他哥哥饱经风霜的模样,弟弟明显要更爱干净一些,一头利落的短发,胡子刮得干净,浑身上下穿着棕色的短衫。

旅馆的房间算得上宽敞,通风极好,老板娘也做得一手好菜。

只不过对于尼奥斯的到来,老板显得有些诧异。

“这位大人,我看你穿的挺好,不会真打算住在这里吧?”老板问。

船长暴躁地推了推他的肩膀。

“哦,我住在这里不行吗?”尼奥斯不介意这样的问题,笑着反问道。

“不不不,我不是说你住在这里不行,我是说你真的打算住在伦敦吗?”老板说。

“为什么不能住在伦敦?”尼奥斯找到了关键的信息。

老板神秘兮兮道:“最近很多大人物都搬出去避难了,甚至包括从罗马来的财务官,他们都说爱西尼部落聚集了军队,

正朝着坎努罗杜努姆【今·科尔切斯特】进军,而他们的下一站就是伦敦。”

船长大惊,扭头看向尼奥斯:“大人,你说对了!”

尼奥斯没有理会他的恭维,眯了眯眼,表情变得微妙了起来。

虽然他自己也没料到真的有人起义,但既然这样的话,自己的下一步正好就水到渠成了。

“那么,为什么你不走呢?”尼奥斯扭头,问了一句老板。

老板大笑:“哈,我怎么走,我的房子和家人都在这里,

而且这样的叛乱以前又不是没有,但他们从不是罗马士兵的对手......”

“如果我是你们的话,就会趁早离开这座城市。”尼奥斯打断他。

船长和老板对视,目露疑惑。

尼奥斯勾起笑容,扭头看向窗外,仿佛看见了战火纷飞:“原因有三,一是凯尔特人对罗马的统治积怨已久,这次的爆发绝对不同以往;

二是总督保利努斯远在威尔士,即便以最快的速度聚集军队,但也只会是少量骑兵抵达,难以抵挡,所以他一定会放弃城市,选择用撤退的方式,以空间换取时间,聚集后方士兵;

三,临近秋收,却毅然选择起兵,则代表凯尔特人打算以战养战,另凯尔特人作战毫无章法,士兵管教不严,如果破城,必会大肆掠夺财产,屠杀市民,焚烧城市......”

讲到这里,冷汗已从两个中年壮汉的额头滑落。

兄弟二人对视,重重地咽了口唾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