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沉吟至今 第45章

作者:苦与难

  其实她邀请所有人都只是为了能够邀请到那一个人。

  可路明非已经很久没有上过线了。

  自从那一次的毕业晚会之后,他们就好像失去了路明非的行踪一样。

  赵孟华和老唐的相识其实算是偶然。

  高一那会儿时常有外校的混混来市南中学门口收保护费,像赵孟华这一类身娇体弱人傻钱多的贵公子自然是混混们最爱盯上的目标,那时候这小子没少挨揍,零花钱也被抢了不少。

  直到有一次这事儿被刚参加完校际篮球赛的路明非遇上,那好家伙,路少侠行侠仗义仗剑天涯,左手一篮球,右手一篮球,哐哐两球砸飞两个混混,然后飞身一脚把江湖上人送外号彪哥的纹身大佬踹飞出去三五米。

  苏晓樯这妞就在旁边眼冒小星星地欢呼鼓掌,简直恨不能直接上来给路少侠以身相许。

  那时候开始赵公子就成了路明非的忠实拥泵,也是学校里少数几个能和路明非说上话的人。

  委实说赵孟华原本的想法是和路明非一起走国内的某所顶尖高校,不过可惜路明非被卡塞尔学院提前招收,而卡塞尔这种学校就不是什么成绩好又有钱的人就能上的。

  像赵孟华纯人类一个,祖上三代没和混血种沾一点边,压根融不进这种神秘世界里,也就没了进卡塞尔的机会和希望。

  不过读高一那会儿路明非还挺喜欢玩星际的,那时候赵孟华经常请班里的男生去网吧里上网,像路明非这种星际高手,更是他自认的大哥,网费和营养快线自然是少不了。

  在跟著路明非学技术的时候他被拉进了一个星际联盟同好群里,就是在这个游戏群里赵孟华认识了老唐。

  后来路明非渐渐不玩星际了,赵孟华和老唐之间的联系也没断掉。

  就是没想到赵公子不仅学习棒,连电竞这种东西也颇有天赋,先是跟著路明非被虐,然后又和老唐对打,渐渐居然也算有了几分层次。

  有时候和老唐打友谊赛,十盘里边也能赢个两三盘了,两人也算神交已久。

  现在赵孟华好不容易有机会在读大学的时候来一趟美国,当然是要叫上老唐一起。

  不过老唐这货虽然热情又讲义气,居然真的开著他那辆破灰狗从纽约一路开来了芝加哥,可就是人穷且懒,干什么都毫无斗志,说好了要领著赵孟华几人在芝加哥里走遍所有的旅游项目,结果三天里面有两天在倒头大睡。

  大概是察觉到有些不太对劲的地方,老唐又重新在床上翻了个身。

  他把眼睛眯开一条缝,猛地用被子把自己全身都遮住了。

  门口的苏晓樯几人做鸟兽散。

  “老赵,你伱你你你,进我房间怎么不敲门?”老唐大惊四色,口齿不清。

  赵孟华翻了个白眼,撩起自己的袖口看了一眼那块价值十万人民币的名表的表盘,“现在是上午10点03分,我已经来敲过三次门,最后一次敲门是五分钟前,吵醒了隔壁两个房间的房客。”

  “最近这段时间我状态好像有些不对。”老唐打了个呵欠,睡眼惺忪,他揉了一下自己的眼睛,随意把乱糟糟的头发往后一拢,用一根皮筋扎起来。

  这么看的话这货倒颇有些姿色,不过眉眼总是耷拉著,没由来让赵孟华想起仕兰中学的传奇人物路明非来。

  路少侠也是随时耷拉著眉眼,一副精神萎靡的样子,让人怀疑他得了某种激素分泌不平衡的疾病。

  “每天夜里我都在做一个相同的梦,梦里是一条很长很长好像永远也走不到尽头的长廊,我就在这个长廊上狂奔,好像尽头有什么东西在吸引我一样。有一个我不认识的男孩子,大概十三四岁,也可能十四五岁,很清秀,就一直在我身后追著我,他边追边喊哥哥哥你不要跑你不要跑,他说哥哥你留下来陪我啊,有的时候跑著跑著脚下的地面就变成了几百几千具骸骨铺成的大道,道路的尽头是十层楼那么高的蛇头人身雕塑。”

  说到这里的时候老唐的身体猛地颤抖,他幽幽地看赵孟华,“每当我停下来,那个一直追著我的男孩就从后面抱住我,他说哥哥你留下来陪我我一个人在墓地里真的很难过也很孤独。我就想谁他妈想和你一起进坟墓啊,就想把他推开,可我的手一碰到他,那个男孩的身体就被火焰燃烧起来。”

  赵孟华倒是不觉得有什么,他朝著老唐猛翻白眼,“做几个噩梦而已啦,一个大男人想那么多干什么?赶紧穿衣服起来,陈雯雯几个人都在等我们。”

