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竟成了不留姓名的大佬 第110章

作者:苹果味咖啡

  他过去带过几人,反而没怎么单独赴宴过,这可能是上流社会总需要带个男伴女伴的习俗吧。

  倒是这次的聚会,没有提到理由,也没有说是谁召开,或许只是一次象征意义的聚会?

  白泷不以为然,但要去还是要去的。

  酒水免费,食物免费,难得的白嫖机会,为何不去?

  他寻思着三天前不辞而别,这也该去烟云府看看了。

  这金陵城虽然大,但他停驻的地点却是较少,大多时候看似忙碌实则也比较悠闲。

  烟栖霞大概也会收到这张请柬,过去的她只是个好看的花瓶,没有资格,但如今已经进化成火箭筒了。

  “先去一趟成衣铺,再去烟云府。”白泷起身,摸了摸杏树:“我出门了,好好看家。”

  杏树耷拉着树枝,似乎有些意兴阑珊。

  白泷失笑,这杏树也怕寂寞的么?居然还想拉着他聊天,过去他的确经常在树下碎碎念。

  他指着池子里的红鲤:“觉得寂寞,找它聊天就是了,不是让你教它做人的道理?”

  红鲤吐出一连串的泡泡,似乎在表示什么。

  白泷注意到它吃了丹药后似乎壮了点,但一时半刻看不出什么来,只觉得是鳞片的颜色变得艳丽了些。

  ……

  车水马龙的街道旁。

  华铃正望着这一派热闹的市井气象微微出神。

  她这数年来一直都在城郊居住,深入简出。

  一来是老爷子不放心孙女,二来也是身份上有些敏感。

  华中锦见到孙女眼中的光亮,内心有些凄然的感慨,自己这么些年虽然竭心尽力的照顾她,但也没能让她过上一个美好的童年,连热闹点的城市光景都不曾见过啊。

  金陵也算是大城市了,但毕竟不是大秦帝都,真正的帝都繁华远胜于如此,没有宵禁,便是入了夜晚,也同样是灯火通明的不夜之城。

  老爷子领着孙女来到城里,既是为了满足华铃想要进城看看的心愿,又是来办些事的。

  过去他受伤严重,手头炼制丹药也只够自己疗伤延命,如今伤势完好,已是能够炼制别的丹药去售卖。

  以他全盛期生死人肉白骨的能力,赚钱绝不是一件难事。

  此次要参加聚贤阁的晚宴,穿着打扮自然不能太过于寒酸。

  老爷子吃得了苦,却不乐意看着孙女吃苦,立刻开始着手改善生活质量。

  这次他打算去万药斋卖丹药。

  华铃上次进城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一直以来风餐露宿,住在郊外,大眼睛好奇的看着四周。

  她也是个命苦的女孩,说句土生土长的野丫头都可以。

  哪怕她是个美人胚子,又饱读医术,眸子灵动,钟灵琉秀,但打扮的过于朴素,也没有被教育礼仪,自是少不了几分粗野的气质。

  不过她沉得住气,好奇的看了好几眼,却也没有离开老爷子身边,反而安静的很。

  奇特的在于华铃的右手还牵着另一位女孩。

  这位女孩则是和她不太一样了,显得沉默寡言,一头黑发没有扎起来,只是披散在肩头上,她穿着有些粗糙的服装,却完全遮掩不住那种独特的气质。

  有的人穿了龙袍也不想太子,有的明珠哪怕蒙尘也仍然清辉难掩。

  华铃今年已经十三岁,在十六岁便可嫁人的大秦,已是半大姑娘,可她眉眼尚未张开,属于美人胚子,可以预见长大后,必是温婉淑华灵慧明媚的少女。

  但这是猜想和预见。

  反观这女孩,年纪甚至还不足华铃年纪大,不到十岁,如此幼小却已经称得上是漂亮,并不是可爱,而是成年人都会觉得惊艳的美。

  其眸子乌黑,并无灵动,而是宛若珍珠宝石,其五官神色始终静默着,不喜不怒不笑不哭,少了些幼童应有的灵动和活动,反而令她的三无气质被拔高了一个层次。

  她宛若一朵生长在绝岭峭壁下的空谷幽兰,亭亭玉立,高岭之花,只可远观。

  这两女孩出现在人群里,哪怕粗服布衣,也频频引来关注。

  望着这两名可爱漂亮的小姑娘,连商贩的吆喝声都稍稍口吃了几声,络绎的人群里更是少不了几声赞叹。

  欣赏美丽是作为颜控的人的一种本性,只有纸媒、甚至纸媒传播都不广泛的时代,人类对‘美’的认知其实很浅显,很多人一辈子都没看到过多少美人,男女皆是,况且这世界的人的确漂亮的特别漂亮,连白泷这个老二刺猿都不得不承认,别的世界的女人那是真的好看……