  他见老唐已经恢复了清醒,说完这些话便准备抬腿往外走。

  当赵孟华走到这个房间的门口的时候,老唐忽然又说,“可大火烧死了那个男孩,从皮肤烧进了骨子里,把他烧成了灰烬,那些灰烬就缭绕著梦中的我,像是不散的阴魂,即使死去了他也一直在叫我哥哥,让我不要走,让我留下来陪他,从梦里一直叫到了现实中。”

  赵孟华在门口狠狠地打了个寒战,他回过头来再看老唐,如看恶鬼。

  今天就一章两千字,欠两千明天发,也可能凌晨就发了

第63章 063天地一逆旅(1)

  第一节:兄与弟

  “你是说现在你也能听到有人在叫你?”赵孟华瞪大了眼睛。

  老唐在床上点燃一支烟,他的目光深邃,看赵孟华,轻轻点头。

  “我现在有三种解释,看伱想听哪一种,想信哪一种。”赵孟华说,他重新回到老唐的身边坐下。

  老唐忽然变得颇有些亢奋起来,“哦?你居然还能给三种科学的解释来?我以为我他妈撞鬼了呢。”

  “呃,不巧的是,第一种解释仍然是撞鬼。”赵孟华略有些尴尬,“你们美国鬼可能有些怪癖,就喜欢追著人叫人哥哥,然后把哥哥虐杀致死什么的,电影里都这么拍。”

  老唐满脸黑线,“那第二种解释呢?”

  “第二种解释就是你幻听了,你得了精神病,现在你急需被送往精神病院治疗。”赵孟华点点头,“我们家在芝加哥有些生意上的合作伙伴,我可以请他们帮你找最好的精神病医生。”

  “去你的,你才是精神病。”老唐摆摆手,“直接pass,下一个。”

  “你听过胚胎吸收吗?”赵孟华幽幽地说,老唐满脸疑惑,老实说他是个孤儿,在纽约被一对老夫妇收养,也没读过高中,什么胚胎吸收之类的算是完全听不懂的名词。

  “有些理论说很多人其实在出生之前其实都是双胞胎,不过他们在自己仍然是胚胎的时候便吸收了那一个相对弱小的兄弟或者姊妹,他们在母亲的子宫里便吃掉了自己的亲人,可那些兄弟的灵魂并没有被吞噬,于是这些活下来的胚胎长大之后便拥有两个灵魂,或者说拥有两个意志,一个是操控他身体的主意识,一个是来自于他兄弟姐妹的潜意识。在进入某些深度睡眠之后,被他吃掉的兄弟姐妹的潜意识就会苏醒,或许你就是这种情况。”

  “就像是……恶鬼。”老唐喃喃道。

  “对,就像恶鬼。”赵孟华轻声说。

  老唐没由来的有些悲伤,他心想自己在某些时候为了某种力量而吃掉了自己的弟弟,然后弟弟就变成恶鬼一直跟在他的身边。

  可就算这样那个男孩也没有想过要伤害他要杀死她,他只是不断喊哥哥,哥哥,你能留下来陪我吗?

  如果那个男孩真是一只恶鬼,那藏在他身体里的时候一定非常孤独吧,孤独得放眼望去全是虚无,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到,也没有光,只能听到哥哥吃他血肉时发出的咀嚼声音,那种声音应该很可怕吧,只要想想就会让人不寒而栗,真是悲哀。

  这时候,老唐忽然抬起头来。

  他的眼神那么惊恐。

  是那个男孩,他的声音又出现了,可赵孟华似乎完全没有听到。

  一时间,他觉得自己又回到了那道长廊,黝黑而深邃,仿佛永远也走不到尽头。

  周围的色彩都淡去了,似是被泼散开的墨所浸透,沉重的黑色。从周围的每一片空间中渗透出来。

  那个男孩似乎就俯在他的耳边低语。

  “哥哥,我好害怕,外面好多人,哥哥,他们想杀死我。”

  可分明又有另一个男人的声音在响起,那个声音和老唐的声音几乎一模一样,像是灵魂里的另一个他在回应男孩的呼唤。

  “康斯坦丁,找到我,你不要害怕,我们注定要重筑起青铜的王座,自世界的东方君临天下。”

  “不害怕,和哥哥在一起,我永远也不会害怕,可哥哥你为什么不吃掉我呢,吃掉我,我们永远在王座上相拥,我们会打赢那些宿命中注定要败退倾颓如山覆的战争,那时候没有东西能再杀死我们,什么样的牢笼都能被我们冲破。”

  “会的,我当然会吃掉你的,因为我们天生就是一体,只是被剥离了权与力的相融,可那一刻还未到来。数千年来,王座上相互依偎著取暖的人只有我们,那是弃族的命运,放眼望去,只是如海潮般的孤独,被这样的孤独所包围,即便成为了神又能怎么样?”