  一群人围绕着两个小萝莉观看的情况属于少见,但并不罕见,在十几岁就能出嫁,娃娃亲不胜枚举,年龄差十岁都算正常的这个古代社会中,萝莉控都不能说是一种罪,反而成了一种共识。

  毕竟这里没有宪兵队,若是明媒正娶,官府都不管;若不是,直接淫贼猎杀榜警告。

  这个女孩便是华铃那天从药田里带回来的女孩,她在两天前苏醒,被华铃悉心照料着,已经逐渐恢复,身体的虚弱状况得以缓解,日益好转。

  但这个女孩不会说话也不能说话,华中锦诊断后确定她的喉咙存在畸形,可能是先天发育障碍,也可能是后天人为导致,这种损伤几乎不太可能治愈了,因此她没有说话的能力。

  华铃问了很多,她回答的却很少,问的太多了,被那双大眼睛看着都会自觉心中罪恶感上升。

  于是过了两天时间,也只清楚她的名字叫做绣玉,不知道她来自什么地方,也不清楚她为什么会受伤,更不知道她将来要怎么办。

  想来也是,一个十岁的小孩子,受了伤,独自在外,在病榻上躺了好几日,她生的这么漂亮,穿着华贵的衣着,必然是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哪怕产生精神创伤导致记忆混乱都不足为奇,她才十岁,更是喉咙损伤,没有说话能力,少不了生来自卑,又怎么能苛求她说出些什么来?

  都到了这一步,哪怕是个赔钱货和拖油瓶也只能养着了。

  不过华中锦毫不介怀,他很喜欢小孩子,这女孩来历不明,他并不介意先照顾着,再为她找寻家人。

  换成一月前,他必是捉襟见肘,可如今别说一个,哪怕多来三倍的萝莉也养得起。

  “那个啊芝麻大饼,那边的是榨面人,那边的是吹糖人,还有冰糖葫芦,那边的是胭脂,还有卖邸报的。”

  华铃拉着绣玉说着话,指着街道上车水马龙,给她说着好些新鲜玩意。

  绣玉安静的听着,也会时不时的顺着指引的方向看过去。

  两个年龄相仿的女孩熟络着,华铃没有玩伴,遇到绣玉后,便时常拉着她聊天,连笑容也变多了,这符合她这个年龄段的女孩该有的性格。

  前方两个女孩拉着小手,后方华老爷子不紧不慢的跟着。

  老爷子保持着微笑,望着孙女的背影,心中万分舒坦,人老了,就想看点暖人心田的画面,这多好啊。

  只是这种喜悦虽然维持着,却少不了几许遗憾。

  他很想去拜访一下那位配双刀的公子,可他甚至不清楚那位送他红鲤的好心公子叫什么名字,想要打听也无从说起,期盼着能和对方再见一面,可公子似乎不甚在意,再也不曾来过。

  华中锦难得敬佩他人,挟恩图报者如过江之卿,可白泷迟迟不出现,证明绝非有所图谋。

  越是如此,他越是遗憾……此等奇人,胸中藏有乾坤,如此侠者,理应引为忘年交的知己。

  他只能希望在此次的江心岛聚贤阁中,能有机会和对方再见一面,铃儿应该也是这么想的。

  想起进城前,华铃拉着自己的袖子,再三说想见公子哥哥,老人便一阵莞尔,女孩终归是要长大的,这公子外表确是丰神如玉一表人才,年轻时他学过观人的相术,以相人之术来看,这位公子天生异瞳,必定少不了红颜知己,处理不好会是情劫,但他并非滥情之人,命宫未盈,理应是心无所属尚未成家立业。

  正因如此,华中锦认为不妨再观望观望,他不喜欢包办婚姻,当年他为了一生挚爱才出走甘州,抛下了既定的人生,若是华铃长大成人仍然坚决,他作为长辈也绝不会反对,反而会欣然应允,只因谁都是生來自由的,孩子可不是父母长辈们的附庸,她有决定自己人生的权利,哪怕结果可能并不会圆满,但至少……不会后悔。

第一百二十六章 宝马香车翻满路

  大秦已经入盛世,江山稳固,江湖也是前所未有的活跃。

  白泷走在路上,见到不少提刀佩剑的江湖人。

  这群人某种意义上像是鲨鱼,闻到了血腥味道便会自然而然的往某个地方聚集。

  那么血腥味是从哪里飘过来的?

  他倒是不曾听闻最近有什么大事,这也才短短三天时间。

  于是在路边要了一份邸报,看了看上面的版面,这上面的记载属于捕风捉影的流言风语,可信,但可信度不太高,只能作为参考,不可全盘都信。

  仔细看了看,上面一行书写的无非都是些故事,没什么特别大消息,大致是谁家准备比武招亲,又是谁家的小姐出嫁,或是谁家婚礼,谁家大寿。

  江湖人也是要脸面的,古代人红白喜事,遇到了都习惯性的大摆筵席,宴宾客。

  而大多参与者或是旁观者往往内心带着各自情绪。

  白泷将看完的邸报折好,随手递给了一位好奇的孩子。

  随意感叹着:“眼看他家起高楼,眼看他家宴宾客,眼看他家楼塌了。”

  说着笑着,自说自话,眼看前方就来到一处颇为气派的建筑物前。

  那是万药斋,全国连锁的丹药贩卖场所,药王谷的产业,和百草轩处于竞争关系,就好比麦叔叔和肯大校。

  和药相关的产业都是存在技术壁垒的,也同样是高利润的行业,谁都做不到绝对垄断,彼此之间相互竞争也算是一种互相促进,要么一起变好,要么一起变烂。

  很显然,万药斋和百草轩都是后者,也就是欺负寒门,门店里卖的都是瑕疵品。

  白泷看不上丹药,也不喜欢嗑药,嗑药换来的灵气还不如走食补,去学着猎人啖猫饭。

  他自诩天魔,走的是霸道,杀的妖魔鬼怪多了,自有魔气吸纳,于胸中沟壑川流不息。

  修为怎么来的,还真不是靠着一板一眼的修炼,几乎全靠斩鬼屠妖。

  可惜他不喜欢杀人,否则若是走个疯魔修罗道,杀他个几万几千人,杀的够多,也许已经证了先天道。

  但这样结果也很严重,直接入魔,怕是这辈子都没办法安宁了。

  他可不想刷个牙都刷的一嘴血腥味道,虽说他入了魔,会有个女人开心到死,但他不乐意让对方如愿。

  白泷嘴角一扯,视线收回,走向不远处的一间成衣店,虽然这家店铺的衣料很普通,但做工师傅的针线活精细,是老板娘自己动手。

  铺子里,三十多岁的丰腴妇人望见了白泷,露出笑容,她招呼着自家丈夫快别忙了,来客人了。

  白泷来做过三四次衣物,频率略高是因为衣服材质的确一般,稍稍运气后就容易造成布料膨胀继而破裂,耐真气材质的雪蚕丝做成的布料寻常店铺没有进货渠道也根本买不起,只能说是暂且顶替着用一用。

  他正前脚抬起,还没跨过门槛,却乍闻马蹄声。

  这里属于商业区,人流量巨大,策马奔驰很容易撞到行人,往往都会放慢速度。

  这马蹄铁敲打着地面的声响太过于清脆,以至于隔着很远都听得清晰。

  回头望去,只见两匹白马拉着漆黑的蛟龙辇,穿行于集市中,速度很快。

  那两匹白马气势凶悍,大概是从草原上运回来的顶级汗血马。

  一眼看去,高大威武,白色马鬃在风中舞动如同狮子绒,照玉夜狮子。

  那是寻常人家根本买不起的顶级宝马……车,难以理解其昂贵的人,简单理解成一台兰博基尼就行。

  白泷收回右脚站定,不是忙着看马,而是发现了这辆马车根本不减速,只顾着横冲直撞,俨然是已经失控了,因为车架上根本没有人!

  连司机都被甩出去了,这车已经完全放飞自我了。

  这样下去必然要出事,出大事。