  “哥哥,我死过很多次,可这一次我觉得真的要和你说再见了。死亡并不可怕,那只是一场永寂的沉眠,你一定要找到我哥哥,然后吃掉我,我的灵魂会永远陪伴在你的身边。终有一日你君临天下,我们能改变整个弃族的命运。”

  “所谓弃族的命运,就是要穿越荒原,再次竖起战旗,返回故乡。可你不会死,康斯坦丁,你也不会陷入永寂的沉眠,我们曾以血为盟约,承诺互不背弃,直到死亡的尽头。”

  “哥哥,我很想你,真的。”

  “康斯坦丁……请不要死去,我就在这里,我们终要君临这个世界,我们还没有返回故乡,我会带你回家的。”

  “回家……哥哥,我们真的还能回去吗?”男孩的脸在覆盖眼前一切的黑暗中逐渐浮现出来,那是一张年轻而清秀的脸,小小的、白白的,像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孩子。

  他柔软而怯懦,全然不像是曾经高举王座的尊位,倒让人想起懦弱斯文的末代君主,分明周身都缭绕著代表权与力的烈焰,可他的眼睛里既不是狮子也不是狂龙,而只是一个……

  孩子。

  一个那么干净的孩子。

  这个孩子的脸渐渐模糊,影子也渐渐模糊,好像从未曾出现又好像一直陪在他的身边。

  他想起来了,追著他来的,是记忆。

  老唐猛地睁开眼睛,那么炽烈那么伟大的金色在那么一瞬自他的眼瞳中闪过。

  他忽然举手,像是某种虔诚的仪式。

  这一刻,狂风从天而降,自大地至高天的一切都被摧枯拉朽地撕扯开来。

  赵孟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只觉得似乎有一股莫大的力量从天上落下,像是狂流的雨幕那般倾注入了眼前这个颓丧的男人身体里。

  那是古老的君王诺顿,他那么伟大那么威严,在再无一物的天空张开双臂,如不被凡人所能见到的巨大十字。

  “康斯坦丁,等我……”

  他低声说。

  同时,青铜与火之王的权在高天对这个世界下达命令,“醒来吧……”

  狂风逆著往天空流动,巨大的十字就带著无与伦比的权柄落下,他与老唐相拥。

  人们惊恐地发现全世界的铜钟都被敲响,那是命运在恭迎某位王的归来。

  “走吧,老赵,我可能确实需要看看医生。”

  老唐温和地笑,他说话的语气分明没有多少改变,可赵孟华居然感觉到莫大的荣幸,似被君王召见的臣民。

  “我还能再陪你在芝加哥玩一两天,然后就该回去了,下次有机会我再开灰狗带你们逛遍全美啊。”老唐说。

  “也行,苏晓樯说她想起六旗游乐园,那今天我们就去那里吧。”赵孟华说。

  ——

  第二节:宿命中的重逢

  沉重而整齐划一的铜钟轰鸣自hyattregency chicago酒店的一层向上载递,不仅仅是hyattregency chicago,全芝加哥、全伊利诺伊州、全美国、乃至于全世界,所有的铜钟都都在轰鸣,这些被作为装饰或者身份象征的古老物件原本被摆放在各个建筑的角落,它们在昏黄的阳光中渐渐落灰,几年几十年甚至几百年都不会被敲响。

  可今天,就在某一刻,全世界所有的铜钟都在嗡鸣,似臣子在欢呼君王的归来。

  “师妹,你想去哪里玩?”路明非神经大条,他只觉得今天大概是这间酒店的某个特殊纪念日,铜钟这种东西毕竟不是每个地方都有。

  他和夏弥的假期只有两天,当然得抓紧每一分时间逛遍芝加哥啦。

  “师兄,你今天很帅耶。”夏弥像是一只小猫一样在路明非的袖口处蹭来蹭去,女孩抬起头来,用无辜的大眼睛凝视路明非的双眸。

  “我想先去六旗过山车游乐园,然后中午再尝试一下芝加哥的特色hot dog,还有深盘披萨我也想尝尝。来都来过了,肯定得试一下这里的特色美食啊。”她说。

  “芝加哥热狗啊。”路明非有点犹豫,倒不是说这个东西很贵或者很难买到。只是他长期以来接受的教育不太支持他去尝试这种新颖的玩意儿。

  芝加哥式热狗是在罂粟籽面包中加入蒸、煮或烤成的全牛肉热狗香肠而成,热狗里的伴菜通常是芥末、洋葱、腌酸瓜、萝卜泡菜,番茄、腌渍辣椒,芹菜籽调味盐,有时候也会加黄瓜。

  不过罂粟籽在美国其实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它是合法的。

  “行倒是行,芝加哥热狗和深盘披萨我也其实蛮想尝试的,不过我们可以不可以不去六旗游乐园。”路明非提出意见。

  “不嘛不嘛师兄,人家就想去坐过山车人家就想去坐过山车。”夏弥抱著路明非的手臂晃来晃去。

  “我其实有点晕车……”路明非半天才从嘴里挤出这样一句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